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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最后处置(2 / 2)

张大有点了点头:“我连夜带人验过了尸身,真地是死了!”

徐平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这件事情闹起来,肯定又有人说里正衙前的役太重,想办法废了这差役。雇役法也不是王安石凭空想出来的,实际上在他之前就有许多人讨论提出过,便就是被这些事情闹的。

说起来这种差役并不合理,摊在头上几乎就是个向官府扔钱的无底洞,碰上个刻薄的官员闹得倾家荡产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取消了必须要有相应更完善的政策配套出来,不能一废了之,雇役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这个年代宋朝的税赋实际上是累进制的,不过不像徐平前世是按收入累进,而是按照资产累进。资产越多的人交的税承担得赋役越重,这一点有其先进合理性,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增加社会阶层的流动性,也有利于减小大的社会动荡。虽然这种小的风波不断,但哄动天下的乱子也不容易闹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徐平是认可这种累进税制,只是一些细节需要改变。

至于牵扯在里面的王沿,徐平倒不放在心上,说来说去就是他倒霉罢了。到了穷乡僻壤还讲究什么吃喝,好坏凑合过去就算了。认真说起来也不能说王沿过分,不管是哪朝哪代,王沿这种大官到了乡下,喝点酒吃点肉并不算是多过分的要求。

这就是为什么要求官员从基层做起,只有经历过了底下的艰难,才会有做官的经验。这经验不是知道什么事情要怎么做,有什么前例可循,那不过是老吏罢了。真正的经验是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每下一道命令,做一件事会产生什么后果,在什么时候应该小心谨慎,什么时候可以随意一些,尽最大努力避开这些官场上的地雷。

这一带都是不怎么富裕的小县,平时承担的劳役又重,地方物资贫乏,就是乡村里的大户,认真说起来还比不上江南两浙一带的中产之家。你一讲究吃喝,哪怕就是要吃两只鸡,到了富户家里也是了不得的财产,不定惹出什么事来。

这也是为什么这次出来,从一到河阴县,徐平一直严格自律,就是自己要吃点什么东西,也一再交待一定要用实钱去买,绝不能从地方上巧取豪夺。当日鲁芳带人去买两只孟州猪,便就是因为徐平要求得严,一定要公平买卖花钱买回来才行。

换一个地方,徐平也未必就会这样,到了两浙,地方清汤寡水地招待他也不会愿意。因为那里是富裕地方,随便乡下大户都酒肉不缺,招待自己差了就是瞧不起自己。

但这一带不行,像王沿这样,稍微讲究一点,就把自己陷进了人命官司里。

这条人命虽然是家务纠纷,却是因为给王沿准备酒食而起,他脱不了干系。人命关天,有人突然横死地方上不敢隐瞒,必须立即报官。到了县里,张大有也不敢把事情压下来,一样要报到京西路的转运使司和提刑司,要报到朝廷里去。

这被牵连到的官员,哪个会对王沿有好脸色?

张大有见徐平不说话,小声试探着问:“待制,你看这事情该怎么处置?”

徐平何尝不知道张大有的意思,自己与王沿不和他看在眼里,又与自己是同年当然站在自己一边,必须要问清楚,自己会不会借这件事情收拾王沿。

想了一想,徐平问张大有:“损之,你心里怎么想的,不妨先说出来听听。”

“下官想着,事情总是发生在我的治下,应当上章自劾。王副使那里要怎么跟他说,还是要转运使司决断。”

徐平点头:“不错,不管这件事情跟王副使有什么关系,都不是我们能够随便说话的,上章自劾是对的。不过,你除了向转运使司和审官院自劾外,还要立即用快马把事情经过写清楚,上报大理寺、审刑院和御史台,洛阳李知府那里更是不能有任何耽搁,必须让他今天就知道此事。”

“待制说的是,下官清楚了。”

王沿的职务在那里,别说是张大有,就是徐平也不能随便说让他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但让徐平就此放过他也不可能,那就把事情闹得天下皆知。一个三司副使,出来巡查个河道,竟然就闹出人命官司来,这屎他得老老实实吃下去。

徐平又道:“不但是你,我一样也要上章自劾,把事情经过说清楚。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都是此行的正使,担子要担起来。你放心,事情不会让你一个人担。”

越是与自己无关,而且肯定会查清楚的事情,那就要先认个错,这才是把自己摘出去的最好办法。徐平为官多年,这个道理还是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