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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以民为本,依法治国(1 / 2)

“法、儒无过,需要正确的使用?”

“十三公子,是说我大秦现在用错了?”

“这具体该如何用,还请公子详解。”

三人一人一言,说出心声。

“法为剑,为君驱民之利器,

儒为仁,为君教化民之明灯,

二者皆可有,皆须有,可以并且需要共存,

并非像三位所言,是对立的。”

赢长生侃侃而谈。

三人洗耳以听。

“细解之下,此中不得不谈国之根本为何物。

韩非有言:道不同于万物,君不同于群臣,唯有推行君王之法,天下方可大治。

君为万民之王,君之言万民必从。

此为君王霸权之法,可代表诸多法之理念,

其于战国多国分裂时,可大一统,是大秦帝国建成的关键之要。”

赢长生顿了一下,又道:

“孟子又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此言为儒家根本之意,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我认为儒家的此想法,非常正确,

君失民心则国家必亡,百姓才是一国之根本!

此观点,无论法家、儒家,亦或是其他学说,都不可不承认,

李相国,你认为如何。”

若放在几年前,李斯必然会反驳,天下之大,帝王才最尊贵,士大夫次之,民众最轻,

但如今,他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思想有问题了,此时他讷讷难言,

只得回复道:“若民贵君轻,那帝王何以存立?愿听公子详解救秦之法。”

“救秦之法,当然在于民心。

民心若归,大秦帝国将坚不可摧!”

赢长生斩钉截铁。

“当然,如今文字不传,民众未经教化,他们根本不懂得太多道理,

若没有律法约束,别说爱国奉献,便是让他们不偷鸡摸狗,都难以做到。

儒之理念,是为教化万民之道,告诉他们该如何做,

法之理念,是告诉万民,何事不能做,是民众行之准绳。

二者结合,方是正道。

当今大秦之法,杀人、砍头、罚劳役、刑百姓,为驱民之剑,为帝王服务,是为王法,

此法并不得人心,

不足为取。”

“而融合了儒家之意的法理,法为护民之道,我称之为民法,

为了教化民众而产生的法律,是为了保护民众而制定的法律,如此以准绳约束,以道理相教,才是正法。”

三人听的眼睛发直,显然是未能理解。

赢长生见状,继续道:

“我举个例子,便能明白。

若李相国于山上遇一野羊,拔箭射之,羊应声落地,相国正欲去杀羊取肉,

却发现,那羊落于一陷阱之中,此陷阱是为某村民所设,

此时,关于野羊的归属权,该如何处置?”

李斯想了想,答道:

“若按秦法,国家最重,此羊之归属,二人争不出结论,自是优先朝廷,以充国库。”

赢长生继续问:

“若如此,该村民因劳而不获,心中必恨,

此法太平时暂且无事,若遇到国难之际,此心中之恨,便化为一把匕首,融入百万反秦大军中,成为杀死秦的一刀。

那该如何是好?”

赢长生不是在问问题,而是将大秦的现状说了出来,

李斯难以回答,蒙毅和扶苏也在皱眉苦思,

最后扶苏想了想,说道:

“若按儒法,李相国许会谦让,让村民先取,

如此,可增加村民心中对朝廷的爱戴。”

扶苏底气不是很足,说话时在观测着赢长生的表情。

赢长生缓缓点头,然后又摇头,才道:

“然而村民并不知儒法,不知礼让为何物,他会以为这是他理所应当的,将羊拿走而不知谢,

更不知他能食得此羊,是江山社稷稳定之结果,也不知是朝廷爱民之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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