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大块吃肉(2 / 2)
庄客们抬了几个大盆,里面装着满满的大块羊肉,有的还带着骨头,一一放在众人面前,一起叉手:“客人慢用!”
王拱辰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大盆,捅了捅身边的欧阳修:“这庄里吃东西太过粗犷了些,就这么大块肉上来,难道就这样抓着吃?”
在座这些人的俸禄,如果家庭负担不重,平时喝酒吃肉的钱还是有的。但像这样大盆大块的肉,成坛的上品的酒,就超出了他们的消费能力。
但读书人总有读书人的矜持,欧阳修皱眉看着面前的肉,不悦地道:“徐副使也是进士出身,读圣贤书,怎么如此不拘小节?”
王拱辰不以为然:“副使本来就是如此,礼仪小节不怎么在意。永叔,徐副使是带十万兵破人国的人,虽然读书中进士,但也是边关大将出身,跟我们不同。”
徐平在一边看见,知道这些人既想吃,又注意自己的仪态,便让庄客去端了一盘小刀上来,一一分发给几人,口中道:“乡下地方,吃的不精细。若是在酒楼里,这样大块的肉难免让人笑话,但在乡下场院,肉再切成小丁薄片,也一样惹人笑。诸位难得到乡下一次,且放开胸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小刀是庄里精制的,甚是锋利,事前已经洗刷得干净,你们只管拿来切肉。”
方偕等人是在底层打滚多年的人物,听了徐平的话,都拿一把小刀在手,就着刚刚升起来的月光看。只见刀身莹亮,寒气逼人,不由赞一声好刀。
惟有欧阳修、尹洙和富弼三人,在西京洛阳好吃好喝惯了的,有些不习惯。富弼性情豁达,倒也不以为意,拿刀在手仔细观看。欧阳修和尹洙两人却一直皱着眉,觉得徐平的性子太过随意了些,不是读书人该有的作派。
孙七郎带着庄客把酒坛里的酒分钟到几个酒壶里,端着壶去给众人满酒。到了欧阳修和尹洙两人面前,见他们阴沉着脸,很不高兴的样子,心里便有些不快。
勉强把这一轮酒倒完,孙七郎把酒壶一放,对徐平道:“官人与客人喝酒,我去烤肉!今天宰的羊细嫩,肉烤了才好吃。”
这个年代的肉主要做法一是煮二是烤,不像后世吃法多种多样。尤其是烤肉非常流行,这本就是汉人的传统吃法,解腕尖刀也是常备。不过文人墨客讲究仪态,慢慢不流行这些,把这看成粗汉才会做的事情。
徐平由着他去,孙七郎也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尽管死活拖着不肯出去任职,但也不再是徐家奴仆。今夜按说他该是跟大家坐在一起的,不过别人看不起他,他也懒得理会别人,尽管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又喝过两巡酒,欧阳修见其他人都吃得痛快,特别是身边的王拱辰,连手里的小刀都不用,直接用手抓着一块肋骨啃得香甜。
见欧阳修拿着小刀犹豫,王拱辰道:“永叔尝一尝,副使这里养的羊可不比平常城里买到的肉。听说,都是从陕西和河东精选出来的羊种,喂着种出来的上好草料,滋味清香无比,没有一丝一毫的膻气。离了这里,可是再也吃不到了!”
此时的羊肉,最好的讲究是西北羊,基本是从陕西路赶来,甚至是从党项买来,每年赶到京城都有数万口。次一级是河东羊,也有不少卖到京城。再差的才是河北路和京东京西两路的羊。至于长江以南地区养的羊,这个年代有不少人是认为不能吃的,不但是味道不好,而且认为有毒,对身体不好。后来宋室南迁,没得讲究了,江南就也有好羊了。
徐平庄上的羊种羊和母羊都是精挑过的,用的是陕西路和河东路的优良品种,又经过了庄里的选育。平常喂食,除了青草,还有调制的苜蓿,喝的是清水,味道比西北来的羊还要更胜一筹。在京城里徐家这处庄上的羊已经是名品,连皇宫里都经常选购,当然不是随随便便能够吃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