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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不是嫂嫂9(1 / 2)

以前,秦放喝过一种桃花酒。

是一户人家的老妪送的,因为他砍了她仇人的头,她没有给府衙送礼的办法,只好送酒给他。

桃花酒酿得一般,里头的桃花花瓣没有捞取干净,口味酸涩,实在算不上美酒。

秦放吃了几口,嘴里都是细碎的花瓣,有一片大的花瓣,他用舌尖抵了一下,从齿尖推出来,拿到手里。

那花瓣,竟还是新鲜的粉,也不知老妪是如何酿的酒。

时至今日,秦放早已快忘了这回事,却一直不知道,原来自己记住了花瓣的细嫩。

直到此刻,眼前人的唇瓣,和桃花花瓣似的,那么软,那么嫩,在舌尖舒展,用力吃它它会被咬破,小心研磨,又不够有劲。

不需有酒,已是自醉三分。

兰絮曾说过他没有姻缘线,这一刻秦放就要自己给自己画一条,要浓重的,要可以缠住她的。

兰絮不堪承受,“唔”了声。

秦放逼近,一手捏住她肩膀,另一手握住她推拒的手,将她的后腰,抵在桌上,含亲她的唇,刺探她牙关。

他的亲吻没技巧,单纯就是力气大,没轻没重的,勾住她的唇舌的时候,只顾吸吮,像是要把人吃化在嘴里。

挣扎无果,兰絮也放弃了,直到舌根亲到发麻,发软。

清冷的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鼻息声。

秦放松开她后,却看身前人面若桃花,目光没有焦点,给他亲透了,正张着口小声喘气,当真是可怜又可爱。

秦放心中,蓦地延伸出一片无尽的柔软。

却也有不可避免的反应。

这么近,兰絮自是察觉到了,她皱皱鼻尖,挑起眼尾狠狠瞪他,几分软语轻哝:“什么东西,让开点。”

硌到她了。

秦放捱着她的目光,气息愈发沉重,只好暂且松开她,他比谁都知道,自己曾以为自己对女人无所求,如今方知不过尔尔,只是没遇到能把自己制住的人。

只消一个眼神,就让他险些崩塌所有理智。

他狭眸中漾出一片波动,沉住气息,低低笑着说:“刀而已。”

用得最顺手得意的那把弯刀,着实佩挂在他身上,不算说谎。

却见兰絮骤地笑了:“刀?”

她低垂下眼眸,刻意瞅了一眼,被他哄人的说辞逗得小声一笑,说:“着实是刀。”

秦放也明白,兰絮是妇人,也早该懂了,毕竟有秦秀才在先。

他突然对秦秀才很不爽,就秦秀才那样,他配么,早知今日,当初他装什么大度,不如抢婚,最后这点名声,不要也罢。

还好,没赶上抢婚,倒是赶上了和离。

秦放拇指轻摩挲她脸颊,隐住笑意,缓声:“回去我就去找媒婆……”

“等等,”兰絮撇下他粗糙的拇指,轻哼,“我总不至于同一个火坑跳两次。”

这是说江氏。

其实这段时间,兰絮也仔细思考过了,以为他喜欢小娟时,她已经盘过他这个人了,再是佳婿,好坏两极。

坏处就是那难言的家庭,危险的工作,以及狂妄的性格。

不过,它们既说是坏处,却可以转成好处,同住这段时日,可见他有担当,在后宅矛盾里,不做那聋子瞎子,能镇得住母亲,那工作也是危险收益并存,动辄百两的进项,半点不愁吃穿用度。

最该留意的,还有他的英武高大,剑眉星目,自有一股风流气象,一看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很能干活,假如到时失了帝心,也不怕做别的不能成。

就是太懂他的优劣,她心里的天平,早已有所倾倒。

所以,待对上秦放的目光,她眯起眼睛一笑:“你若当个情郎,未必不可。”

秦放低声:“情郎?”

兰絮心念一转:“于你于我,都不吃亏,不然咱们这个名头,说出去算什么,小叔夺嫂子,嗯?”

秦放本就不满秦秀才,一哂:“说出去就说出去,你们都和离了,规则是世人定的,总不能按着规则做事,还要被戳脊梁骨。”

他却是忘了,锦衣卫也是按着“规则”办事,然而所谓规则,大多数时候压不过约定俗成。

道德的大山压下来,第一个死的,只有女人。

兰絮是咸鱼,不代表能完全忽视众口铄金,这种情况下,能少一事则少一事。

兰絮说:“我懒得把嫁娶那一套再做一遍,如果我若不稀得你,就是你三书六礼风风光光来娶,也没用。”

秦放懂了,她稀罕他,正如他对她。

男人眉梢显出明显的喜色,他揽住她肩头,闷声笑了起来:“行,听你的。”

实则他自己对礼节,也不甚过心。

兰絮轻轻环住他的脖颈,她看了眼他心口,便看那光芒,还是闪烁不定,但刚刚,不管她怎么触碰,却不是能直接拿到的。

系统不无可惜:“就算气运不稳定,也没那么简单拿到手,要不我们先刺探秦放的缺点?”

