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小科普——明朝军权(2 / 2)

但实际情况却是,大部分没有收,或是根本收不成,到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早期是因为叛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直处于对峙状态,随时可能爆发,朝廷没有收回,后期嘛,朝廷及地方更加糜烂,干脆也就懒得收了。

总督完全成了定制,一般都是管几个省或几个镇,统一提督军务及民政。

这些临时职务跟内地卫所军职及机构并存。

管理上就越来越混乱。

军职混乱导致管理混乱,腐败就越发有空子可以钻,为了腐败,临时的跟地方的会产生摩擦,最后就是指挥严重不统一,互相扯后腿。

以抵御漠北为例:

朝廷从各个军镇卫所抽调组成大军。

这支大军上面的最高领导是军、政一把抓的总督。

下面则带领各自军队的统帅,这个统帅被称为“总兵”。

像来自山东的叫山东总兵,来自山西的叫山西总兵。

理论上各管各的,不会有什么矛盾。

可问题在于军队的人数并不一样,比如山东抽调了两万人,山西则是五千人。

人数不一样,心态就不一样。

可偏偏大家都是总兵。

总兵下面还有各种级别,把人分下去以后,可能山东军最小的小旗手里的兵比游击还多。

这种不平衡,导致大家根本就不协调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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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多的总觉得被人数少的占了无形的便宜。

宁愿撇开单独作战。

一场战役下来,两地的总兵、参将、守备、游击各带各的,实际上也是各打各的。

本身普通汉人的单体战斗力就不行,叠加上形不成合力,再叠加上抢功劳扯后腿等等,总督分发下来的命令不可能得到彻底执行,想不输都难。

这里面还有更恶心的。

明朝中后期财政困难,一支卫所的军队被抽调离开本地卫所后,经过的地方,大多连城门都进不了,沿途得不到补给是常事,纵兵抢劫地方也就时有发生。

一路饿个半死,到了战场。

如果没赢,得不到朝廷奖赏加赏赐,就又得夹着尾巴灰溜溜的回地方。

为了不落入这样的境地,杀良冒功骗取赏赐绝对是首选。

因为朝廷只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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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朝廷的军制,本身初衷是为了巩固皇权,防止武将坐大,以便相互制衡。

对军队分战时和非战时编制,也是很灵活的做法。

在王朝初期各种政令相对清明,皇帝给力的情况下,非常不错。

然而,这种需要高配合度的合作,在大领导跟下面的领导班子不行的情况下,只能是混乱且被动挨打的份儿。

那位御驾亲征的朱祁镇大领导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他被俘虏了还是小事,最重要的是军权被文臣摘了桃子。

从此,皇帝成了缺了大半牙齿的老虎。

一直到朱厚照,被文官把持了几十年的兵权才初步回归。

可惜,积重难返。

而且,朱厚照只活到三十一岁。

死于哪里有说,死于什么,没有记录。

江湖流传三种说法——落水后得肺炎而死、杨廷和买通太医谋杀、江彬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