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2)
在看清楚对方面容的瞬间,呼吸跟着骤然一窒。
容祈!
她早该想到,向奶奶的孙子就是容祈。
向奶奶出现在这里,他也会在的吧。
夕阳余晖从树荫之间轻轻洒下,容祈穿着黑色T恤和黑色长裤,那样暖意融融的黄昏之光都融不化他周身的冷淡。
一阵微风拂过,将他下摆鼓鼓的吹起。
有种久违的少年气乍然出现。
程厘在他走到自己面前时,还怔愣地看着他。
“厘厘,还记得我们家容祈吗?”向奶奶苍老而温和的声音说:“我记得你们以前是同学吧。”
“记……记得。”程厘尴尬道。
此时容祈抬了抬眉,深邃眼眸定格在程厘脸上片刻,微微颔首。
算是打了招呼。
看来他对自己是没什么印象了,估计连名字都不记得。
对此,程厘倒也没觉得奇怪。
毕竟高中毕业后,他们也没见过面。
“凌老师,”容祈反而是客气的喊了凌霜华一声,虽然凌霜华没教过他。但那时候班上学生都知道,程厘的妈妈是学校英语老师。
凌霜华跟向奶奶熟悉,也是因为经常在她那边买油墩儿。
毕竟程厘特别喜欢吃。
此时向奶奶和凌女士聊的开心,这么久没见,总要相互问问对方近况。
程厘安静站在旁边,一低头就看见自己穿的这条紫色卡通裤。
她原本消失的羞耻心,瞬间又涌了上来。
她不在乎大街上陌生路人的看法,但眼前的男人好歹是自己的老同学。
老同学见面,谁不想自己是光鲜亮丽的模样。
幸好她今天洗头了。
庆幸的念头刚一闪而过,程厘又想起另外一件事。
那就是,之前她在酒吧喝酒,把鞋子一脚踢到容祈手里,他到底还记不记得?
或许当时酒吧灯光太暗,他没认出自己。
毕竟在高中时,他们就不算熟悉,这么多年没见,他不至于一眼就认出自己。
而且刚才他跟自己打招呼时,神色如常,应该是没认出来吧。
想到这里,程厘稍稍松了一口气。
“厘厘,要不去我家里坐坐?”向奶奶温和邀请道。
程厘以前一直都很喜欢这位老奶奶,不仅因为她油墩儿做的好,而是她特别温和,是程厘想象中那种慈爱温柔的奶奶。
不像她的奶奶,会因为大伯工作更好,就更偏心堂姐堂哥。
向奶奶指了指旁边的花园洋房,笑着说:“以后我就住在这里了,下次来家里,我给你做油墩儿。”
原来向奶奶搬到这里住了。
不过想想容祈现在的身价,也是情理之中。
程厘乖巧应道:“好呀,向奶奶,我就不客气了。”
“说到吃,你哪回客气过。”凌霜华在一旁嗔怪。
两人准备离开时,容祈开口对凌霜华说:“凌老师,慢走,再见。”
听到再见这两个字,程厘心底一嘀咕。
还是再也别见了吧。
每次见到他,都挺尴尬的。
程厘嘀咕完,直接往前走,但下一秒,她就察觉到不对劲。
因为她感觉自己的脚是往前走,但鞋没有。
不……不是吧。
她缓缓低头,朝地上看过去。
她左脚那只夹脚拖鞋的鞋带断裂了一根,直接被留在了原地。
程厘看着那只鞋,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无语。
直到她慢慢转头,不出意外的对上容祈投过来的目光。
在他眼睑微垂,视线落在孤零零留在地上的那只拖鞋时,程厘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次还跑?
此刻一个略带关心的温和声音响起:“厘厘,你的鞋子坏掉了?”
向奶奶也发现这个状况,开口询问她。
程厘站在原地,茫然地看着地上的鞋子。
这一刻她才明白,什么叫做,有些人还活着,但已经是具尸体。
但尸体也得开口,她抬头挺胸,淡然一笑:“没事,我走回去也是一样。”
结果她刚要迈步往前,就看见前面凌女士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似乎生怕被人发现,自己跟她是亲母女。
程厘好不容易假装起来的淡定,瞬间崩塌。
毁灭吧。
明天的太阳,还是别升起来了。
也是此刻,一只手伸过来牢牢拽住她,声音从头顶传来,清越好听:“站在这里,别动。”
“等我。”
容祈扔下这两个字,转身走向不远处的洋房大门。
他身高腿长,步伐迈的大,几步后,身影就隐没在花园。
凌女士或许也是觉得她太尴尬,也就没数落她。
容祈回来的很快,也就一两分钟,他去而复返,手里拎着一双黑色拖鞋,很大,看起来是男式的,连鞋底都很干净。
“这是我的拖鞋,新的。”
程厘低声:“谢谢。”
说完,她就伸手去接。
但下一秒,容祈微微弯腰,将拖鞋摆在了她的脚边。
程厘不由感动,难怪人家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就这种处变不惊的大将之风,就值得她学习。
等她穿好鞋子,诚心说道:“这次真的谢谢了,我回去一定刷干净,再还回来。”
她出于感谢,语气不免过分礼貌了点。
也显得格外生分。
容祈闻言,视线再次落在她脸上,嘴角忽地勾起一抹笑。
“你的鞋子怎么,每次都这么不牢固。”
作者有话说:
之前的程厘:白月光
现在的程厘:笨蛋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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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关于辛德瑞拉的梗,感觉好多人没懂啊,辛德瑞拉是灰姑娘啊
在容器心里,厘米怎么可能是黯淡的灰姑娘呢
程厘:已经在打车逃离地球了,勿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