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绝代双娇7(1 / 2)
兰絮心里一酸。
再多的无奈,也化成一声叹:以前的公主殿下,哪需要做这些啊。
还是为了给她吃的。
他意在讨好她,想也知道,这孩子又钻牛角尖了。
兰絮轻轻把他剥好的坚果捡走,放到一旁。
她捧着他的手指,指甲本来修剪整齐,一个个圆润饱满,现在惨不忍睹,食指指甲甚至有点被掀开了。
沈敬月原先都表现得不疼的样子,可现在,兰絮动作很轻,沈敬月指尖却瑟缩了一下,道:“小伤。”
兰絮瞪他:“不疼吗?”
沈敬月咬住嘴唇。
他很怕,怕她怪他没办法让她过上之前的日子。
此时此刻,任何一点来自兰絮的温暖,都能瞬间击垮沈敬月的心防。
偏偏她就是一个很温暖的人。
他眼光流转,轻哽:“疼。”
好疼啊。
可是好开心啊,她在关心自己,那就是再疼一点,也没关系。
沈敬月性格别扭又有点病,这让兰絮开口前,斟酌了一下,道:“殿下,我不用你这么做的。”
沈敬月惊惶地看着她:“絮絮,我只是……”
兰絮:“你平平安安最重要,以后不要做这种伤害自己的事了,剥不开,可以叫我,我们用石头砸就行的,好吗?”
屋子里很安静,除了干柴偶尔冒出的哔啵声。
更显兰絮音色空灵,那压在声音中的担忧,半分不作假。
沈敬月喉咙上下滑动,谁也没留意到,隐约一点喉结,在衣领下倏地消失。
须臾,他很轻地点头,乖巧道:“我听你的。”
他想,让自己流血,虽然可以让兰絮心疼他,可也不能一直奏效。
就像他的眼泪,要看情况使用。
兰絮可不知道公主心中的小九九,她先是松口气。
稳定沈敬月的情绪很重要,她好像抓到窍门了。
她摇摇热着的水囊,冰已经化了,温度正好,她从怀里拿出一方干净的手帕,倒了点热水,感觉温度差不多,给沈敬月清理伤口。
沈敬月:“嘶……”
兰絮:“现在知道疼了?”
嘴上这么说,可皱眉的是她。
她一直心疼着他。
沈敬月低头,他用力压着自己唇角。
兰絮以为真把他弄疼了,动作更小心了,均一点点水清洗,清掉尘埃倒刺,她将他的指头,放到唇中。
口水在没有条件时,就是最好的消毒剂。
沈敬月愕然地睁大水眸。
她垂眸看着他的伤口,眉宇带着点悲悯,犹如观世音菩萨对人间的怜惜,轻含住他青葱般的指尖,她的舌尖如玉净瓶柔软的水,触他的伤口。
转瞬之间,他的指头又疼又暖,随即这股疼与暖,像是藤蔓,缠绕在他指尖。
饶是她很快松开,他指头也如受冻不已,忍不住颤抖着。
可那被滋养而生的脆嫩藤蔓,就沿着他的手背手心,攀到他手腕胳膊,附着到他脖颈和娇嫩的脸颊,突然,盛开了繁花。
沈敬月满脸粉霞。
他眼睫颤抖,甚至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脸颊灼热,好像热得能煎熟鸡蛋。
给他消毒,前前后后,也不过半分钟不到,兰絮一抬头,却见沈敬月面红耳赤,他胡乱地挪开眼睛,眼里水润润的,像是被欺负得狠了,小鹿乱撞,情窦初开,好看得紧。
兰絮呼吸一滞。
她本来没觉得什么,这下,也被弄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她用手背贴贴自己脸颊,懊恼地小声说:“只是消毒……早知道让你自己弄了。”
沈敬月抵赖:“不可以,我不会。”
兰絮:“……”
不管如何,公主的伤也是为了自己,现下也没办法计较那么多,她赶紧拿起那堆坚果榛子,自己吃了几颗,又分几颗给沈敬月。
坚果热量高,适合当逃荒食物,一人又添了半个馍馍,今晚总算不用挨饿入睡。
屋外北风呼呼地刮,门缝啸声不断。
为了御寒,兰絮把带出来的两件衣服,都裹在两人身上,她其实还好,系统始终兢兢业业,给她搞着火诀,一时半会冻不死。
可沈敬月就不一定了。
他紧紧抱着自己,偶尔还会突然打个冷颤。
兰絮想了想,侧身环抱他的腰,手掌搁在他背上,这样两人就是相互拥抱,她能传递她的体温,他会更暖和点。
借着这个姿势,沈敬月又朝她怀里挤,离她更近了。
墙壁上,两道影子紧紧依偎在一起。
沈敬月满足地勾唇。
在野外睡觉,最好是一人睡觉一人守夜,但很明显,两人都是熬不了大夜的。
还好兰絮有系统。
兰絮在脑海里叫让系统:“帮忙盯一盯,如果有人或者有野兽来,我们又都睡了,就直接叫我。”
系统:“天爷啊,我叫不醒你。”
兰絮:“我知道。”
系统:“那你说这些?”
