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1 / 2)
如今这个世界, 废弃空置的屋子可太多了。
大街小巷都游荡着丧尸的大城市里,就算丧尸少的地方也不能久住,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从角落冒出来丧尸, 再厉害的人, 也不能时时刻刻保持警惕。
所以只能往大城市外面找。
闻九则先提出:“带你去住大别墅,怎么样?”
薛铃坚定拒绝了,大别墅, 中看不中用!
她是真的住过,流浪在路上的那三年,她住过很多不同的房子。最初看到漂亮房子,就会进去转转, 住几天体验一下。
她记得有一栋大别墅, 修得像个宫殿一样, 面积特别大, 房间多得数不清,水池花园一应俱全。
但住起来一点都不舒服,华而不实!
屋里那个台阶, 丧尸走动不方便, 天花板又高,到处空荡荡, 除了经常活动的区域, 其他地方都落灰。
气派是够气派了, 但舒适度为零。
现在这个时候,想要长期生活居住,最好还是挑选丧尸被清理过, 人烟稀少的路边县城、小村庄。
最好周围地形开阔一些,有人或者丧尸出现, 一下子就能发现。
居住地半天车程内要有基地,闻九则可以定时去换人类生活必需品,另一个方向还能通往一个没多少人敢去拾荒的大城市,好方便薛铃前去进货。
最好屋子周围有现成的菜地,可以自己种点菜。
附近有河更好,这样可以钓鱼吃。
最好还有自来水,现在很多地方自来水都不能用了。
倒是一些偏僻乡下,因为水管接的是山泉水,只要山上修的蓄水塔不干就能用。
屋子不用太大但新一点比较好,屋里不能很脏乱,家具基本齐全就行。
最好有独立的厨房,有土灶的那种,因为现在没那么多电用来烧水做饭,煤气也没有,看起来只能烧柴了,土灶比较方便。
那这样附近还得有山林,可以砍柴……
闻九则没让她继续说,再说下去,等雪下下来都找不到合适的地方。
最后两人花了十天,精挑细选出一个地方。
几乎完美符合薛铃的要求,除了放不出自来水,但是院子里有压水水井弥补了这一点。
闻九则觉得只是找了个暂时的落脚点,但是薛铃像乔迁新居一样兴奋。
她催着闻九则把屋里打扫了,把车上堆满了的杂物都搬下来,放进屋里和厨房。
薛铃在车里待了几个月,车上的东西越来越多,车厢里只剩下狭窄的空间可以躺下,车顶那都快放不下了。
之前闻九则在外面跑了三年,车上都没多少东西。
现在收拾下来,两个人一起都搬了好几趟。
闻九则帮薛铃拿着她的那些书和衣服,薛铃拿着自己的常用物品,平板梳子小镜子,颠颠地跟在他身后。
他们住在一楼的卧室,这个卧室被闻九则清空了,只剩下床衣柜和一张桌子。
他们堆满了车内空间的东西放进这里,却显得房间有点空。
薛铃看了一圈,感觉什么都缺。
首先,缺被子,闻九则之前在车上就是用一条毯子和大棉袄凑合,等冬天到来会很冷,棉被当然是需要的。
缺床上用品,也缺衣服,主要是闻九则缺。
不仅缺衣服,他还缺鞋子。
闻九则穿鞋很费,那种很结实的皮靴,还有质量很好的运动鞋,他穿一阵很快就踩坏了。
闻九则提着蓄电箱走进房间,薛铃低头看他的鞋子。
他现在脚上这双鞋子穿了两个月,不可避免的都是灰尘污渍,鞋面上的折痕只是难看了点,但鞋底都快要裂了。
这一双还算是好的,他上一双鞋,穿到鞋底整个脱了,鞋带有一条都是用的绳子充当鞋带。
闻九则破洞的衣服照穿,破洞的鞋也照穿,不提醒他自己都懒得去注意,不讲究起来真的像个流浪汉。
所以,怎么会有人活得这么糙还这么帅啊?
在外面经常风吹日晒的男人,皮肤不细腻,又会容易沧桑显老。
闻九则也有点糙,但他越糙越有味道,那种一看就“很能干”的味道。
像是粗糙的树疤、坚硬的黄土,或者像他那辆外表很多坑洼划痕但还能突突开进野地淌过河水的车。
闻九则看她盯着自己的鞋,随手把东西放下:“又看我的破鞋不顺眼了?嫌弃就不要看了。”
他穿的鞋码很大,所以给他找鞋也有点麻烦。
薛铃忽然握住拳头,闻九则下意识侧身躲了下,还以为她又突然要揍人,谁想薛铃这次握住拳头只是给自己鼓劲的,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
她很快宣布要去拾荒,要去市里开展大型零元购活动,带很多东西回来填充新家!
