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魔法(2 / 2)
与此同时。
它身上的血红色光芒也变得暗淡起来,稍稍闪烁两下,便悄然破灭,只剩下红眼鼠王在大喘气。魔法的消耗太大,这四步瞬移,比它跑几十公里还要累。
“汪汪!”凯文瞪大眼睛。
罗素则兴奋的摸着红眼鼠王的脑袋:“酷,红眼,你这魔法不要太酷好吗!瞬移啊,这可是瞬间移动……而且一连瞬移四次,等于有四个闪现啊!”
“叽叽!”
“看样子这应该是暗系元素的魔法,看你释放魔法时血呼啦差的模样,干脆就叫……嗜血闪烁吧。”罗素没见过类似的魔法,也没有类似魔法的资料。
干脆自己给红眼鼠王的魔法,起了一个贴切的名字。
或许嗜血闪烁在战斗力方面加持不多,但是无疑是逃跑保命的绝佳神通。
所以不仅罗素高兴。
一直偷偷瞄着红眼鼠王的汤姆、杰克等四名骑士扈从,同样暗暗兴奋,仿佛红眼鼠王已经是自己的契约幻兽。并且幻想着将嗜血闪烁,开发成更强大的魔法。
可以一步闪现到几十米乃至几百米开外的地方。
或者可以闪烁几十次乃至几百次。
这样的话,配合魔法,就能开发出太多太多的战术,大大提升幻兽骑士的潜力。
“叽叽!”红眼抬起自己的一双前爪,做了个吃东西的动作,它饿了。
“吃,必须吃饱。”罗素迅速让仆人给红眼送来一份餐食。
看着红眼狼吞虎咽的样子,他不由得发出感慨:“估计是以前饿坏了,想想也是,一只大耗子,在地窟里生活,哪怕再能偷,又能偷到多少吃的呢。”
说着。
他一边顺着红眼已经柔顺的毛发,一边叹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长的,竟然能得到进化的契机。”
一只地窟里的老鼠,竟然进化成幻兽。
想一想就很励志。
这时红眼忽然扭回头,对罗素“叽叽”叫了一声,然后继续狼吞虎咽将一顿蚕食吃得干干净净。
“叽叽。”它一边叫着,一边往外走。
走了几步便扭头看向罗素,再次“叽叽”叫两声。
“咦?”罗素讶然,“你是让我跟着你?去哪,红眼,你要去哪,不会是回地窟吧?”
虽然疑惑,但是罗素脚步却不慢,迅速招呼上凯文,跟在红眼身后。
红眼的确是在引着罗素去往什么地方。
所以一人一鼠一狗,迅速离开了庄园别院,一路上红眼时不时抬起头嗅嗅鼻子确定方向。不是往地窟屯的方向去,而是向尖刀山的方向去,穿过集市屯便摸到尖刀山的脚下。
集市屯再往北,就出了乌腰蛇庄园的地界。
进入罗曼男爵领地的葡萄庄园,一处以种植葡萄园为主的庄园,可以看到绵延不见尽头的葡萄架子。
红眼并没有靠近这些葡萄园,而是沿着尖刀山的半山腰行走。
时不时还要钻洞,不过见罗素跟不进去,便只能重新回来,从山腰上绕行。
走走停停。
马上都快要出了葡萄庄园的地界,终于,红眼鼠王在一处山头的半山腰位置,接近雪线的地方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