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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驭房之术起了效果(2 / 2)

“那就好,我就怕你有女朋友了,然后我们这样,会让人觉得我是在抢人家男朋友的坏女人似的,我可不想当坏女人。”

叶芙蓉显然是有家教的,不是随便的女人。

周元没有多说,点了点头。

接下来结算人参的费用,因为往后还有很多人参,苏挽月是经理,虽然没有直接跟她交易拿的提成多一些,但现在也算是躺赚,身为经理,下面的人的业绩,也会分将近一半给她。

“八十年的三十万一根,一共三十根,那就是九百万,九十年的十根,八十万一根,那就是八百万,加上一百年的850万,以及一百一十年的一根950万,全部总价为3500万,没问题吧?”

叶芙蓉核算出了结果。

“没问题。”

周元点了点头,现在他可是赚大钱的人,不拘小节,即使有点出入也无所谓。

看到周元面对这么一大笔钱,竟然如此淡定,叶芙蓉就看出来了,周元家底不少,要不然,一般人看到3500万,或兴奋不已,或表情惊讶。

可他竟如此淡定。

更加确定了她的选择,于是,叶芙蓉笑了笑,道:“周先生,你这赚钱真容易呀,羡慕死我了呢。”

“放心,下次还会给你卖一波,但,需要你好好表现喔。”

周元暗示道。

“嗯嗯,一定会的。”

收人参本来就是暴利的买卖,按照百分之0.5的提成,然后跟经理分一半,那她能到手0.25%,也就是9万。

按照她月工资五千来算,一年到手六万,这一次就顶上她一年半的工资了,叶芙蓉能不兴奋吗?

周元离开药店之后,准备去买点大鱼大肉回家,中午让妹妹和老妈吃上一顿好的,他有钱了之后,一直没有时间陪他们,倒是有些愧疚。

只是刚出药店没多久,就看到一帮人围了过来,周元眉头微皱,不知道这帮是什么人,照道理,他现在是康南镇地下势力的大佬了,黑豹哥都已经是他的小弟,镇上的那些混混啥的,应该都认得他。

“小子,认得我吗?”

突然,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子出现,对着周元冷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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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肤哥?

周元显然认出来了,那天去王晓芸家闹事,被他罚了钱又揍了一顿的人,当时他记得,这家伙貌似说认识黑豹哥。

“黑皮,你又皮痒痒了不是?上次王晓芸帮你说话,我暂时饶过你,你现在不长记性,又想挨揍是吗?”

周元不咸不淡道。

这时候,跟黑肤哥站一起的男子出声了:“你就是王晓芸的新欢?小嫩肉嘛,怪不得那妞会看上你,细皮嫩肉的,我看了都喜欢上了呢。”

那男人戴着一条大金链,穿着一条碎花衬衫,看起来就是典型的花花公子。

“白哥,就是这家伙,罚了我们钱,还打我们,你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黑肤哥诉苦道。

此人就是林家村的村霸林白,据说认识黑豹哥,在村里横着走,而且仗着自己家里做点小生意有点钱,目中无人。

他早就看中了王晓芸,只可惜,当初杏花村的洪强下手早了。

洪强因为跟镇上的道上一哥同名,两人也因此结识,有过不少来往,洪强能把生意做大,很多成分就是因为镇上的洪哥。

如今洪哥死了,洪强市里开厂,找了新欢,跟王晓芸彻底分了,林白就想着拿下王晓芸,因为王晓芸虽然不是处,但长得漂亮,身材保持得好,加上洪强常年在外,王晓芸也算保存得很好。

当然,林白并不是想娶王晓芸,而是想睡她。

“对,我就是,然后呢?”

周元为了断掉林白的念头,干脆承认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