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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6.the silence of the lambs-0(1 / 2)

这是一具男尸。

尸体身高一般, 身材也算不得壮硕,染了一头快要垂到肩膀的浅棕色头发, 从发梢微卷的造型和刘海一撮金色挑染来看, 显然走的应该是经过精心打理的花美男式日韩风,然而,此时死者的头发被割剪得一塌糊涂, 一簇簇散落在头部附近,黏上血迹之后,糊成了一缕缕的深褐色。

而同样被割得一塌糊涂的,还有死者的一张脸。

双眼眼球被刺破后挖出,破碎不全的残缺眼球丢在地板上, 鼻子、耳朵和嘴唇等大块的软组织差不多被贴着根部削去,碎肉也零落地四散在尸体脸部左近。

而他原本白皙的面皮被深深浅浅地划了足有二三十刀, 完全将他的面孔割碎了, 从伤口里涌出的血流了一头一脸,柳弈根本无法从这些残破的肉块中拼凑出这人生前的长相。

“这是有多深仇大恨,才把脸毁成这样……”

柳弈没忍住,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感叹。

死者的上半身衣服尚算整齐, 穿的是一套米黄色的条纹紧身立领衬衣,颈间挂着一条橘色带黑斑的领带, 但此时这条配色艳丽、款式风骚的长领带正深深地勒进了他的颈部皮肤里面, 很可能就是死者致死的原因了。

除了血迹之外,柳弈一眼看过去,没有在他上半身的衣物上发现明显的破损之处。

然而, 他的下面却是光溜溜的。

一条紧身的皮裤,连带着一条黑色三角裤衩,凌乱的丢在距离尸体不到一米的地方,而从死者两脚弯曲外岔的姿势来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人很可能遭遇过某种特殊的侵犯行为。

不过,这些还不是尸体现场最令人惊诧的重点。

除了被毁得一塌糊涂的面孔之外,这死者的双手被对称地放在了胸前,十根手指断得整整齐齐,从断面淌出的鲜血流满了衣襟。

而他露在外面的下肢,则也一样是血糊糊的——他的男性象征物连同下面的配件,同样被贴着根部割掉了。

“杀人凶手没把死者的 ‘那套东西’带走。”

冯铃注意到柳弈的视线盯着死者下面的伤口看,伸手指了指大约半米外用粉笔线划出来的一圈血迹。

“就那么直接丢在地板上,我给收拾到物证袋里去了。”

柳弈皱起眉。

他记得,冯铃在电话里就告诉过他,在这个凶案现场,没有找到死者的十根断指。

“真有意思……”

柳弈琢磨着,说道:“没有带走男性的特殊器官,却带走了十根手指,这是什么意思呢?”

毕竟就犯罪心理学的常识来看,在古今中外各种异常杀人的案子里面,凶手破坏尸体的第二性征并不少见,这多半意味着凶手选择杀人的对象,以及在行凶及毁坏尸体的过程中,包含了满足自身的变态欲望的情绪在里面。

比如举世闻名的雾都杀手开膛手杰克,就曾经多次在犯案过程中割毁女受害人的双乳;而澳大利亚的一对关禁、暴凌并杀害多名女性的兄弟,也在遗弃受害人的遗体之前,将她们的下半身糟蹋损毁得一片狼藉。

所以,在一般的犯罪心理学认知中,受害人的生理外在特征的象征意义,要远比“手指”这种无甚特别的“零件”要重要得多。

既然这屋子里的凶杀现场,看起来完全符合性暴力罪案的特征,那么何以凶手在割掉了受害人的特殊器官之后,选择带走的,却是死者的十根手指呢?

“这人死了多长时间了?”

柳弈想了想,回头看向冯铃。

“尸斑进入固定期。”

冯铃蹲下来,用手指在死者光着的大腿下方一块尸斑上按了按,“指压不褪色。”

所谓的尸斑固定期,是指尸斑固定,用手指或者钳子压迫尸斑时不能褪色,翻动尸体的位置,在新的低下部位不能出现尸斑,原来的尸斑部位也不致褪色。一般尸体进入这个时期,快的时候,大约只要八到十个小时,而通常情况下,则需要十二个小时左右。

然后,她又指了指尸体头部附近的地板,那儿还有两颗没来得及收拾起来的残破眼球,“角膜浑浊,但瞳孔仍然可以勉强分辨。”

冯铃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尸体出现了全身尸僵。还有,我刚到的时候就测过尸温,肛温大概是24℃左右,距离现在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吧……所以我琢磨着,这人大约应该死了十三到十五个小时左右。”

“唔,那就是说,命案是在昨天晚上发生的了?”

柳弈低头看着表,往后倒推了一下时间,“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应该还蛮热闹的吧?”

他说着,抬头朝四周打量了一番,“我看这老房子的隔音效果也应该不怎么样吧?附近就没哪个邻居听到这屋里的动静吗?”

“关于这点……”

戚山雨脸上露出了十分一言难尽的表情,“这位死者的……工种,比较特殊,在邻居里面风评很不怎么样,所以平常他家就算传出什么动静,都很少有人会来搭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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