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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1 / 2)

张琴芳:“……”

钱爱芬:“……”

林母:“……”虽然,事情没老三媳妇说那么夸张,但是仔细想想,也是有道理的。如果国栋有个万一,她也不想活了。“老三媳妇说的有道理,老二媳妇,你该给大家都道歉。”

张琴芳今天是丢够脸了,给婆婆下跪求饶的时候,她想着给长辈下跪,不算丢脸。给宁书来道歉的时候,她想着大不了说句对不起。可现在还要给两个孩子道歉?

她咬紧了牙根。

宁书又道:“既然你不想道歉,那就回去吧,我也刚好明天要去县城,干脆……”她后面没有说,从林母口中知道了老宅中午发生的事情,她料定她这样说,张琴芳会以为她要去报公安。

“我道歉。”张琴芳赶忙打断宁书的话,就怕她说出要去报公安的话。

果然。宁书就知道会这样。于是她抬头,挑眉看着她。

张琴芳没办法,脸沉的和黑炭一样:“三弟妹对不起、娘对不起……”最后看向一宝二宝,“一宝二宝对不起。”

一宝二宝很闷逼,他们看向宁书。一宝问:“娘,二伯母为什么要和我们说对不起啊?”

张琴芳听一宝这样问,恨不得马山就走,可宁书没有说原谅,她不能走。

宁书摸摸一宝的小脑袋道:“我们做人,要做的问心无愧。虽然我们不一定要做好事,但肯定不能做坏事。在背后说人坏话,那就是做坏事。前几天我不在,你们二伯母在你们面前说我不喜欢你们,让你们爹给你们换个娘,那就是在背后说人坏话,那是做坏事。明白了吗?”

一宝点点头:“我明白了娘,我以后不会在别人背后说人坏话的。”

“嗯,一宝真乖。”宁书不吝啬的夸奖。

“娘,那你喜欢我们吗?喜欢我和哥吗?喜欢三宝吗?”二宝和一宝不一样,他的关注点显然偏了。

可是,这样偏的话问出来了,却让一宝也屏住呼吸看着娘。奶奶说,娘对他们好了,是因为开始喜欢他们了。其实他也想听娘说喜欢他们,可是不敢问。

宁书没想到二宝会这样问,不过她反应也快:“喜欢啊。”

虽然这个喜欢有原因的。一是因为三个孩子都很乖,别说一宝二宝乖,就是才11个月的三宝也乖,所以即便他们不是便宜儿子,哪怕是陌生人、邻居家的孩子或者网络上的孩子,宁书也喜欢的,谁不喜欢乖巧的孩子呢?

二是这两天相处下来,她对他们的性格很喜欢,如果原本仅仅是因为他们的乖巧而喜欢,那么现在加上性格,她的喜欢也加了几分走心。

“真的吗?真的吗?”二宝的眼睛亮了。

一宝也咧开嘴笑了,明亮的眼睛还红了,可他睁的大大的,不想让眼泪流出来。

至于三宝……一个人在爬来爬去,自得其乐。

“真的啊。”宁书道,“不过你们要乖乖听话啊,你们做个听话的孩子,我一直喜欢你们,我也做个好娘,给你做新衣服、做好吃的,好不好?”

“好,我会一直听娘的话的。”一宝心想,只要娘喜欢他们,不给他们做新衣服、不给他们做好吃的,也没有关系的。

“我最喜欢娘了。”二宝小小年纪,学会甜言蜜语了。

林母看着他们,也欣慰的笑了。不管老三媳妇说的是不是真的,她愿意哄他们,她就高兴了。不过:“老三媳妇,那老二媳妇的事情?”

宁书点点头:“一宝二宝,那现在二伯母给你们道歉了,你们愿意原谅她吗?”

一宝二宝又有些懵懂了,他们看看二伯母,又看看娘,然后异口同声道:“听娘的。”他们要做个乖乖听话的好孩子。

现学现用,真是聪明的孩子。宁书也不客气道:“既然这样的话,那要我原谅你也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啥条件?我……我可没钱。”张琴芳赶忙问。

宁书翻了个白眼:“我们家男人不在,一亩自留地的番薯我和三个宝也干不动,你既然道歉了,那就拿出点诚意,把番薯也丰收了。”

张琴芳还以为什么呢?

自从分家后,老三家自留地不一直都是老宅这边伺候的吗?不过种东西丰收的时候,都是林父带着大哥和当家去的,现在让她收番薯还不简单?等公公带着大哥和当家的去的时候,她一起去就好了。“好,三弟妹放心,我肯定会给收了。”

林父之所以只带着林国丰和林国梁去,是因为林国栋已经分家了,他可以拉着两个儿子给小儿子干活,但不能带着儿媳妇去。

林母听懂了宁书的意思:“为了表示你道歉的诚意,那一亩地的番薯你一个人去丰收。”老二媳妇的那张嘴确实要教训教训。

啥?