在路上一切都可以凑合,但真停下来过日子,那就什么都缺。
夜晚,一盏小小的灯在床上亮着。
薛铃趴在硬木床上,想着需要的东西,她在写字板上写一样,闻九则就用笔在纸张上记录一样。
“忘了,还要洗衣服的洗衣液。”薛铃补充,“但洗衣液太重用得又快,还是肥皂实惠。”
闻九则靠着床,在购物清单上添上肥皂。
以前两人同居时好像也有过这种画面,商量着要给家里补充什么,记一个备忘录。
“对了,还要太阳能灯,这个不用电!”薛铃想到哪说哪。
闻九则在购物清单上龙飞凤舞写着,嘴里说:“你知道去哪找太阳能灯吗?”
“超市没有?”薛铃问。
“超市?没在超市见到过,你恐怕得去五金店找。你要去五金店就顺便给我带点工具回来,我修东西。”
“什么工具?螺丝刀?”
……
聊到半夜,闻九则睡着了,薛铃还在想缺什么。
为了方便她,床上的小灯没有关,反正闻九则开着灯也能睡着。
薛铃对着购物清单查漏补缺完,无聊地翻个身,随手抓过闻九则放在身侧的手,对着灯看。
他的手掌宽大,手指长、指节粗,经常拿刀用力的手指有点歪和变形,掌心有伤痕还有厚厚的茧,比以前粗糙很多,还有食指指甲有点劈了。
研究了会儿他的手,薛铃又翻开购物清单,决定再添个护手霜吧。
直到窗外透出白色天光,薛铃才咔哒把小灯给关了。
早起把屋子收拾好,闻九则开车送薛铃去丧尸遍布的城市里拿东西。
薛铃不是第一次进行这种活动,闻九则也熟练了,找个地方窝着等她。
拿着购物清单,薛铃出发。
闻九则坐在车顶上,寒风吹动他被薛铃逼着穿上的外套。
觉得有点热了,闻九则随手把脑袋上戴着的帽子取下来。
这顶蓝色毛线帽子最初是薛铃在戴,不过上次闻九则生病过后,薛铃就强行把帽子让给了他。
手上拿着薛铃随手放在车上的一本书,闻九则偶尔翻两页打发时间,隔一阵还会用望远镜找找薛铃的身影,再看看有没有其他拾荒队伍靠近。
枪和短刀都带在身上,但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在等待时控制不住心烦意乱地把玩短刀了。
心里也没有几个月前那么焦躁不安,因为他知道薛铃很快就会回来。
薛铃是推着超市里的超大号购物车回来的,购物车里堆满了东西。
闻九则把取下的帽子重新戴上,起身去接,薛铃表示还有,转身又走了,一连推来了堆得满满当当的三大购物车,以及几袋崭新的羽绒被。
闻九则还看到了两根钓鱼竿,这并不在他们的清单里。
不在清单里但薛铃也拿了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热水壶,比如菜篓子,比如拖把抹布,还比如一些油盐酱醋调料,都是些生活零碎。
“虽然过期了,但是说不定还有味呢,试试!”薛铃每次零元购回来就特别兴奋。
闻九则还有什么好说的,全搬回去吧。
属于闻九则的东西,就单独占满了一个购物车。
他的衣服鞋子,围巾袜子,剃须水刮胡刀……应有尽有,还有他要的修理工具箱。
有种很强的,在吃女朋友软饭的感觉。
但闻九则无所谓,他胃口好。
整理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闻九则看到了十几包菜种。
还以为她要种菜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她来真的。
当天晚上,坚硬的木板床就铺上了垫子棉被,最上面是盖的羽绒被。
刚好外面降温,晚上风呼呼刮过窗户,就算薛铃现在不会冷,包裹在软乎的被子里也感到一阵心理上的舒适。
就是闻九则嫌热,大半个身体都露在外面。
床边桌上放着装了热水的保温杯,旁边还放着一块老茶饼。
薛铃爱喝各种饮品,花茶果茶,不同季节喝不同的茶,冬天保温杯里更是要泡上菊花红枣,提神的浓茶更是每次考试前必备。
但闻九则更习惯喝白水,最好水里面什么都不加。
所以这个老茶饼,与其说是给闻九则带的,不如说是因为薛铃想喝但喝不了,所以用来看的。
清晨,近处的山林和远处的路都笼罩在一层薄薄的雾气里,卧室里也有那股淡淡的清冷气息。
闻九则被薛铃下床穿鞋的动作弄醒,抓着头发也坐起来。
他的头发有点长,乱糟糟微卷,遮眼睛所以被他往后扒拉。
“干什么,这么早起来?”
薛铃很有兴致地提出:“我们今天来种地吧!”
闻九则:“……”
她很快拿着那些菜种回来,问闻九则想种哪个。
闻九则什么都没说,接过那几包种子仔细看看。
“虽然我没有种菜的经验,但是,这里写了栽种季节是五月,现在好像是冬天?”
薛铃才想起这茬,她也没有种地经验,连很多菜都分不清楚,还曾经闹过笑话,以为花生是结在枝头上的。
但是当代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年轻人,住在水泥森林里,谁没有一个田园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