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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日万喔!】(2 / 2)

周母被噎了下,讪讪不说话。

那是刚搬进小洋楼的第一天,为了感谢辉子的帮忙,全家下馆子,点了个羊肉锅子,一整只羊,大家吃的干干净净,把骨头都嗦扁才放过。

其中最能吃的是李昭昭。

是的,既然是全家聚餐,那肯定不能少了周二恒和李昭昭,他们只是被分家了,又不是被丢弃。

之前为了节省,李昭昭一顿就烧这么点饭,吃的也跟大家差不多,俞爱宝还以为她就是白长了个子和肌肉,实际上并没有那么能吃。

没想到,那顿饭,俞爱宝开玩笑让大家敞开肚子吃,这家店不支持吃剩打包,这话一出,原本还吃的格外矜持的李昭昭,忽然就脱掉了外套,甩开膀子狂炫。

周母看愣了。

要知道,全家跟李昭昭‘仇’结的最狠的就是周母。

李昭昭这副要一个人把所有饭菜都独吞的样子,激起了周母强烈的胜负欲。

那顿饭,全场MVP是李昭昭,她一个人吃了周淮升两个人的量!

要知道在这之前,周淮升可是全家公认最能吃的那个,没想到李昭昭比周淮升更强,吃了这么多,也不知道是吃到了哪里,孕肚大小基本没有变过。

让众人大开眼界。

俞爱宝看男主面带愁容,显然是在愁怎么养活这么个吃星。

因此,一说起上次那顿羊肉锅子,周母就觉晦气。

这辈子没这么豪气的大吃特吃过,回来的时候差点没走动路,走两步,胃部蠕动,食物都满到了喉咙口,仿佛走的稍微快一点,就会被颠出来。

周淮升在城北那边当监工,做的比张正宏预想的要更好,为此,还特地打电话到学校办公室给俞爱宝,电话里快把人夸出花来。

周六因着要把流浪猫送到兽医

院的事情,俞爱宝并没有去城北,现在有周淮升帮她看着,她并没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流浪猫太多,买了两个铁笼子,俞爱宝和周母两个人一起去的医院。

好消息是这几只猫猫身上没有大的毛病,杀完跳蚤就能带回家养。

坏消息是,有两只小猫严重营养不良,需要精细的养上两个月,才不至于夭折。

精细的养着啊……

周母想到上次儿媳妇给小猫们吃的好东西,心中一痛。

好费钱……

婆媳俩拎着两个大笼子回到家,周母欲言又止。

俞爱宝笑:“放心吧,不花钱也养得起。”

周母没明白,但儿媳妇说的话,没有一次是大话,这颗心才放下来。

周日,俞爱宝依旧没有早起,睡到八点钟才起床,洗漱完,骑着自行车到学校门口,丁雪已经在一个小吃摊前坐着了。

“俞老师,这里!”

俞爱宝停好自行车,坐下来,扭头对老板说道:“老板,一碗葱油拌面,加个荷包蛋,再来一份小碗馄饨。”

学校门口的小吃摊,服务的主要对象就是那些有钱学生。

一些胃口比较小的小学女生吃不了太多,便有了小分量食物。

俞爱宝的胃口不算太小,这么吃对她来说刚刚好。

丁雪却是冲她竖大拇指:“这么能吃?”

俞爱宝微笑:“刚开学那半个月,全办公室里吃的最多的就是你。”

“好吧好吧。”

丁雪的胃口其实比俞爱宝大多了,不过那是之前。总从为了攒钱,吃饭少了,连着几个月,胃都饿缩不少,现在桌上只放了一小碗馄饨。

这就是她今天早餐的量。

俞爱宝:“等会儿去供销大厦,除了鞋子,你还要买点什么?”

“买块布料吧,今年夏天的衣服我都还没买过,手里的钱买鞋子后就不多了,买块布料回去我自己做一套。”

丁雪低头吃完最后一口小馄饨,擦擦嘴,问道,“你呢?”

“葱油拌面来咯。”

“放这里就好。”俞爱宝把面往边上挪了挪,拆开一次性筷子,“看看吧,有看上的就买,没看上的就不买。”

丁雪羡慕:“我结婚前

也这样,想买什么,只要不是太贵就能随便买。”

“你现在也能一样,这双鞋不买,你能买很多漂亮衣服。”

“那不一样。人总要有一双自己喜欢的鞋子,一双也好,至少证明我这日子没有白过,活儿也没白干。现在不买,我跟自己说以后攒了钱就能买,以后有钱了,想买更贵的东西,继续攒钱继续等,那我这辈子也等不到满足自己愿望的那一天,这日子过的还有什么盼头?”

