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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喜欢他(2 / 2)

“霍峋那一家子呢?还没来?对了,刚刚外面好热闹,我看好几辆军车停在楼下,他们这医院里是有什么重刑犯在看病吗?”叶少爷惜命,要真是这样,趁早转院比较好。

“你回来晚了,他们刚刚走了。”

“走了?那还回来吗?”叶聿风傻眼,把手上的果篮放下,他还是特意去店里买的精品水果,就为了感谢郑秋白‘救命恩人’那一家子呢。

没想到这一家这么着急,连个面都没让他见上。

“不知道。”讲真心话,郑秋白倒希望霍峋能听话,好好回家去。

在自己手上,实在是受罪。

郑秋白有点愧疚,这愧疚源于上辈子,也源于这辈子。

有幸重来一次,郑秋白却也不是二十三岁时意气风发、做事果决的小郑老板了,他身上压满了沉甸甸的思绪,有关从前,有关现在,如一座山,叫人连喘息都疲惫。

他担心有关霍峋正因为他走上另一条奇怪的路,而无法成为原本事业有成风光无限的天之骄子;他也头疼自己如今的无能,他对于霍峋,好像没有对于叶静潭那么有用。

他想回报霍峋,却发现自己没什么能为霍峋做的。

郑秋白很难不怀疑,是不是他的存在,就是为了成为叶静潭的垫脚石,除此之外毫无用处,同样除此之外的任何一条路,都是全然陌生、他压根无法掌控的。

这种脱轨的感觉,很不好。

他有点后悔了。

可能,他将一切保持原样才是正确的选择。

一旁拆开果篮洗了个苹果啃的叶少爷觉得郑秋白这状态不对,主动凑近来摸他的脑袋。

还不等郑秋白打开这只作乱手,叶少爷已经跑出去到走廊间大喊:“医生!医生呢?快来人啊!这有个病人该烧傻了!”

***

方才霍嵘听完郑秋白解释,是脚底抹油赶紧往外跑,生怕跑慢了,叫霍峋被霍峥揍断一条腿。

他家大哥和小弟,那就是两块茅坑里的石头,个顶个的倔强和执拗,放在一起永远只有硬碰硬,最终两败俱伤,就没有能好好解释的时候。

果然,等他赶到特需病房门口时,只见霍源和陈禾都站在外面,满面愁容。

“霍峋呢?”霍嵘要往病房里进,却被小张带着保镖挡了下来,“小嵘,领导正跟小峋讲话呢,咱们不方便进去。”

霍嵘这就知道自己来迟了,那家法已经要开始了,“张旗,你进去跟我哥说一声,可千万别揍啊!这事跟霍峋就没关系!那药就是意外!”他弟弟那还是见义勇为呢。

小张又笑,这笑意味深长,“当然,领导什么都知道了,不会错怪小峋。”

霍峥什么都知道了,他不仅知道那药的效用,甚至还知道霍峋大晚上差点出车祸,连车带人栽进玉米地里过了一整夜,出来之后就直接进了医院。

同样,连带跟着霍峋在玉米地里过夜的另一个人的资料,也已经被小张送到了他手里。

那份资料堪称事无巨细,其中郑秋白如今身上负担的花边绯闻都清清楚楚罗列着,包括那些围着他转的哈巴狗。

这里头,估计还得填一只霍峋。

霍峥活了快五十年,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但疑似霍峋跟一个夜场出身的男人厮混了一整晚的消息,还是叫他一瞬间血压飙升,连手都在抖。

从霍峋为了炒股选择离家出走起,霍峥就越来越意识到这个孩子被自己养育的脱轨和不着调,又或者霍峋压根就是一摊没办法养到出类拔萃的烂泥。

年轻时霍峥出任务不小心受过伤,于是跟陈禾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因而比起家里老二是真正兄友弟恭的相处,到了霍淳与霍嵘这一对龙凤胎,还有最小的霍峋,对霍峥而言都如他的孩子一般。

