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清平岁月(67)三合一(1 / 2)
大王子看着金柳, 坐在她的对面, “我发誓, 不对外公布你的身份……”这对我自己好处并不大。北国不只有一位王子,自己的母亲可不是正妃。虽然北国没有像是汉人那些嫡长的说法,自己如今在王子中出类拔萃,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三十出头,老二老三甚至是老四都夭折了。从老五开始, 下面的弟弟一个挨着一个, 才都是二十来岁……跟自己比起来,勇武倒是勇武, 可就是经验与沉稳上, 不怎么叫人放心。要不然, 下面一水的十多个兄弟呢, 估计是轮不到自己身上的。更糟糕的情况是,自己的父亲只比自己大了十三岁。四十多岁的人正是壮年的时候, 对于自己的未来, 自己被谁的忧心都大。
金家, 能搜集的情况他都努力的搜集了。当然了, 朝廷的消息更详尽, 但到了自己这里, 很多东西都是打了折扣的。自己培养的人, 搜集北国内部的情况尚且不够用, 更何况是去收集大周朝廷的特定家族?他自己没人, 朝廷专门管着情报的部门只对汗王负责, 也不会听自己的调令。
这就导致了,直到李奴儿站在自己的面前,告诉自己他曾经再金家受教,成为金家的弟子的时候,自己还都是懵的。
自己看重的人,委以重任的人,生在大周,长再大周,是大周高门的弟子。这简直太过荒唐。更叫人觉得荒唐的是,李奴儿不仅自认了身份,同时还告诉了他一件事,那就是眼前的这个姑娘,她是金家记载族谱上的姑娘。
金家……金家的人在自己身边的事,他也不想叫人知道。互为臂助的事是说不准的。谁也不清楚,相互有没有用到的地方。哪怕是相互交换一下情报和消息,有时候也能帮上大忙。
因此,在知道这件事之后他先想到的是,这件事怎么为自己所用,而不是……将它禀报朝廷,叫朝廷从中得利。
因此,这个誓言他发的一点也不吃力,当然不会对外公布。
既然都不用公布了,那剩下的誓言就不用说了。至于会不会利用她的身份做些什么,这种话,不用跟她说的那么清楚。真要做什么,也不会叫她知道。
他说完,就看着她,想从她的口中得知更多的消息。
金柳仿佛没听懂这些没有将誓言发完的潜台词和暗藏的意思,脸上露出几分单纯又温暖的笑意来,“谢谢殿下,肯答应我。”她说着,起身郑重一礼,然后露出几分苦笑来,“殿下可知道金家?大周的金家,文定侯府。”
大王子点头,嗯了一声,“当年老文定侯惊才绝艳,父汗经常提起。”
金柳轻笑,“……我原本只是个被父母舍弃的孤儿,四处流浪。哪里能给我一口饭吃,我就去哪里。是金家被问罪,全家回辽东的时候,我机缘巧合被带去了金家。那时候,是贾家大房在挑丫头,说是养女,其实就是丫头。我们这样的人,能无给人家做丫头,能有个吃口热饭,有个屋子避寒的地方就该谢天谢地。可那时候金家大奶奶,挑丫头是极为苛刻的。这些被羊做养女的女孩就是我为了将来能帮着联姻笼络人的。像我这样的……黄毛丫头,脏兮兮的姑娘,大奶奶看不上。那场雪可真大,陆陆续续的下了那么长时间。天那么冷,要是没被选上,一出去,我都不知道能不能看到第二天的太阳。心里想着,今晚不定就冻死饿死在哪里了……可巧了,出来就碰见四爷和四奶奶,也就是我爹我娘。他们慈悲,不忍心看着我们丢了小命,就把我们带了回去。起初,我们也惶恐也害怕……怕伺候不好。可是没有!他们是拿我们当孩子对待的。在辽东那一年,是我过的最舒心自在的一年。我学写字,听娘说姑娘讲道理,甚至跟着娘学些养生防身之术……后来,我们又回了京城,我就成了侯府千金。可是……富贵迷人眼,爹娘想给我找个稳妥的人家,叫我一辈子衣食无忧,日子顺遂,可我,却舍不得侯府富贵,一心想攀权贵。大皇子选妃,之前不知道怎么就有了消息,说是我们要选金家的姑娘……爹娘有两个亲生女儿,一个嫁到了宰相贺家,也就是太子殿下的母家。一个还待字闺中……爹娘不舍闺女,我心想,我替她,两全其美。却不想,惹怒了母亲。母亲是眼里不揉沙子的性格,觉得我没有骨气,便说将我送回老家,好好反省两年。谁知道,路上便出事了。”
前半部分,他从李奴儿那里听了。两人说的大同小异,基本算是一致的。至于后面的,李奴儿没说,只说他不知道为何这位养女如今会出现在这里,只是提醒自己千万小心,可别被金家给算计了。
大王子点点头,“这么说来……你跟李奴儿是认识的,早在你们见第一面的时候就认识。”
提到了李奴儿,金柳眼里明显的闪过一丝厌恶,她半点不曾回避,“是!一开始,我就认出他是李奴儿。我这样的身份,原本是想老老实实的低头做个女奴,每日里喂马烧水做苦力,也不会去是侍奉男人……尤其是北国的男人!李奴儿生在大周长在大周,但谁看了他的脸都会知道,他其实是北国人的血脉……辽东苦北国久矣,谁愿意跟北国人打交道?金家收徒,有教无类。这话放出去了,李奴儿就当真就上门拜师了!逼得金家不得不收下他这个学生。因着学馆里的学生都不愿意跟他一起,爹娘才不得不将其收在门下。爹教他学文,娘教他习武。可他呢?果然是狼子野心,竟然觊觎起了爹娘的小女儿……可饶是如此,爹娘也没有重罚他,只是将他留在了老家,老家有宅子有地。有爹娘留给他的产业,但也可以住金家老宅,甚至于可以去投奔大都督,做护卫也好,做什么都行,总没少了他一碗饭吃?难道这样的恩不厚重?可他呢?早前我还在京城的时候,就挺爹娘说,接到老家的来信,只言说找不见他这位李小爷的踪迹来。可我怎么也没想到,他居然投奔了北国?站在那里一看见他,一听见您说将我赏给他……我怎么可能愿意?”说着,就冷笑连连,“如果非要俯身屈就一个男人,我宁肯选择一个更好的去处。在大周,我不能成为大皇子的女人,到北国,我就不能成为大王子的女人吗?”