俞爱宝对丁雪的价值观不赞同,但她没提所谓的意见。

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同,没必要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别人的。

古人早就说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在她看来没必要的事儿,对丁雪来说却是乐在其中。

那么,饿死也活该。

吃完早饭,二人骑着单车去往供销大厦。

周末的供销大厦人流拥挤,二人得离得很近才能不被冲散。

最后,丁雪索性挽着俞爱宝的胳膊,二人把供销大厦几层楼上上下下都逛遍了,这才买下那双小白鞋。

价格五百三。

丁雪穿着小白鞋在店里走了几步,又小心翼翼的跳了下,捧脸夸张低呼:“哇,这鞋子也太舒服了呜呜呜,俞老师,原来这几个月你过着这么舒坦的日子!”

俞爱宝:“……”

这鞋子的品牌的确是去年年末在进的大陆,在这之前,也的确没有看到过这种类型的鞋子,觉得好看挺正常,毕竟类似这样的款式直到后世都经久不衰。

但舒服到这种程度还是夸张了,国内之前做的那种鞋子注重质量和舒适度,有些鞋子穿上十年都不会破,并且柔软舒服不磨脚。

关键价格低廉。

要说缺点,唯一的缺点就是它们不注重外表,朴素到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程度。

丁雪对这双鞋喜爱不已,店员都快不耐烦了,她才抬头说道:“就这双吧,给我包起来。”

店员皱着眉头不大高兴,似乎觉得丁雪浪费了自己不少时间,这种店员都这种态度,丁雪早已习惯,也懒得搭理。

趁着人家把鞋子放进鞋盒的空档,小声在俞爱宝耳边说:“这双鞋我两个月前看的时候还只要四百八,现在都涨到五百三了。我要是再等两个月,等它涨到六百块钱,

我省吃俭用吃苦省下来的钱,都得拿来填补它的溢价用。”

俞爱宝敷衍点头:“对,丁老师真有远见。”

她在店里看了一圈,看中一双迷彩色运动鞋:“这双36码的有没有?”

店员不耐烦归不耐烦,还是比较负责任,架子上这双是37码,她嘟嘟囔囔跑去后面库房找了会儿,才找到:“还有最后一双。”

俞爱宝试了试,挺舒服,款式也顺眼,正好跟今天穿在身上的墨绿色宽松夹克外套搭。

“那就这双吧,把那双小白鞋包起来,这个我就直接穿了。”

丁雪看看鞋架上的迷彩色运动鞋,又看看俞爱宝脚上的这双,不解:“这鞋子放那上面还挺丑的,怎么穿到脚上还挺好看?”

她又看看自己手里的小白鞋,忽然有点后悔,想买这双了。

她看了看价格,迷彩色这双还便宜十五呢!

店员生怕她又要改,忙道:“你穿的37码,37码只有架子上这双,这么多人试穿过,你要的话,给你换也行。”

本来要架子上这双也可以,但听到‘这么多人试穿过’,丁雪就嫌弃上了。

俞爱宝好笑:“小白鞋比较好搭衣服,能穿的场合多。这双迷彩色不好搭,我家里的衣服,加上身上穿的,也就只有两套能跟这双搭起来,否则会衬得脚下沉重。”

“买白色的吧,不会后悔。”

丁雪一想也是:“那成,就白色的吧。”

新鞋子买好,丁雪并没有穿:“这里这么多人,人挤人的,万一把我新鞋子踩了可怎么办,等回去洗个澡,买的布做好新裙子了,再一起穿。”

二人去了卖布的专柜,丁雪挑了两块,一块浅蓝色,一块嫩粉色。

“这个粉色好不好看,给我闺女做条小裙子穿,肯定很好看。”

丁雪的闺女才两岁,俞爱宝没见过,丁雪也很少提起来,饿着肚子省钱也是为了给她自己买喜欢的小白鞋穿,学校里不少认识丁雪的都不知道她有孩子。

俞爱宝没看上的布料,家里没人会做衣服,就连周母也不会,要穿新衣服,只能拿布料去给裁缝做,还是自己在店里试穿更方便。

二人逛了一上午,几乎就没停下来过,看到喜欢的店铺都会进去看看,不一定买,

讲究的就是顺心而为。

也不知道是不是走的路太多,俞爱宝都走热了,脸蛋红扑扑的,墨绿色外套脱下来绑在腰间,鼻尖还冒出细汗,丁雪穿着外套,却一点没察觉到热意。

脸蛋也过于苍白。

俞爱宝察觉到不对,停下脚步:“丁老师,你怎么了?”

丁雪迷迷糊糊看过来,紧了紧外套:“没……没怎么啊,咦,俞老师,你……你外套都脱了,不冷吗?”

俞爱宝皱眉,赶紧将人扶到边上:“冷什么冷,你看看这里,除了那些体质怕冷的老爷子老太太,还有哪个年轻人这会儿像你一样穿外套的?”

现在不比早上,外面气温升高,里面的人又多,俞爱宝穿着一件黑色吊带背心都能感觉到胸口有汗聚集着往下滴。

丁雪却是皮肤干爽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