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我就不在乎加盟费,在乎的是(2 / 2)
“哎,自从咱写了小说后,胡诌的能力越来越强大了,写得连自己都信了。”
陈石忍不住哈哈大笑,坐在办公室外面的羽然都听见他的笑声。
弄清品牌、渠道、还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专业名词,他感觉到没有那么烦恼了。
不过,是做代理商,还是做加盟商,还是有点烦乱。
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
一般来说,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是: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直接卖东西给消费者的,都叫经销商,如加盟店、直营店、其它分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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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两者概念有点绕口,不好理解。
最明显的:在同一个地区,加盟,要开一个店得申请一回;
代理,想开几个就开几个了!
代理不用付加盟费或较少市场保证金,而品牌加盟则一定要付一定额的加盟费和品牌保证金。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区域性的产品保护,价格优势,属于厂家在当地的代言,厂家对其有一个基本销量的要求,厂家会有广告、技术、设备方面的去持。
而加盟商仅是终端品牌运营商的一种,是以销售或服务点来体现的,产品价格方面没有优势,不过销售任务一般不会很重,多一品牌、服务或技术型行业为主。
其实,对陈石来说,做代理还是加盟都无所谓,他在乎的是,商品进价,还有管理权。
只要都拿到较低的出厂价,都无所谓。
并不是说代理拿到的价格就很低,但一般来说,的确如此。
有些加盟店是从市代理,省代理拿货,肯定要被吃掉一层。
当然,有的公司规定代理商,根据货量,统一拿货价格,跟出厂拿货都差不多。
但有的加盟店,拿货量大时,可以直接从厂家拿货,不需要经过代理商就能拿货。
“每个服装品牌的要求都不一样,卖的多,就做代理;
卖得少,做加盟店就比较划算,毕竟有的服装公司,代理费可不低。”
陈石又陷入了沉思,嘀咕着思索。
在现实中,现在所称的”代理商“在本质上已经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备的是经销商的性质,还有些属于二者的混合体,既有代理行为,又有销售行为。
有时候又要需要拿钱进货,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代理商,厂家和代理商都不会这么傻,称其为有代理权的经销商更为合适。
正常情况下代理商与厂家的市场价是一样的,但是有的代理商会要求在其代理的范围内变更价格,所以就会有区域不同价格。
现实中,各地的价格由代理商自行控制,厂家会给出一个最低价,不得以低于这个价的价格在市场上流通。
比如前世IT行业里的OPPO,魅族,他们的价格管理就非常严。
曾有人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想办法以低价格购买产品,(在这个价格内,代理商仍有利润,或者为了提高销售量,或者为了完成指标以拿取最高的返利,以比进货价更低的最低价分销商品的大有人在)。
然后将发票等证据交给厂家,从而给对手以罚款或取消代理资格。
商业上的尔虞我诈很复杂,相关经济的律法条例也很多,陈石不懂的太多了。
不过,看了这么多,也熟悉了不少,至少不再是个小白。
再次琢磨代理商和加盟店的性质,陈石最终决定做个代理权的经销商。
“我开的店多,要是加盟,每家店都要加盟费,太不划算,老子就接受不了。”
“不过做代理商的话,代理费也不低,省内专卖店多才划算,抵销掉加盟费。”
“进货价格的话,我买的量多,两个没什么区别,拿最低的出厂价都可以,就是代理的话,有个销售指标回扣,一两个点,也不少了。”
“不过,要做省代理的话,还得看看本省还有没有空位。”
不同代理级别,比如省,市,县代理,可能进货价格也不同,这个看服装公司如何定。
有些服装品牌省代理,并不限制一个,根据地区情况,是允许存在几个的。
有可能需要代理金,级别越高,就越多,如合同期完之后,或完成指标后,一般都会退回代理金(但也有不退的,不退的话代理金一般就少很多),而且每月销售额有指标,完成不了销售指标会被取消资格。
加盟店就不需要代理金,但需要加盟费和保证金(能退),但如果开店多,还不如拿个代理。
假如,同样的进货价,省代理代理金为50万(不退),或者省代理金为三百万(可退的),月指标为三百万元(指的是进货额),完成不了罚款10万。
假如加盟店的加盟费为10万,开五家就是50万,这个加盟费可是不退还的。
如果一省只开一家店,当然加盟好;但如果一个省内开很多店,那就做代理。
代理完成指标,估计会有1%-2%的回扣,完成销售任务越多,回扣越多。
代理在营销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并不如加盟店那样所总部监督。
陈石终于,理顺了要做代理商,一个代理权的经销商。
每个服装公司对代理与加盟要求的情况都不一样,需要实地商谈。
接下来,就是挑选品牌厂家了。
不过,先歇下,品尝一下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