她说着,下巴微微扬起,带着几分傲然,“当日,我从他身边过,我还低声警告过他,告诉他说,他要是敢告诉别人我的身份,那就不要怪我揭他的老底。殿下你疑心我,我不敢不说实话。我猜他肯定是跟殿下私下说了我的出身……在我说出身份后您一点都不惊讶我看的出来,这次我猜对了。”
大王子愣了一下,说实话,眼前这个姑娘,不算是一个特别聪明的人。当然了,相比起其他的女人,她只是更女人些,不算是笨而已。有些小心思,但是大智慧……没有。
一个乞儿,靠两年的良好教育就真能从里到外的变成贵族?那是不可能的。但只两年时间,将一个乞儿调教成这般模样,也实属难得了。
那些熏香,打扮,做吃食的手段,这都是用银子养出来的。一个养女且这般奢靡,大周富庶可见一般。
他笑了一下,沉声道:“那你可知,他也是今儿才告诉本王的?”
“今儿?”金柳的脸上明显一惊,带着几分懊悔,嘟囔了一句,“怪不得今儿在河边他一直盯着我看,想跟我搭话,原来是有话要跟我说……”
一副‘之前要是理他了,两人要是打成协议了,这不是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吗?’的样子。
大王子轻笑一声,“你觉得你们俩能达成什么协议,你当初又是跟他说了什么,以至于这么长时间,他都没有跟我告发你?”
“我告诉他……他若是愿意为金家效力,爹娘说不定就会把璇姐儿嫁给他。”金柳脸上带着几分慌乱,跟之前的笃定大不相同,“我以为他听了我的话就回会银州,以他的本事想回就一定能回去……可这么长时间了,他不回去……我想着,他一定是将我卖了。所以,我今儿就没理他,想做点好吃的,要是您吃的好,说不定在听我说完之后,能不追究我,还愿意包庇我。哪怕只是在您的身边做个厨娘呢。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娘看我,看的是极准的。这要是二姐三姐,不找机会杀您,也必定都自杀了。可我……怕死!我想活着……我就像是娘说的,身上到底是少了一块骨头……”
这话很没出息,但是很真实。
大王子点头,“女人嘛,不需要长着那么硬的骨头,那样的女人不会讨男人喜欢的。而且,女人喜欢美食华服这是什么过错吗?女人选择更优质的男人,高贵的身份,强健的体魄……这本就是天性。牲畜交|配,雌性尚且知道要选择皮毛鲜亮的雄性,更何况女人?”他抬手拂过她的头发,“这不是你的过错,错的是你那位母亲,那位金夫人。”
金柳攥着裙摆,才没有将反驳的话说出来,只是更加的温顺起来,她红着脸,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大王子画风一转,却道:“可我还是想听听,你这路上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怎么就出现在本王的面前……”
金柳眨巴着眼睛,“……殿下可否恕罪?若不然,打死我也不敢说。”
大王子皱眉,手不由的重了两分,话语里也带了几分威严,“我喜欢知道分寸的姑娘。我刚才都说了,女人喜欢美食华服这没什么,喜欢拈酸吃醋也是正常的。但是……在男人面前倔强,不顺从,太过于精于算计,却是不该的。你是个聪明姑娘,该知道这里面的分寸!”
金柳瑟缩了一下,再抬起头来,就带着几分可怜兮兮的样儿,“……殿下身边可有一位长者络腮胡子,左手的这里到这里……”她在她自己的手上比划了一下,“有一条狰狞伤疤的人?”
大王子在心里思量了一遍……今早上才点的人,没有擅自离营的。在来之前,他还专门派了亲随去辽东打听李奴儿说的事有几分真有几分假,这种事,不是说李奴儿说什么就得信什么的。再打听一遍……也算是小心没大错了。至于其他人,谁手上有疤?
实在是想不起这样一个人来?
大王子摇摇头:“没有!本王下面的将领,我每一个都很熟悉。至于下面的小兵小将,当然不是每一个都认识。”
“不可能是小人物。”金柳笃定的道,“我是跟着慰军的亲使来的,此人能跟亲使接洽,怎么可能是小人物。”
跟大周的亲使接洽?
我怎么不知道这事?
大王子的面色一下子阴沉起来,“你确定?”
“我确定!”金柳马上道,“殿下可能有所不知道,许时忠许大人是金家的姑老爷,我们该叫一声姑父的。虽然当初金家被发配是他发的令,但公是公,私是私,姑父跟二伯甚至跟父亲的关系都及其亲密……那亲使是姑父身边的人……他不曾伤害我,哪怕跟是跟对方接洽也不曾抛下我。他们是要秘密见面,因此,跟着的人都死了,只我活着……他们说话我听见了。那位亲使大人不全是姑父的人,他其实是大周皇帝陛下派到姑父身边的暗探,秘密监视姑父的。这次也是陛下借着姑父的手才将使臣派了出来。”
李昭要派了亲使来?
“他们人呢?”大王子急忙问道。
金柳一脸的惶恐:“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
金柳缩了缩脖子,“我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