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助攻(1 / 2)
一个时辰前的地牢中。
花朝原本是打算从容赴死。
但毒酒入腹, 她突然记起了自己幼年家乡发大水,一家人逃难出来的事。
她的名字原本也不叫花朝,而是赵小四。
赵家有七个孩子, 她排行老四,因此得名。
因为水祸,全村人抛弃世代耕种的田地,集体逃亡。
赵家几个孩子个个饿的面黄肌瘦, 扒树皮草根,走一小段路便要歇一会儿。
原先亲亲热热的乡亲们面容阴郁枯槁,逃难路上的几乎每一天都在丢孩子,半夜里便会闻到煮肉的香味。
赵小四几次从夜里馋醒, 看到父亲背对着她, 在树下磨一把菜刀。
逃难路上的日子是如此煎熬,但更难熬的是,没有人知道前方的路通往何处,那里是否有温暖的床铺, 充饥的食物。
终于有一天,赵小四最小的妹妹不见了。
那一日赵小四喝上了肉汤,味道是如此鲜美。
因为饥饿的滋味难以忍受, 几乎要将人的肠胃搅烂,整个人从中撕成两半。
所以赵小四喝着肉汤,也就忘记了自己的那个妹妹。
又过了半个月, 弟弟也不见了。
对于这个总是抱着她的腿喊“姐姐”的孩子, 赵小四是有些小小的感伤的。
压倒悲伤的是恐惧, 赵小四发现家里的孩子只剩下五个了, 而自己排行老四。
但他们依旧没有走到那个有食物的温暖地方。
于是在第三个孩子失踪时, 赵小四逃跑了。
她偷了家里仅剩的一点食物, 艰难支撑,漫无目的的走着。
但不得不说,她的运气实在不错。
村民们逃难数月都没有找到的地方,竟被她找到了。
赵小四一身破衣烂衫,灰头土脸的进了城,见到了前半辈子从未见过的繁华。
城里的姑娘们个个长得白生生的,男人骑着高头大马,街上到处都是酒肉的香气,连狗食都是家里很少吃的白米饭。
但即便进了城,赵小四也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吃到一点点东西。
因为她年纪太小了,几乎每天都要从早干到晚:倒夜壶、洗衣服,伺候身体生烂疮的病人。
赵小四偶然发现了一个捷径——被隔壁的老男人摸一下,她就可以拿到三个铜板,抱一下,就能拿到五个肉包子。
后来老男人拿来烧鸡,让她脱下裤子,赵小四也照做了。
有鸡也有肉吃,这样的生活也许是很好的。
直到十三岁那年,她利用了一点小手段进了王府,才知道了自己从前过的是什么破烂生活。
在王府里,她见到了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
一向机灵的赵小四,看呆了眼,直愣愣的撞到了夙平郡王身上。
夙平郡王纳闷这蠢笨的小丫头是哪来的,赵小四却呆呆的问他,“你是天上的神仙吗?”
这个漂亮男人被她逗笑了。
从此赵小四有了主子,她可以每天吃鲍鱼海参吃到饱,她可以掌握一个人的生死赏罚。
赵小四出身泥沼,见过世上最丑恶的事,也不吝于将其展现出来,反倒是成了郡王最坚实的臂膀。
后来郡王对她说,“初见你时是农历二月,是花神的生日,以后你便叫花朝吧。”
于是赵小四就变成了花朝,她不再是任人□□的小猫小狗了。
“郡王大人……”花朝捂着肚子流下了眼泪。
她以为自己回忆起曾经的过往会好受一些,那些郡王待她好的点点滴滴,自己手握别人生死的快感。
但奇怪的是,她能感受到的只有腹部剧烈的疼痛。
这种疼痛与幼年时饥饿的恐惧融为一体,几乎将她撕裂。
咔嚓、咔嚓。
父亲磨刀的声音仿佛在耳边回响。
巨大的恐惧扑面而来,花朝突然想明白了……原来她真的不想死。
“救、救……”
花朝徒劳的在原地胡乱抓蹭着,半晌之后终于不动了。
牢头例行巡视,发现花朝悄无声息的倒在地上,惊呼道:
“糟了,犯人歿了!”