尤其是霍峋。

这个胞弟的户口甚至是记在霍峥名下的,就如他与陈禾的亲子一般。

不出所料,霍峋的确养的像霍峥,无论是模样还是脾气,霍峥曾一度深觉霍峋能走上如他一般的道路。

但可能是霍峥自小是年轻的父母棍棒教育出来的,又过早从军,从幼时到年轻时没怎么赶上过时代的好时候,一直在吃苦,最惨时啃过草根与树皮、生吃过老鼠,他的思维古板又根深蒂固,教育手法也雷厉风行。

他的行为无意间束缚了其它人的自由和选择,更甚至是天性,于是霍家牵扯到成人成才的问题,总是压抑的。

可霍峥不觉得自己有错,因为世俗意义上看他如今的地位、权柄,都能证明他这一路走来是成功的,那这条成功的路就是值得复制的。

他就是在育人,他就要把霍峋养成板正的霍家人模样,哪怕他与霍峋的关系已经愈发渐行渐远濒临决裂,哪怕他们之间从未有过欢声笑语,哪怕霍峋如今可能是恨他的。

坐在沙发上的霍峥抬眼,目光扫过如押解犯人一般被控制住的霍峋,冷声吩咐:“把他衣服给我扒了。”

霍峋立马虎目圆睁,“你到底想干什么?我看你们敢!”

霍峥这不由分说押他进来质问的行为,已经足够叫人憋闷,竟然还要扒他衣裳?

霍峋勃然的样子,几乎和年轻时候的霍峥一模一样。

保镖们对视一眼,不敢下手。

霍峥怒声:“怎么?我说话不管用了吗?还不动手!”

到底霍峥才是霍家讲话最有权威的人。

保镖们只能联手将霍峋控制住,强硬去扒他身上的病号服,以至于霍峋手上的点滴针在这挣扎的动作中被甩开,一连串的血珠从手背上溢出来,滴到地板上花团锦簇的手织地毯上。

质量堪忧的病号服被撕扯拉开,露出霍峋精健的上半身,也露出了有关另一个人的痕迹。

“你这个混账!”叫霍峥滔天怒火彻底点燃的,是霍峋背后的尖锐抓痕,他几乎是下意识,抄起来手边的玻璃烟灰缸砸了过去,“霍峋!你真是无法无天了!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你和人乱搞!这是流氓罪!”

沉重的玻璃缸砸在肩头,皮肉的疼痛火急火燎地荡开,霍峋才清楚明白他大哥在气愤什么。

说来好笑,霍峥千里迢迢从京市赶来,不是为了关心霍峋的身体,也不是为了给霍峋这件事撑腰讨个说法,而是为了在霍峋身上找问题,抓错误,摁准他是个道德败坏乱搞的,犯了流氓罪。

霍峥在意的事情,就是这种东西。

这一刻,跟郑爷约法三章的事情都忘在了脑后,霍峋本来也不打算瞒,他甩开两个保镖的手,坦坦荡荡点头,“是,我和他上床了,但是这又怎么了,这是我们的私事。”

“你就真那么糊涂!?那么控制不了自己?做出这种事情!你和路边的公狗有什么区别!?我养你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让你成为这种下流货色吗!?”手边没了趁手的利器,霍峥只能将桌子拍的震天响。

霍峋昨晚能控制住自己吗?

他清楚他不是意识全无的,做出的一切似乎都是他内心下意识应允的。

如果非要为这一切找出一个说法和原因,那似乎就是,“我喜欢他。”

他喜欢郑秋白,所以他不想控制自己的欲望。

喜欢郑秋白这件事,霍峋自己都不敢相信。

放在以前,郑秋白是他最避之不及的那种人,浪荡,谄媚,野心勃勃,玩弄人心。

但就像他从一开始就对郑秋白这三个字有所感应一般,他似乎天生受这个人吸引,他的注意力总是不受控制落到郑秋白的身上,去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去好奇他的过去经历,去为他身边的花边消息产生嫉妒和不满。

原本霍峋觉得,郑秋白上辈子一定对不起他,才叫他总在郑秋白面前表现地像个贪婪的傻子,堂而皇之想要索取更多,希望对方对他更好,对他特殊。

但其实不是,事实上,是倘若对方是郑秋白,霍峋可以将自己的一切都掏出来,奋不顾身,心甘情愿。

上辈子,应当是他对不起郑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