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叫爸爸(1 / 2)
郑星星现在可不是当初的干狼似的小黑孩儿了。
在燕城不用下地除草种菜,他整天不是在学校读书,就是在家里研究厨房技能,为数不多的出门也都是在封闭的游泳馆练习蝶泳,这脸蛋和身上早捂回来些了。
是不算特别白皙,但一定泛着红润的健康肤色。
营养睡眠和运动都跟上了,郑星星的个子在同龄人里也逐渐拔尖儿,已经一米七七了,穿上运动鞋和郑秋白的个头大差不差。
他下一个要超过的,估摸着就是叶聿风了。
仰着脑袋在沙发靠背上演绎吊死鬼的叶少爷‘啧啧’两声,“瞧瞧这孩子给你养的,真好啊。”
叶聿风说这话时,有一种称赞公猪养殖基地里的肥美肉猪终于该出栏的‘诡异喜悦’。
“你想干什么?”郑秋白警惕起来。
“星星,你的大学想学什么专业呀?”
“不知道呢,叶哥。”
郑星星把兑好比例的红薯泥交给郑秋白,低头去解自己身上粉红色的挂脖围裙,“哥,小心烫。”
坐在漂亮爸爸怀里小花生嗅到香甜的气味,大眼珠子像灯泡似的锃光瓦亮,小手小脚扑腾起来,哼哼唧唧用行动催促爸爸快些给他喂好吃的红薯泥加餐。
可能是奶粉喝了快六个月,这口粮叫花生仔吃得实在腻歪,于是小宝宝每次见到红薯泥土豆泥,眼睛都冒光,馋的流口水。
长牙加上口欲期,小花生这小嘴巴流口水根本止不住,只能勤擦,外加戴上口水巾。
口水方巾都是小花的,搭配花生每天的小衣服,也是个时尚单品,郑秋白每天给儿子色彩搭配。
就是苦了真有洁癖的霍峋,对上一张嘴就哗啦啦的儿子,他的身体和精神上的抗拒尤为明显。
霍峋吞郑秋白的水相当乐意,但儿子的口水滴他胳膊上,他要去浴室里用搓澡巾刮去胳膊上的半层皮,才能褪去皮肤上惹人起鸡皮疙瘩的黏腻感。
他已经很久没抱过张嘴的等吃饭的儿子了,喂食的任务,交给了郑秋白。
郑爷举着勺子喂儿子,视线却还分神停留在‘冒坏水’的叶少爷身上。
叶聿风对着郑星星挤挤眼,“以你现在的学习成绩,那不是想上什么学校什么专业都随便挑?”
有时候基因遗传也很神奇,郑家出个郑秋白这样的聪明蛋就已经该烧高香了,没想到郑星星也是个聪明蛋。
搞得这一屋子里按智商排序,最‘笨’的是嗷嗷待哺的小花生,其次就是叶聿风了,不过叶聿风迟早也是要当老末的命。
叶少爷继续讲:“要我说,你就学商科吧,将来大学毕业,直接进哥的公司。”
霍峋‘嗤’了一声,“那你也要等六七年。”
“再等六七年,也是有个盼头了。”叶聿风伸手去抓僵硬的郑星星,“星星,你现在好好学习,将来哥给你开高薪。咱家的产业和你哥我,就都拜托你了。”
郑星星被叶聿风牵住手,有些无措,小孩子,还不知道大人说这种话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当然,叶少爷百分百真心实意,可能他未来给人求婚,都不一定有此刻心诚了。
“叶聿风。”郑爷眯起眼警告,转手将吃饱饱的小花生递给Asha。
打哈欠的花生仔该放进摇篮去睡觉觉了。
“星星以后要学什么,想找什么工作,都是他自己的事情。”郑秋白禁止给孩子设限,也禁止叶聿风压榨‘童工’。
霍大嫂跟着问:“星星,你有和未来有关的梦想和爱好吗?”