一个人?

一亩地虽然不多,但一个人既要挖番薯,又要捡番薯,得要三天啊。张琴芳没有想到婆婆这个时候也来踩一脚,她气死了。“我知道了。”她咬咬牙,能有什么办法?到时候她带着当家和孩子去。半夜去,总不会叫三弟妹看到。

“那这道歉我们家就接受了,我代表我自己,也代表一宝和二宝原谅你了。”宁书面无表情道。

“那……那我先走了。”既然事情谈好了,张琴芳也没有脸继续留在这里了,她头也不会的跑了。

“娘,番薯是不是可以收了吗?”一宝见娘让二伯母给他们家收番薯,便问。

“还没有,到下个月,还能再长长。”宁书道。

“那大队里收番薯的时候,我和二宝去捡小番薯。”一宝想的是这个。

农忙的时候,家家户户的小孩都会去地里“捡漏”,捡来的小番薯是属于自家的,甚至有些大人穿衣服也有诀窍,会穿里面缝有大口袋的衣服,然后下工的时候往内口袋装番薯,这种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谁家都在做,所以等于是文明的“捡漏”了。

不过比起捡小番薯,小朋友们更喜欢玉米丰收的时候,为的是玉米杆子。玉米杆子含有蔗糖,微甜的玉米杆子小朋友们会拿来当甘蔗啃。

而大人更喜欢稻谷丰收的时候,稻谷丰收了可以捡稻穗,也可以利用衣服的诀窍“捡”稻穗回家,几天下来,十来斤是没问题的。

“好,等你们去捡小番薯的时候,我给你做肉吃。”宁书豪气道。

“我……我也可以和一宝二宝给三婶捡小番薯。”林海才弱弱道。

潜意识的话,我可以吃肉肉吗?

宁书笑了笑:“如果你捡来的小番薯给我们家,我也做肉给你吃。”

“真的吗?”想到了刚才吃的菜,林海才眼睛里的光差点闪瞎他娘的眼。“三婶做的菜好吃。”

钱爱芬:“……你娘做的不好吃?”

没有经过社会拷打的林海才老老实实道:“不好吃,三婶的好吃。”

宁书的厨艺确实不错,小时候帮奶奶做,长大了自己一个人住,厨艺也是这样养成的。尤其是她奶奶的厨艺很好,年轻的时候跟着戏班子走南闯北,是戏班子里的厨娘,所以很多地方的菜都能做出一两道。宁书耳闻目染,多看看也就学会了。

还有一点,宁书做的菜好吃,是因为她舍得放油,这个年代的人都不舍得放油。

钱爱芬真是被气笑了:“那你给三婶做儿子算了。”

“可以吗?”想到自己可以和一宝二宝住一起,吃一起,一起捡板栗,他就很开心。

“你问你三婶答应不答应?”钱爱芬开玩笑的问。实际上,也是借机和宁书拉进关心。

宁书虽然利己,但也不是不合群,她又不是性格孤僻,有朋友可以交为什么要一个人搞个性?钱爱芬这个人挺有意思,有分寸,也懂得给人台阶,宁书自己也接了,顺着她的话道:“我答应啊,谁家嫌儿子多?”这是用原主的口吻说的。不然她答应的没有理由,和原主的性格不符合。但如果是不嫌弃儿子多,那也能说的通。

“真的吗?那我以后要叫三婶娘了吗?”林海才还傻傻的问。其实他有点舍不得娘的,不过他想想也没关系,他成了三婶家的孩子,也是能去老宅看娘的,和娘一吃饭的,一宝二宝就经常去。

噗嗤……这下钱爱芬是真的忍不住了:“没良心的小兔崽子。”

“你就别逗他了。”林母无奈,她这孙子是特别实诚,其实有点傻傻的。不过好在一宝二宝有好的会想着他,他兄弟姐妹也多,就是以后长大了性格也是这样,凭着这么多的兄弟姐妹,也没有人能欺负得了他。这个时候就是体现同气连枝的时候了,家里人多,站出来有气场。

等林母和钱爱芬一起帮宁书剥完了板栗壳,她们就提出要走了。

宁书道:“等一下。”她进屋内,拿了三个香梨出来,“娘,大嫂,海才,你们尝尝。”

“我不用了,你昨天给我的苹果还在。”林母道。

“我也不用了,留着给孩子们吃吧,我们大人哪里要吃这个。”钱爱芬也跟着拒绝。

宁书不喜欢欠人人情,她只好用原主的语气道:“给你们就拿着,免得传出去要说我不近人情,只会占人便宜。你们帮我剥板栗壳,我请你们吃香梨,大家清清楚楚。”

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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