第五百一十二章 报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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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应该多有一些生活的味道;
打从虎头城客栈里的第一次路线之争确定后,
这,
就是郑凡以及其身边魔王们的座右铭。
可以选择苟且,可以选择下跪,
前提是,
下跪苟且时,可以看见地上的光亮。
这会儿,
新君刚登基,有太多太多需要忙的事,毕竟,这是一场深刻的权力大洗牌。
郑侯爷作为公认的“六爷党”的中坚,和新君保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甚至,已经超出了合作伙伴的关系;
手握兵权,地位尊崇,按理说,此时应该就待在新君旁边,在这场权力洗牌池里,尽可能地为自己多摸到一些牌面。
退一万步说,就算你想养望,玩一出不动如山,但也用不着这般急切地对帝国次一级权力核心的真正组织架构人物下杀手。
新君要的是稳定,而此时发生这种事,必然会极大伤害到这种稳定。
就算人家开了方便之门,但那也是权衡之下的妥协,在这件事上,皇帝妥协了,接下来的一些事上,他必然会想办法要回来。
做买卖,做得最高的,是人情买卖。
郑凡清楚,自己这次不仅仅是在消耗这种人情,而且还是在伤害这种人情。
但,
他不在乎。
辛辛苦苦地爬上来,不是为了继续谨小慎微地重复这个动作;
老子这些年南征北战,出生入死,想要的,就是关键时以及自己需要时,能大大方方地洒脱!
老田救了自己几次,
也教过自己好多次;
所以,
他田无镜不能报的仇,
他来;
他田无镜不能杀的人,
他来;
或许,
你觉得大燕的靖南王会忍,也不得不忍,
但你可能不晓得,
大燕的平西侯,那是半点委屈都受不得。
什么皇位更替,
什么王朝兴衰,
既然我喊过田无镜好几次的“哥”,也被老田当弟弟一般护在身后好几次,
那今日,
自己就得给嫂子把这仇给报了!
走出宫门,
郑侯爷深吸一口气,
他嗅到了,江湖的味道。
明明身着甲胄,
明明背后就是偌大的皇宫,
可他娘的,
此时此刻,
却仿佛一脚踏入了江湖,这座,他本来跟着老田一样,瞧不起的江湖。
阿铭赶的马车,就停在宫门外,郑侯爷坐进了马车。
马车内,剑圣也在里头。
剑圣是不得入皇宫的,他一进来,密谍司的高手也必然会跟随出来,甚至,说不得魏公公都得现身来请剑圣喝一杯茶。
但在京城里的其他地方,倒是自由,毕竟谁都清楚,同时也是燕人的骄傲,
瞧见没,
晋人的剑圣,是咱大燕平西侯爷的门下走狗!
但此时坐在马车里的剑圣,可没有丝毫走狗的样子。
他烤着炭盆,盖着郑侯爷的雪狼毯子,郑侯爷进来时,还微微皱了皱眉,嫌弃郑侯爷将外头的冷风带了进来。
与之相反的是,进马车的郑侯爷,可谓红光满面。
“呵呵。”剑圣忽然笑了。
郑侯爷坐了下来,问道:“笑什么?”
“说出去,都没人信的,你现在,给我一种看那些初入江湖毛头小子的感觉,”
郑侯爷搓了搓手,再将手掌放在炭盆上,点点头,
道:
“还真是这种感觉。”
“要动手了?”剑圣问道。
“对。”郑凡很干脆地承认了。
“合适么?”
“只要不在乎,就没什么不合适的。”
“也是,那么,我用动手么?”
“要的,机会,就一次,一次不成,想在燕京城内再杀第二次,几乎就不可能了。”
除非真的造反,带兵,打进来,先不说成功的概率,问题是,他答应过老田,要保持黑龙旗不倒。
你不可能为了帮老田报仇,结果却毁掉了老田最珍重的那面旗。
“我的剑只要拔出来,就隐藏不住的。”
龙渊啼啸,燕京,必然震动。
能瞒得住普通人,但有些人,是注定瞒不住的。
就算再谨慎再小心,甚至,刻意控制着剑气的喧嚣,打完之后,有心人到现场探查一下,也注定会推算出来到底谁曾出过手。
剑圣这是提醒。
“不用藏。”郑侯爷看着剑圣,很认真地道,“您从一开始,就直接用最强的剑招,不用留手,也不用遮掩。”
剑圣有些玩味道:“被发现了呢?”
郑凡笑了笑,
道;
“他们会装作什么都没发现。”
剑圣点点头,道:“你知道么,曾有人用相似的神情,对我说过相似的话。”
“哦,谁?”
“司徒雷。”
剑圣换了个姿势斜靠,又拉了拉身上的毯子,
“当初我问司徒雷,万一留下痕迹被发现了,我可以一走了之,你怎么办?
司徒雷说,他们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彼时,司徒雷已经权倾司徒家,也是司徒家的第一顺位继承者。
除非他拿着刀追着老司徒家家主在颖都里跑,
否则,
只要有那一层面皮遮掩,大成国上下都会认为老家主是因病逝世,司徒雷继位,是理所应当。
身份地位够高,是可以模糊规则的;
再高,就可以扭曲规则;
再再高到一定程度,可以自己去书写规则。
虽说有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这句话根本就没必要特意单独提出来。
特意强调,证明罕见,以及……不现实。
“很荣幸,能和成国太祖皇帝被放在一起。”
“你现在,和当年的司徒雷,有多少差别?除了颖都那一块不在你手上罢了。”
“还是有差别的。”
“哪里?”
“司徒雷是他自己当自己的家,我呢,一半算是,一半,不算是。
新君想要靠我稳住晋东,而且等老田回来后,也需要我稳住老田那边,另外,还想着为大燕将来计,将我继续放在大燕的这辆战车上。
所以,我现在很自由,不是自己的家当,就不会投鼠忌器,谁在意,谁吃亏。”
“自由?说真的,我还真是难得看你愿意做这种赔本的买卖。”
“这不是买卖。”
“不是买卖?”
“对,比之你当年站在雪海关下去杀格里木时,差远了,毕竟,你当时舍弃的,是你自己的性命,我这次,其实还算好。
无非失去的,是一些利益而已,而且,还不算是什么根本性的利益。
做买卖,是为了赚钱;
赚钱,是为了可以做一些不是买卖的事。
不仅仅是吃喝家用,而是,修修院子,养养戏班子,是为了糟蹋。”
“呵,但,你似乎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以往,你每次请我帮忙出手时,都会先和我谈个条件,这次,你还没谈呢。”
“那是因为以往请你出手的,不是军旅就是庙堂事,这次,不是。”
“杀当朝宰辅,不是庙堂事?”
“不是。”
“那是什么?”
“这次,是我以朋友的身份,请你,帮我了一段江湖旧事。”
“所以,连招呼都不用特意打了?”剑圣问道。
“用打么?”
剑圣闭上眼,
道:
“确实不用。”
这一刻,
剑圣脑海中浮现出了那一晚,
那个女人,
抱着孩子敲响了自己的房门,然后,将那孩子交给了自己。
他问:你知道我是谁么?
她答:知道。
他问:你知道我是谁,还将孩子给我?
她答:对。
那个女人,一晃死了好几年了。
……
马车,
进入平西侯府。
侯府内厅的地上,铺着一张地图,上头,是半个燕京城。
郑凡坐在首座,
剑圣坐在下面的一张椅子上。
其余人,
四娘、阿铭、樊力、薛三以及那位徐闯,则都站在地图两边。
江湖仇杀,要调动的人,本就不宜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