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小小猫头鹰脑袋转过来以后,瞪着她,终于“啾”了一声,张开翅膀,飞了出去,不过没有飞远,而是停在了象圈外,清脆响亮的又是一声“啾”。
唐菲明白了,原来动物们派来了猫头鹰大眼妹,为的就是引她一路去救雷子,由于这件事由动物们自己完成没有十足的把我,所以他们商量之后决定让她一同前往。
而且最神奇的是游戏因此也生成了任务,她点了暂不接受任务,走了出去。
果然,见她跟了上来,猫头鹰再度往前飞,一路领着她出了侧门,来到了公路边。
唐菲直接坐上了出租车。
一路上,唐菲都可以隐隐看见大眼妹始终飞在车前进的方向。既然知道了对方的目的,她便直接让出租车司机去新益村。
和鑫鑫动物园位于城东完全相反,新益村位于临水市的西边,这里有不少村庄已经因为城市化进程逐渐变成了城中村,而新益村位于城西边缘,所以这里还保有乡村特色。
老李头之所以选择在新益村居住,完全是因为这群让他视若宝贝的鸽子。
老李头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外出打工,二儿子从小就很有出息,考上了名校去北京念书了。只是,为了供儿子念书,老两口多年来起早贪黑的卖小菜,老伴却在小儿子即将博士毕业的时候撒手人寰。
大儿子提出要让老李头去他的城市一起生活,小儿子也表示愿意把父亲接到北京。
只是老李头在纠结了一阵子以后,还是决定在临水市留下来。
城里的房子被他出租了出去,他搬到了新益村。
一方面是因为多年来的这个爱好终于有了实施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为了不触景生情。
几年来,他一腔热血的投入了不少金钱在培养鸽子的事业上,他不仅要养出飞得最快最好的鸽子,还要培养出品相极佳的鸽子品种。
为此,他这几年通过不断优胜劣汰,从市场、朋友、圈子中购买优质品种补充,终于培养出了雷子和闪电这对兄妹。
这是他的心血,也是他付出汗水的见证。
只是……就在他马上快要成功的时候,却在训练雷子的过程中出现了意外。
训练信鸽过程中丢失鸽子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只是……雷子父母往上几代都没有出岔子,他对雷子和闪电又寄予厚望。
才会在得知雷子丢失的时候痛苦不堪,又在重新找到雷子的瞬间喜不自胜。
经过大悲大喜以后,这才得知,自己心爱的小鸽子,竟然已经因为受伤失去了成为优秀信鸽的机会。
这让他顿时有种多年心血付诸东流的巨大落差感。
受了伤就好好的死在外面就好,为什么还要回来让他看到伤心?
没了雷子,还有闪电,他老李头的牌子可不能被一只鸽子给砸了,他这才拿起了刀。
这些年,他处理掉的鸽子不少,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今天是他老朋友约他出去喝酒,他喝的醉醺醺的回家,心中郁结的心情也被久别重逢的畅快消减了不少,他唱着京剧的调子步履凌乱的往家走。
“李师傅!”
拐角处响起了一个女孩子脆生生的呼声。
老李头堪堪站稳,掀起眼皮看了看,人影在眼前晃,好半天才辨认出是送雷子回家的姑娘。
他眉头瞬间拧紧了,一看见这个姑娘,他就想起了还没有宰杀的雷子。
“你找我?”他挑眉。
唐菲找到新益村老李头的家已经有一会了,跟闪电描述的一样,这家的瓦是蓝色的,鸽棚就在院子里,没有上锁,鸽子可以随意进出。唐菲也悄悄绕道后院找了找,果然在闪电说的位置找到了老李头藏着的备用钥匙。
一切就绪,既然老李头不在家,她就在村口拐角处等他。
“对,李师傅,我想来看看雷子,不知道方不方便?”
老李头一愣:“你是怎么知道我的鸽子叫雷子?”
唐菲心中暗叫不好,不过还是很轻松就搪塞过去:“李师傅,你忘了吗,上次是我把雷子送回信鸽协会的,我是听谭师傅说的。”
老李头“哦”了一声,随口说道:“雷子已经死了。”
唐菲大惊:“李师傅,你说什么?雷子怎么会死?我送它回来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这也没过几天,怎么可能……”
老李头斜睨着她:“怎么,你不信?姑娘啊,你没有养过鸽子不知道,这种鸟类很脆弱的,稍微生个病就一命呜呼了,兴许是它之前的伤没好,也兴许是别的毛病吧,反正已经死了。”
唐菲倒吸一口凉气,她内心是不相信的。
她知道群里的闪电一定是雷子的妹妹,它飞出去求救的时候雷子一定还活着,而老李头也的确出去喝酒了,现在才刚回来,雷子一定还活着。也一定就被他关在厨房里面,不过看来它的确是活不长了。
“我知道,你是心善才惦记着的,姑娘,你回去吧。”
“它死了,那它的尸体在哪?”唐菲明知道不可能问出个结果,可心中实在是气愤,追问道。
老李头瞬间就火了。
他大声嚷嚷着:“死了就是死了,我这里养了这么多鸽子,死了一只有什么稀罕的!我早就丢出去了,说不定别隔壁大黄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