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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君山神侯(2 / 2)

附近之人余光看去,却见千帆汇聚的湖面上,有艘小船的船尾忽然翘起。

而一道黑色身影,以骇人听闻的恐怖速度,飞掠过平静湖面,带起的劲风,直接在水面上拉出了丈余高的白色浪花,远看去就好似瞬间把湖面一分为二。

哗啦——

浪花如脱弦利箭,眨眼间划过数十丈距离,目标直指刚落在岸边的魁梧老者。

仇天合正欲强冲,瞧见此景眼底闪过一抹错愕,急急顿住了脚步。

而堵路的轩辕朝,察觉背后有劲风逼近,也停下了身形,单手持刀斜指地面,不紧不慢转过身来。

哗啦啦——

冲天水花被扬起,又迅速落回湖面。

浪花之前的黑色身影,发现轩辕朝停手,便在湖面转向,飞身而起落在了不远处的无字碑前。

直至此时,围观的无数江湖客,才看清来人的相貌。

来人是个男子,身着水云锦质地的黑袍,头上带着竹质斗笠,身材颇高、面容俊美,双眸如同剑芒般锐利,腰间悬着一把黑鞘长刀。

来人打扮是寻常江湖刀客的打扮,但腰间的这把刀,对在场无数刀客来说却很特别。

刀长三尺三,宽二指半,柄以黑绳缠绕,护手尾环为黄铜质地,皆雕螭龙。

这是上代刀魁的佩刀!

曾经这把刀无人不知,虽然已经在江湖销声匿迹近三十年,但它依旧是天下间最快的刀,没有之一!

雨幕下的湖面,在来人现身的瞬间,便陷入了静默。

轩辕朝左手负于身后,一百零八斤的君山刀,如同没有重量般,随手斜指着地面,配上两米出头的夸张体型,就如同寻常刀客,持着一把符合自身体量的寻常轻刀。

轩辕朝知道这个二十上下的年轻刀客,就是杀他儿子的元凶,但目光并没有放在来人脸上,只是望着腰间那把螭龙刀,眼底带着几分怀念。

当然,这并非怀念郑峰,而是怀念狂牙子。

世上巅峰武人很多,比轩辕朝强的也不算少,但能让他当做对手、目标,拼尽一切去追赶的‘刀客’,唯有狂牙子一人。

击败狂牙子后,轩辕朝在刀魁位置坐了四十多年,看似风光无限,但实则过的远不如三十岁前那般充实。

因为没了狂牙子这对手,他不知道手里这把刀,往后应该练给谁看。

当年轩辕朝对郑峰很反感,不留丝毫情面,想让女儿入宫是原因之一。

还有个原因,就是郑峰太平庸,连八步狂刀都练歪了,根本就配不上这把他呕心沥血追赶了三十年的刀!

而眼前这个年轻刀客,看起来比郑峰要强上一些。

轩辕朝注视螭龙刀一眼后,抬眼望向无字碑前的年轻刀客:

“你就是夜惊堂?”

夜惊堂凌晨就到了君山台,方才一直在暗中观战,瞧见仇天合落入下风可能被砍死,才冒出来搅局。

从小听着‘轩辕朝’的名字长大,如今近距离瞧见这身高过两米的当代刀魁,夜惊堂确实感受到了压力,不过神色很自然,平静回应道:

“梁洲夜惊堂,家父郑峰。”

“嗡……”

此言一出,湖上听见的江湖名宿,皆是哗然。

郑峰名气算不上很大,但有云州三杰的名号在前,仇天合劫婚使队伍的事情在后,当年那场风波的原委,江湖上的刀客基本上都知道一二。

当年轩辕鸿志暗中激将,轩辕朝对实力明显远弱于自己、登门提亲的晚辈下死手,至今仍遭人不耻。

如今郑峰的后人登门,要干什么自不用说。

在场的江湖名宿,都把目光集中了过来,打量起夜惊堂,悄然询问起此子的来历底细。

轩辕朝虽然死了儿子,但脸上并没有显出怒火中烧,只是淡然道:

“我打残了你爹,你杀了我儿子。你是想彼此有仇报仇,还是想让朝廷当和事佬,彼此两清往事一笔勾销?”