郑星星停顿片刻,继续摇头。
燕城的高中大多都提倡应试教育,任课老师在课堂上几乎不会提分数和成绩之外的东西,充足到溢出来的书本知识和极简零星的课外指引,构成了如郑星星一般,对未来暂时没什么畅想的学习机器。
可如果说爱好的话,他有,他喜欢做饭和游泳,他喜欢看到郑秋白品尝他做出来的菜肴时弯起来的唇角;喜欢沉在泳池底部,像鱼一般往前漂浮那一刻水流穿身而过的亲密无间。
郑星星的厨艺,全家都领教过,好吃,实在好吃,十五岁就已经有了十年做饭经历,堪称大厨。
至于他的游泳技能,教练也是赞不绝口,七月份参加省级的游泳大赛,得了个银牌呢。
“可不能去做厨子。”叶聿风撇嘴,叫郑星星去开饭店当厨子,那简直浪费了孩子聪明的脑瓜,他不赞成。霍峋道:“想要练游泳走运动员的路子,他现在也有点大了。”
一只银牌代表不了什么,郑星星的年纪在那,游的好,但也不是天才。
真要走运动这条路,恐怕走到省队也就是尽头了,累死累活到退役,只能和他现在的教练一样,找个一月八百教小孩游泳的活计。
郑秋白睨了眼这俩扫兴鬼,起身拍拍郑星星的肩膀,宽慰道:“没关系,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当厨子又怎么了?当厨子郑爷送他个饭店;想学游泳出来只能当教练,那郑爷就送他个游泳馆。
郑星星笑了,不过他也真不知道未来要做什么,他感觉自己现在也不该想那么多以后的事情,还是要把重心放在学习成绩上面。
他搁理科火箭班,有理科天赋的同学太多了,他闷头熬夜做题,也只能勉强考进年级前十,一次第一都还没碰到过呢。
再这样下去,都要给哥哥丢脸了。
虽然郑秋白三令五申,叶聿风还是偷偷摸摸给郑星星灌输长大后到立人集团来给他打工的思想。
“好星星,你看哥对你这么好,哥还给你买汉堡薯条、带你去游乐场,你可不能学习好了就抛下哥不管啊。”郑秋白与霍峋有孩子养老,叶聿风也总要为自己的未来找个后手。
郑星星笑,“叶哥,我不会的。”
他本就是个纯良的脾性,这个家里,无论是谁,对他的好他都记在心里,不会忘的。
眼看叶聿风天天为了上班那点破事跑到家里来蹭吃蹭喝,如今房子还换成了大平层,更给了这叶聿风直接住下的由头,于是霍峋不满了。
霍峋一周统共回来个两天,有时候还要加班,回不来。
叶聿风又不像郑星星似的有眼力见,吵闹咋呼,缠着郑秋白为他当家做主,霍峋想和郑蝴蝶二人甜蜜的时间空间都被这厮挤压了。
霍峋硬着头皮给他出法子,想让这人早点滚蛋,“实在不行,你就雇一个商科的CEO,退居二线。”
“我也是这样想的。”
叶聿风早就劝赵淑梅请个靠谱的商科海归CEO,到时候他进入集团就做个轻轻松松的董事长,颐养天年就好。
结果他差点被奶奶揪成个红烧猪耳朵。
在老一辈眼里,公司没有交给外人打理的理由,就连当初叶老爷子能说服赵淑梅接回叶静潭,那也是因为私生子的身体里流着一半叶家的血。
叶聿风长叹一口气,“可惜,我身上没有叶家的血还这么不聪明。”
领养的身份一直是叶少爷心上一块疤,也就是当下这个环境让他放下了所有芥蒂和伪装,才会开口提起。
赵淑梅已经对他仁至义尽了,但他就是块朽木,不可雕也。
这可怜样卖得,霍峋都不好意思把人往外赶了。
郑爷支着下巴,安慰起蠢弟弟,“聿风,奶奶才不在乎这件事。”如果在乎,赵淑梅才不会想尽办法都要把叶聿风培养成继承人,早从亲戚手边过继孩子了。
“过继?”瘫在沙发上的叶少爷满血复活,“这么说从靠谱的亲戚里给我过继个继承人不就成了?”
要不说还得是脑袋聪明的人有法子。
他现在没有儿子,过继一个不就有了?
郑爷:?
看着叶聿风兴高采烈离去的背影,郑秋白反复思考,到底他刚刚哪句话叫叶聿风动了收干儿子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