……
……
齐绍燕回到齐府后,时间已经很晚了。
南苑近来出了很多事端,虽然彻夜灯火通明,廊下却死寂一片。
下人们大多回屋歇息,齐绍燕走在寂静的小道上,幽幽的叹了口气。
“燕儿。”
假山后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齐绍燕闻声身体一震。
她艰难的吞了下口水,转头看向说话那人,“父君……”
夙平郡王走到笼光底下。经过一天的奔波,他今早画的妆容已经掉的差不多了,却无心打理,脸上的表情有些阴郁。
“给她送过去了?”夙平郡王问道。
齐绍燕不敢看父亲的眼睛,只轻轻的点了点头,“送过去了。”
夙平郡王注视着齐绍燕,许久没有开口。
齐绍燕被他盯得如芒在背,却不敢提出回房间的要求。
“我听说了一件奇事,”半晌,夙平郡王兀然开口,“地牢里死了人,听说是畏罪自杀,服食了毒药,牢头怕遭牵连问责,将尸体连夜拖到了乱葬岗……”
齐绍燕闻言身体一僵,低声道,“是按照父君的要求做的。”
“到这里是不错的,”夙平郡王道,“但怪就怪在,那尸体被拖至乱葬岗后,转眼竟不翼而飞。”
齐绍燕沉默了一会儿,“兴许是被野兽叼走了……”
“或许是尸体‘活’了,自己跑掉的呢?”夙平郡王笑了笑。
齐绍燕心里“咯噔”了一下,抿着嘴不敢说话。
“我活了小半辈子,竟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怪事,”夙平郡王走近齐绍燕,伸手轻轻捋过她的头发,“燕儿,你说是不是有人从中作梗,换了我给的东西,偏要与我过不去啊?”
齐绍燕被夙平郡王触碰到,顿时浑身剧颤,幼年时的恐怖记忆涌上心头。
“父……父君……”
齐绍燕双腿一软,猛地跪倒在地。
“燕儿,你怎么吓成这样?”夙平郡王笑笑,“不必担心,这尸体就算是‘死而复生’,我也有办法令她继续死着。”
齐绍燕闻言,惊恐的望向夙平郡王。
……
……
同一时间的绿水洲半山腰上,仇捷途扶住了摇摇欲坠的女人。
“姑娘,你没事吧?”
“求您,救救我!”女人一脸慌乱的说,“有人要杀我!”
凌乱的发丝,刚刚完婚的红鞋。
这个女人就是花朝。
她原本以为自己必然要死在地牢中了,服下毒酒时大义凛然,服食完后却懊悔不已。
但没想到,自己居然没有死!
花朝睁开眼时,便躺在阴暗恶臭的乱葬岗中,身边是用破席卷了抛弃的断臂残尸。
一个男人背对着她举着铲子挖坑。
花朝几乎在清醒的一瞬间就醒悟过来,这一切都是郡王的刻意“安排”。
所以她在地上悄悄攀爬着逃走,却阴差阳错的与齐绍燕错开了路。
花朝一路上奔跑,脸上满是死里逃生的欢喜眼泪。
她想明白了,她要回到郡王身边,再为郡王做很多很多事。
这一次她一定不会输给姜栾,她已然重生,无所畏惧,一定要帮郡王好好料理了这个小贱人!
花朝跑着跑着,却觉得头顶生风。
她在林中跑了许久,已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觉得一个物件狠狠的击中腹部,将她打飞出去,落在地上直吐血。
“若只是这样死了,真是便宜你了。”幽暗的林中,一个男人的声音冷冷的响起。
花朝一听便心胆俱裂,“刘……刘登?”
“不是叫相公吗?”刘登从林中走出,冷笑着。
花朝面色惨白。
她一直将嫁于刘登这事当作权宜之计,又因为刘登不能行事,两人只有夫妻之名未有夫妻之实。
花朝跟在夙平郡王身边已久,向来傲气,自然不把刘登这废人放在眼里,两人平日里过的什么日子可想而知。
花朝知道刘登心里有怨气,便强装淡定道,“你做下这样的蠢事,郡王大人可曾知道?”
“蠢货,”刘登笑了笑,“就是夙平郡王怕你不死,特意派我来结果你的!”
“你胡说,这不可能!”花朝一脸不可置信的惊呼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