轩辕朝这话,看似是不追究儿子的死,想就此了结恩怨,实则不然。

因为轩辕朝知道儿子怎么死的——买凶杀夜惊堂翻了船,死于不长眼主动找茬,而非夜惊堂复仇,和当年的仇怨都扯不上关系。

夜惊堂义父被打残,自己又被君山台的人刺杀,这仇非但没报,还加深了,怎么可能答应一笔勾销。

轩辕朝如此大气的说不追究儿子的死,只是当着上万人的面,说给朝廷听。

夜惊堂背后是靖王,轩辕朝本身就是开国侯,谁杀谁都会惹来朝廷不满。

而轩辕朝先提议握手言和,夜惊堂不答应非要复仇,靖王事后再追究君山台责任,就不占理了。

夜惊堂一直都知道朝廷很难办这事儿,也明白轩辕朝此言的打算,直接道:

“你打残家父,直至家父英年早逝;你儿子来杀我,差点让我葬身湾水镇。如此大仇,何来两清之说?”

“那就是有仇报仇。”

轩辕朝长发随风而动,审视着夜惊堂,眼神居高临下:

“你和你爹一样,过于鲁莽耿直,要报仇,也该有这个实力后再来;现在登门,只是给我儿子偿命罢了。”

夜惊堂来都来了,打不打的过先不谈,场面话得硬气,对此道:

“我怕再过两年,你提不动刀,报仇都报的不痛快。”

话已至此,也无需多言。

君山台上下,再度安静下来。

仇天合已经收刀入鞘,可能是怕夜惊堂托大,落得和郑峰一样的下场,来到了夜惊堂跟前,准备情况不妙就二打一。

轩辕朝对此满不在乎,转眼看向了湖面。

湖面上,方才差点被踩翻的小船,靠在了岸边。

一个身着白衣的‘随行侍妾’,头上带着帷帽,把几样兵器抱着跃上了君山台。

轩辕朝扫了几眼兵器,目光最先落在五尺长刀上,眼底显出三分意外:

“这把牧青刀,是天南刀痴孙牧青研究的兵器。孙牧青初用轻刀,败于狂牙子;后改重刀,又败于老夫,自知无望跻身刀魁,隐居于黄泉镇,终其一生都在研究如何破这两种刀法,打造了这把刀。你准备拿此刀来对付老夫?”

夜惊堂听见这话,总是明白那掌柜说把刀给他,老板娘为什么很不高兴了,不出意外这把刀应该是老掌柜的遗物。

他把刀借来,确实是想看看能不能研究出破屠龙令的法门,不过就算研究出来了,一晚上的熟练度,也不可能拿来对付轩辕朝。

昨天晚上演练刀法,他发现这把刀太长,左手拔刀不够顺滑,接屠龙令的招式又太轻,虽说攻击距离翻倍,甚至能用出‘黄龙卧道’‘青龙献爪’等招式,但都这么用了,换杆大枪威力更大。

瞧见璇玑真人那‘普攻就是大招、拿狐狸尾巴都能自成章法’的武学造诣后,他思索了半晚上,觉得这把刀思路应该走错了。

刀法更上一层楼,重点在‘法’,而不是‘刀’。

真正的好刀法,确实该走中庸之道,但应该是‘可长可短、可快可慢、可重可轻’,手持木棍亦有开山之力,身携重刀亦能灵巧如风。

要用出这种效果,看得是用刀的人,而不是刀的款式。

眼见轩辕朝问起,夜惊堂摇了摇头:

“我以前的想法,和铸造此刀的前辈一样,以为想破尽天下刀法,刀得不轻不重、不长不短、不快不慢。

“最后发现,诸事皆能,便是诸事不精。

“能用这把刀破你的屠龙令,用君山刀就能破神尘和尚的金身;能用这把刀破狂牙子的八步狂刀,换螭龙刀估计能快过吕太清。

“这把刀是好刀,但没本事的人用不好,能用好的人,已经不需要。”

璇玑真人本来在安静当花瓶,听见这话微微偏头,眼底露出了几分讶异。

毕竟她只是昨晚喝醉随口讲了句‘刀不是这么用的’,没想到一觉醒来,夜惊堂还真能有点新领悟。

轩辕朝则是评价道:

“好悟性。不过,你没练到‘无刀胜有刀’的地步,没了这把刀取巧,你拿什么破屠龙令?”

夜惊堂左手按住刀柄,微微抬起斗笠: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八步狂刀是世间最快的刀法,自然就是最强的刀法,不应该有对手,能被针对被打断,只能说自己还不够快,而非刀法不行。

“你能破狂牙子的刀,说明狂牙子的刀还没快到极致,而非你刀法更胜一筹。

“我不一样,我的刀,可以比狂牙子更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