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朝哪代,封建王朝六部中的礼部,一直有一个下辖的产业比较灰色。
这也就是教坊司。
教坊司从唐朝时就已经有了。
教坊司属于礼乐部门,主要负责皇家宴会,祭祀,重要礼仪活动的演奏工作,瓜上一本写宋朝的诗也有提及。
在名称上,教坊司里的人被称为官伎,此处不限男女。
她(他)们的来源,有战犯的家小,有俘虏的他国百姓,有犯错的官眷。
唐宋两朝,官伎招待的都是皇族人,再到高官,以及跟上面两种权贵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的巨贾。
相对而言,唐宋两代的教坊司更倾向于搞艺术多一些,无事研习曲乐,有事宫中献艺。
起码明面上,唐宋两朝教坊司的人,卖艺不卖身。
但教坊司在明朝这里就变味了。
教坊司里面的人,被朝廷拿来为朝廷创收。
官伎,从此变成了官女支。
洪武年间,南京城聚宝门外,林林总总的开设了十数家官办的花楼,这些花楼的名字在如今的史书中仍有记载,极尽浓艳之名词。
坊间管这一带叫做——花月春江十四楼。
不到二十里秦淮河,竟然就有十四座官办花楼,在当时,这一带可以说是南京人间烟火最为繁盛之地,两岸皆为彩楼河房,一到晚上,便有数不清的华灯映在河面之上,一片星河灿烂。
洪武年间,鼎鼎大名的南京十六楼:
清江楼、鹤鸣楼、醉仙楼、集贤楼、乐民楼、南市楼、北市楼、轻烟楼、翠柳楼、梅妍楼、澹粉楼、讴歌楼、鼓腹楼、叫佛楼、来宾楼、重译楼。
前面十四楼是中外来宾都接待。
后面的来宾楼、重译楼专门招待外国使节。
永乐时期,因为万国来朝,所以南京十六楼更是海外宾客满堂,生意兴隆。
有趣的是,十六楼的这些从业人员,按朱元璋的最初的设想,只对民间开放,意欲收割一波有钱人的兜里银钱。
当时的《大明律》和《御制大诰》中都有明确规定:
——凡大明官员,上到六部尚书,下到官府捕吏,均不可嫖宿娼妓,如官员嫖娼被抓,要处以廷仗六十的刑罚。
但实际上呢,去花楼的全是官员。
特别是明初,刚刚乱世结束,新朝初建,真正有钱的人压根不敢露富。
花楼开起来,就是每天都在花钱,没人去当然是不行的。
最终还是得靠那些有点身家背景的官员们去消费。
法律上规定不允许去的这些官员最爱去,国内也只有他们有财力可去,而且他们可以打着吃喝的名义行别的勾当。
朱元璋当时为了创收,即便律法规定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让官员去楼里消费,甚至还给钞让他们公款消费。
有了官员们带动,很快十六楼的名声就打出去了。宾客满盈。
从朱元璋的角度来说,官员们去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以后小辫子一抓一个准,随时可以找茬。这种做法用现在的说法就是钓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