兰絮嘻嘻:“有个心理作用嘛,至少我努力过了。”
系统:“……”
接下来就听天由命了,今晚真的很累,兰絮觉得自己得睡够数,不然大脑都有点转不动。
不过几秒,她呼吸变沉,系统也没办法,只好随时警醒四周,警醒着警醒着,它倒是发现,兰絮预判了他们俩都会睡没法熬夜,却没发现,沈敬月睡得一点都不深。
他每睡十五分钟,就会醒一次。
双眼睁得大大的。
从他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痛苦或者不适应,只是侧耳倾听,屋外没有不正常的声音,他就蹭蹭兰溪脸颊,一脸幸福地继续睡觉。
如此反复,兰絮脸颊都被蹭红了。
系统:“……”狗女主你自我掰弯就算了,不准掰弯絮絮!!!
……
真算起来,这一夜,算公主守夜了,幸好大雪封山,相安无事。
第二日沈敬月精神头很好,看得系统怀疑统生。
大雪终于停了,还出了一轮冷冰冰的太阳,总算是个晴天,好歹不落雪了。
不过,雪后的晴天,才是最冷的。
那匹快马昨晚也在屋中好好休息,没有什么粮草能给它吃,只能勉强它继续带他们两个前进。
拉缰绳时,兰絮发现,沈敬月指头伤口结痂了,甚至有一些伤口痂都掉了,露出新生的嫩肉。
那损伤最严重的指甲,她昨晚拿布绑着,今天再看,指甲又长回去了。
她挑眉,这个再生速度是正常的吗?
沈敬月被她捧着自己的手,心里甜得冒泡泡,说:“是因为絮絮给我处理好了呀。”
连说话声都软了许多。
兰絮放心了,她笑了下:“好了就好。”
就说女主没点光环没道理,沈敬月也有光环就好,这样是一种小保障,他们就没那么容易噶。
马背上,沈敬月拉着马缰,轻轻将脑袋搭在她肩头。
他道:“絮絮,我一定会立起来的。”
他要让他们的生活好起来。
兰絮点点头,却没太往心里去。
这场动乱,对沈敬月而言,无异于人生的地震,他能短时间振作起来,已经很了不得了,兰絮没指望他能立刻在坍塌的废墟上,重新建造一座屋子。
所以,兰絮只将手搭在他手背,为他挡着严寒。
雪白的地上,马蹄留下一道深深的印子,一路朝远处蔓延。
走到天快黑了,他们终于看到定州城的影子。
可情况不乐观,除了他们,有许多流民聚集在定州城外,城门仅开了一个小口,有一队青壮年在排队。
沈敬月和兰絮下了马,周围流民们聚在一起取暖,每个人脸色惨败,战争的阴霾深深种在心头,他们在讨论:
“昨夜被胡人连破五城,京城业已破,皇帝南逃,大楚亡矣!”
“定州只接纳青壮年,定是要起事,为什么不出兵去援助京城?这是不忠不义!”
“援助个屁,朝廷都抛弃我们了!”
“……”
显然,往南移动的朝廷,已经发函让定州出兵,只是太守与刺史拥兵自重,没有动静。
沈敬月身上衣裳虽然脏兮兮的,料子是极好的,他和兰絮才在附近停留了片刻,就有流民把目光对准他们。
加之两人面容实在姣好,一看就是世家贵女,一时,周围全都是打量的目光。
这里不能久待,兰絮正愁怎么进定州城,沈敬月说:“两年前,定州刺史进京述职时,我们见过。”
兰絮抓住他手腕:“那他会认出你的。”
中原讲究礼仪之邦,起事不可贸然莽撞,不然往后要背负多少骂名,肯定是要有一个万全的借口。
沈敬月虽是公主,却是大楚境内最有名的皇室子弟,比如今皇帝来头还大,况且公主能生孩子,孩子便是皇室血脉,能让起事更为名正言顺。
表面功夫做得漂亮,能省去很多麻烦。
这也是高皇帝的旧臣,一定要带沈敬月一起逃的原因。
如果被定州刺史认出沈敬月,又是麻烦事一件。
沈敬月低声说:“我不想再做公主了。”
兰絮:“那咱们不进定州,继续往南,总有歇息的机会的。”
他想,她怎么这么好,这么向着他。
可不在定州获得补给,他还得连累她继续过苦日子。
这不是沈敬月想看到的,至少要好好休整一下,再启程。
定州确实是个歇脚的好地方,他和定州刺史只见过一次,但定州刺史的性格,他很清楚,那是个极好面子、好名声之人。
他完全可以利用刺史这一点。
沈敬月深吸口气,说:“但可以用这个身份,谋取物资,所以还是要进城。絮絮,接下来你只管好好休息,全交给我就是。”
兰絮有点惊讶地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