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与王同罪(1 / 2)
如此一来,陈若茗摇身一变,从一个民女成为了高高在上的妃子,顿时被安排到王府后院,身上的衣服也从粗布麻衣变成了绫罗绸缎。
但坏消息是,她所追随的这个王爷,第二天就被判了流放之刑。
起初,李承乾为了稳住李潇潇的情绪,同时削弱其力量,有意下令把江南王府的其余众人一同留在都城,仍然按照原有标准给予俸禄,待李潇潇刑满后再予返回。
但李潇潇再三要求至少将其家眷一同江南,加上当时朝中百官已然得到消息,不少人纷纷上疏求情,因此两下折中,李承乾只得同意其带着少部分妃子一同前往江南。
江南王倒台,不知道何时才能东山再起。而回到江南,尚且可以有容身之地。因此,众位妃子为了这少有的“同罪”机会,争得不可开交。
李潇潇为此也终日发愁——老实说,这些女眷他一个也不想放弃,况且这些妃子之中,有不少都是其他大臣家中的子女,有了他们,也就能够稳固自己在朝中的地位。
换言之,倘若他把这些官宦人家的子女带回江南,这些朝中大员自然会为了自己的孩子早日返回都城而终日上本为自己辩护求情。
但这类女眷大多知晓李潇潇的为人秉性,不愿就此失身,故此虽然身入王府,但对于李潇潇来说,这些人的作用也仅仅停留在保住自己在朝中的话语权而已。
而在听闻江南王入狱的消息后,她们也是府中极少数不主动争取前往江南的人——因为在她们眼里,这个野心家要想东山再起,带上自己去江南享福是必然选择。
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此次江南之行,李潇潇并没有带任何一位朝中官员的子女,反倒是将很多强抢来的民女丫鬟,以及从人贩子和老鸨手中买来的绝色佳人带上了囚车。
准确来说,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条标准的,即使是府中的丫鬟也都被李潇潇坚持带走。
原因也很简单,李潇潇十分清楚,如果只是这点罪证,根本不足以如此大动干戈地由皇上亲自审问,最后却判了一个看起来反而对自己十分有利的处罚。
如果是因为皇上对自己谋反的行为有所察觉,那么此时自己要做的,就是尽量藏好一切可能被发现的罪证。
如果皇上只是想试探一下自己是否有二心,那么就更不能在这种时候选择带一些“人脉”回封地——无论是有才干的门客,还是朝中官宦的子女。
因此,无论皇上打算如何处置自己,李潇潇此行的最好选择,都是将自己伪装成一个人畜无害,但还有点作用的皇亲国戚。
有点作用,自然是回到封地后清廉为官,做出些政绩来,至于人畜无害,自然就是保留一些缺点,在皇上面前尽力藏拙。
但什么缺点是皇上能够接受,且无伤大雅的呢?
贪不行,于国家财政有所损益。
反不行,无论放在何时,谋反都是杀头之罪。
僭越不行,皇上整治朝纲的目的之一就是树立的威信,僭越之行无异是主动将自己当做出头鸟。
思来想去,唯有一点符合要求。
那就是淫。
有一个专好女色但还有些执政能力的弟弟,似乎对一代忙于国事的人王地主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
他的这位兄弟虽然手上有些兵权,但都被用来为他找寻佳丽,虽然作用封地,但上面的城邦和资源他也毫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