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你把见财起意说得挺文雅的(1 / 2)
这条街上有五十间酒吧,有十二间带乐队的,180bar 是其中一间,Dylan 的乐队就在里面驻唱。
乐队的档次也是酒吧的档次,最好的一类往往是国外的爵士乐队,按天数算合同,不签长约。再此一档的就是日本来的电音,小众文化,喜欢的人不多,但打广告无往不利。然后就是国产乐队,再按名气分三六九等。Dylan 的乐队还没混出名气,比退休老年爵士乐团好一档,就只能来这种新开不到三个月的酒吧。
Dylan 是乐队的贝斯手,乐队里较凄惨的一个位置。每个吉他手都藏了一肚子的贝斯手笑话,说给来搭讪的漂亮女孩听。每次演出结束后,主唱和吉他手都有人请酒喝,只有 Dylan 背着乐器准备回家。
他不是游离在外,而是看不上这种小鱼小虾。他的鱼钩钓上来一条濒临灭绝的珍稀物种——有钱的大小姐,脑袋空空,钱包鼓鼓,已经答应出钱帮他成立工作室。他并不完全清楚她的身份,看从她开卡座时的豪气万丈看,她爸爸短期内绝不会破产。
她的朋友都叫她小青,在灯光下仰着头对他说话,眼皮上的亮片,指甲上的水钻,嘴上的唇蜜都亮晶晶的,让她整个人都像是一盒果冻,甜蜜而轻薄的滋味,拆开包装张嘴就能吃下。
Dylan 把她搂在怀里,道:“我真的不知该怎么爱你。”她心醉神迷地闭上眼叹息,他则睁着眼睛,盯住她皮包搭扣上镶蜥蜴皮的大写 H。他其实不懂这玩意儿,但偷偷拍了照,拿去给人估价。价钱一定,他立刻生出万丈决心要把她拿下。
他自然不会把这事和乐队的人说,怕他们找他借钱。所以今天晚上的烦恼,他也不能找他们求助——已经连着三个晚上了,这个男人都来看他演出,坐同一个位置,点一杯威士忌加冰,喝到乐队散场,都直勾勾盯着他。
第一晚,还以为是误会。每天晚上来酒吧的客人太多,那个男人可能只是轮廓太深才显眼。可第二晚,Dylan 特意在表演时走动了几步,那人的眼光也追随着他移动。像是知道他紧张,还故意用手指隔空一戳,笑了。第三晚,男人还是照样过来,Dylan 有些受不了,找了个理由中途开溜,走出酒吧后门时,他特地扭头看了一眼,确定没人跟着才快步走回家。
刚过两条街,拐角处就斜出来的一道影子,慢腾腾走出来拦他,就是酒吧里那个男人。高个子,长外套,半长不短的头发,仔细修剪过的胡渣,露指的针织手套。左右都不是正经人的打扮。
Dylan 以前是吹着口哨尾随过走夜路的女人,也不做什么,就不紧不慢跟着,吓唬她们玩。他最怕的也是被另一个男人当女人对待。他声音抖了一下,假装是天太冷,“你找我吗?”
“不然呢?”
“我肯定是不歧视你这样的人,可是我有女朋友了。我是平权主义者,彩虹长跑我也经常去的。我对你们绝对没意见。”
男人笑了,戴手套的手摸了摸下巴,“你这么自信,挺好的。你家就在前面,对吗?”
“你要做什么?我不会让你进去的,
“你误会了。我对你没兴趣,不过可以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我在这里打你一顿,找个垃圾桶套你的头,要么我和你回去好好谈。你说呢?”
“我会报警的。你不要乱来。”
男人朝他摆了个请的手势, “那你最好快点,外面挺冷的。”
尴尬艳遇急转直下渗出悬疑气氛, 二流好莱坞恐怖片里常有这样的连环杀手,说话轻声细语,反手就从口袋里掏出铁锤劫杀路人,连长外套都是标配。不过 Dylan 已经猜到了男人的来意,他喜欢的女人叫小青,那也一样有法海来棒打鸳鸯。他小跑着把人领回了家。
进到屋里,叶春彦立刻把门反锁上,道:“你叫董明诞,是吗?为什么要让别人叫你 Dylan?”
“洋气嘛,毕竟搞艺术里不爱用中文名,太俗。大哥,你叫什么,抽烟吗?”
叶春彦背过身不理睬,很自然拉开他的冰箱,探头进去翻找,摸出一只苹果来,在水龙头下冲了冲,用刀尖挑着吃。这点堂而皇之的派头把 Dylan 吓坏了,生怕他吃完了苹果就要用刀尖挑人了。
“听说你有个女朋友?”
“哪一个?”
叶春彦不说话,眼神玩味起来。酒吧里的灯光打得朦胧,像是近视眼看人,有点雾里看花的美感。可现在回到家里,白织灯冷冽起来,很清楚照出他脸上的沟壑。从侧面看,他的脸是一条直线画出来的,只额外突出两个尖角,一个是鼻子,一个是嘴,像是小鸡啄米似的。
叶春彦纳闷起来,杜时青看上了他什么?才华吗?二十出头玩音乐的哪个觉得自己没才华?他是英俊了太久以至于成了一种习惯的,一向都是他抵挡女人的追求攻势 ,怎么处心积虑讨女人欢心,他确实不了解。
Dylan 被他盯得发怵,搓搓手,讪笑着贴过去道:“我和你说件事啊。”话没说完,他的拳头已经招呼过去,本想着先声夺人,结果却是先遭了殃。叶春彦单手扣住他的手腕,稍一用力,拧得咯咯作响,另一只手还抓着他的苹果。打架像是玩音乐,熟能生巧。他照旧笑着问道:“你想和我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