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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朱元璋又去淳化了(1 / 2)

“洪武四年,收受银两三千,在判案中设法周旋,将一个富户之子的杀人案,判作失手伤人,从而得以保命。”

“洪武三年,巧立名目,收取灌溉水渠建造费,但实际花费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剩余部分,全部中饱私囊。”

“洪武初年……”

一件件,一桩桩,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丛重浑身被冷汗冰封,这才知道,这位知府大人果然不止是能拿捏一个孙不甚而已。

应天府下辖八县,只怕除了秦枫所在的淳化县之外,其余所有县令近年来的所作所为,全都尽在掌握!

怎么做到的?

已经不重要了。

丛重喘着粗气,气息在空中凝成冰晶,竭力转动一向还自诩灵光的脑筋,思索对策。

很显然,现在秦枫拿捏的是所有这些县令的身家性命,只要秦枫愿意,把这些罪状整理出来,都不需要头顶大诰,只需要先把他们拿下问罪,再上报朝廷,那都是一抓一个准,那些罪证其实也并不难查。

因为,现在秦枫是知府啊!

他只是知县的时候,都能把丞相拉下马。

现在身为知府,拿捏几个差了好几品的县令,又有什么为难?

好个秦枫!

丛重掌心里的冷汗,已经渐渐将那张单薄的纸笺浸透,在手里揉成一团,仿佛要把这些污秽的过往全都揉碎湮灭,从此再也不存在这方世间。

但是,不可能的。

丛重明白,有这些罪证在手里,秦枫相当于把整个应天府都牢牢掌控住,再加上他似乎有意让那个不到十岁的孩童继任六合县知县,那可是他嫡传的学生,自然更是唯老师的马首是瞻。

应天府,真正变天了!

要不,就这么认了吧。

丛重眉头深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距离花甲之年只差三岁,而按照官场上通常的规则,他现在这个岁数,还只是一个县令,尤其是政绩方面乏善可陈,要更进一步的可能,其实已经没有了。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丛重近年来加大了捞钱的速度,毕竟升官不发财,不升官那就得发点财了,权力不用那可就过期作废。

现在,不能升官了,怕是也不能发财了,一切都得老老实实听这位年轻知府大人的,让你向东你不能向西,让你打狗你不能撵鸡。

这样的日子,憋屈是憋屈了点,但忍个几年,找个机会辞官告老,这些年攒下的钱,倒也足够下半辈子花用的了。

唯一的问题在于……

秦枫能让自己如愿么?

丛重眉宇间的忧色,越来越沉凝,在寒风中快要拧成一个冰疙瘩,久久也纾解不开。

从今往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

只要秦枫还在,被他拿捏住的命脉,就像随时都能落下来的屠刀一样,人家想什么时候砍死你,就是举手间的事儿。

自己倒是愿意服从,听话。

但谁知道这秦枫是怎么想的。

现在大明朝缺官,也还罢了。

待科举过后,各地人才如春笋般涌现出来,到时候秦枫来个卸磨杀驴,把这些有污点的县令全都处理掉,到那时候可真是万事皆休,欲求一个告老还乡的结局,亦不可得了。

不行!

我丛重寒窗苦读十年,方有今日的官位,岂能因为这样一个不守规矩的年轻人,就全都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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