兰絮又开始懒了:“再看吧。”

气运要真这么好拿,就不是主线任务了。

临近年关,秦放其实也很忙,昨日刚烧坏了一排屋子,他们锦衣卫救火后,还有不少事宜处理。

秦放再舍不下也无法,揣着一颗热乎乎的心,总算出门。

而兰絮这小宅子,也算安宁下来,睡一觉后,她先把小娟几人找来,透露了和秦放的事:“日后他会经常过来,我毕竟和离了,和他往来也不算什么。”

小娟神情慌张:“夫人,这,这,是不是他逼迫夫人?”

不止小娟,云梦、羡鱼也是一脸的担忧,想想秦放那高大的体格,她们夫人又如此柔弱无力,若他真要强取,兰絮拒绝不了。

却听兰絮宽慰她们,说:“放心,是我不大想给他名分。”

几人:“……”此话怎么听起来,哪里怪怪的。

却说兰絮坦白后,当天晚上,秦放就让十尘千云等,把这段时日的银钱并账簿,都送到馄饨巷子的宅子。

兰絮才懒得管家:“你们都拿回去吧。”

十尘和千云心里就算对这种转变,有再多想法,面上也没表现出一星半点,只说:“夫人,大人说这不是让夫人管家,只是给夫人的,夫人要怎么花怎么花,管家之事,还是另寻人来做。”

还好家业不大,找人管家好清算,也不怕人欺上瞒下。

既然是钱,不要白不要,兰絮拿走了。

有一就有二,接下来,秦放俨然把这里当家了,金银珠宝也就算了,还有家私器物,什么好的坏的,全往她这儿搬。

兰絮不得不整出个库房存东西。

不过几日,到了除夕,她和小娟清点库房的东西,却听一阵呼哨声,她们一抬头,就看一头老鹰在空中滑过,飞得低,真是遮天蔽日的庞物,有些可怖。

兰絮后退了一步。

那老鹰在空中飞完,随着一声呼哨,落到了一只手上。

秦放抬着手臂,逗弄了下老鹰,朝兰絮笑:“你瞧我给你带来什么好玩的了,正好解闷。”

兰絮:“……”

别说小娟她们了,她自己也有点怕这么大的老鹰。

她摆摆手,把秦放伙同老鹰推出门:“我这儿可养不得猛禽走兽,走吧!”

秦放:“我手上是猛禽,那你是说我是走兽了?”

兰絮笑:“倒是被你听出来了。”

又暗暗嫌弃他,秦放低哼一声,也不顾屋内小娟几人还没回避,他低头,一口嘬在她脸颊上。

被兰絮打了一下胳膊。

秦放哈哈大笑,倒也不惋惜,只说:“既然你不要,它留着也没用,不如现在就放了。”

兰絮:“你就是要放,也得去广袤的地域放,否则这老鹰又被人给抓了去,又或者它会祸害百姓的鸡鸭。”

秦放:“听你的。”

兰絮:“顺便把你自己也放了罢。”

秦放:“听不见。”

兰絮:“……”

不过几日,她就彻底晓得了,秦放对人的好,就是很朴素,什么都往家里拿,就和知恩图报的狗狗似的。

就是大型烈性犬,不好驯服。

见小娟几人早避开了,秦放便直接亲住她的唇。

他既是走兽,总该要吃到肉才甘心。

……

待得除夕与元宵这半个月一过,秦放总算有空闲。

这段时日,每天他都会回馄饨巷子,只是早出晚归,和兰絮见上的时间不多,因此得了空,他又惦念上次没去成的天山庄。

但是也不愿真去天山庄,毕竟当时在去的路上发生那些,至今想起来都有些郁闷,徒增笑料。

于是,秦放找人置办一处山庄,命名碧天山庄。

兰絮只觉得“碧天”这两个字很熟悉,好像是她以前住的院子的名字。

秦放还是命名苦手,直接把她的院名拿去用了。

这回,入了春,没封路的大雪,和上次一样的配置,兰絮穿着斗篷,抱着手炉,坐到了马车上。

碧云山庄就在香韵山的半山,乍一看,与普通山间人家差别不大,有柴扉草屋,红泥小火炉,分外清幽。

可它是从权贵手里流落出来,被秦放买了来,又不是真农户,没有点眼力,是看不出其中布置的处处精巧珍奇。

譬如那屋子看着破败,但里面又是一番布置,半点享受不落下。

兰絮和秦放游览片刻,她惊讶:“这个庄子,要多少钱?”

秦放:“三百两。”

兰絮:“不可能。”

秦放一笑,实话说:“它是三千俩才买得,不过落到我手里,就当三百两买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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