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正在周柯准备开第三局俄罗斯方块的时候,厉潮终于来了。
他们定的包间,靠窗的位置,楼下就是繁华的街道。
看见厉潮,周柯站起来,让他坐进去,“你可算来了,再不来我们都打算去半路逮人了。”
厉潮矮身坐进去,抬手给自己倒了杯茶,“抱歉,路上耽搁了一会,这顿我请。”
“这不太好意思吧?”周柯顿时拿起菜单,“兄弟们,刚刚我们嫌贵不敢点的是哪道菜来着?”
既然有人请客,那几个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大半小子自然是敞开了点。
为了感谢厉潮的请客之恩,其中一个室友嚷着承包了酒水。
菜还没上来,酒倒先端上了桌。
坐在厉潮对面的室友平日里不怎么跟他说话,但因着是最后一顿,他抬手给厉潮倒了杯酒,然后又给自己杯子里满上。
“厉潮,虽然我们平时好像没怎么说过话,但不妨碍我觉得你是个真汉子。来,我敬你一杯!”
周柯伸手去拉他,“别呀,他今天好像开车来的。”
“没关系,到时候叫个代驾。”
一直没说话的厉潮开口了,他端起杯子和对面的室友碰了下,仰头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周柯看得目瞪口呆,缓缓朝他竖起一个大拇指,“酷!不愧是你!”
他旁边的厉潮喝完后把杯子一放,整个人往后一倒,陷在软座里,神色恹恹,兴致并没有多高。
他对外的形象一惯冷淡,几个室友倒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就着刚端上来的花生米胡乱扯着话题。
忽然,坐在厉潮对面的那个室友目光顿了下,“哎,你们看,坐对面大排档穿白衬衫的那个男的像不像那谁?”
周柯是个爱凑热闹的,闻言探着脑袋往窗边看了眼,可从他的角度什么都看不见。
“谁啊?”
室友摸了摸脑袋,“有点眼熟,感觉在哪里见过,但是想不起来。”
坐在他旁边的室友也移过去看了眼,“不就是穿白衬衫的一男的,长得还没爷帅,眼熟个屁!”
周柯道,“果然网上说得没错,男人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又不合时宜的自信。”
说完后,他实在好奇得不行,主动绕到桌子另一边,往窗户边凑,“让我看看究竟是谁……”
他眯着眼睛,往对面的大排档打量了一番,“嘶!白衬衫的男的不知道,他对面那男的好像更眼熟一点。”
“哦,我想起来了……”
他朝厉潮道,“潮哥你还记得我们上次打球那会,你不是跟一个翻译系的傻逼杠上了吗?那会我朋友也看他不爽,跟在他身边的有个眼盲的毕业学长,叫什么来着……”
“宋时眠。”
坐在对面窗边的厉潮不知道什么时候抬眼,补充他未说完的话。
“对。”周柯道,“就叫这个名字!没想到你记性还挺好。”
他摸着下巴观察了瞬,“不得不说,他对面那男的我也觉得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厉潮给自己倒了杯酒,没什么感情的补充,“林季同。”
这三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时无端的带着冷。
“林季同?这名字也有点耳熟。”
室友拍了他一把掌,“你个傻嘚,能不眼熟吗?这厮的演讲海报就立在宿舍楼下,进进出出的都得看见这张脸,我就说怎么感觉在哪见过。”
“哦……”周柯道,“是他啊,那位要来演讲的知名校友。没想到这种海归的成功人士会来吃大排档,我还以为都在西餐厅吃牛排呢。”
“不过,看不出来,他还和宋学长是朋友,两人关系看着还挺好的样子。”
哒!
杯子搁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厉潮掀起眼皮凉凉地看了眼对面的三个人,“你们很闲吗,到处编排别人?再说,吃个饭就是关系好?”
“那不然呢?”周柯无辜道,“关系不好谁乐意跟他一块吃饭?而且据说林季同才刚回国,一回国就见的人,怎么的也得是铁哥们吧?”
他话音刚落,厉潮的脸色肉眼可见地难看起来。
周柯断掉的某根弦在那一刻忽然短暂地连接了下,“呃……其实也不一定,毕竟成年人的世界总是有很多身不由己。”
可对面的人垂下脸,脸色还是一如既往的难看,不说话,抬手又喝了杯酒。
周柯算是看出来,他哥估计看楼下的某个人不爽。
宋时眠?
好像不对,上次吃饭的时候他哥对对方就挺好的,把人伺候得跟个皇上似的。
林季同?
好像厉潮在见他的第一眼就表现出了强烈的不喜。
周柯不知道原因,只能归结为王不见王。
当初林季同还在学校的时候,可是在最想嫁的名单里排名第一的人物。
毕竟林季同据传闻性格温和有礼,长得又帅又儒雅,还是学医的,妥妥的编制内理想男友。
后来厉潮回归学校,想嫁的第一人选才渐渐变成他。
上榜理由:帅且有钱且有钱。
那是周柯第一次看见万恶的资本家是如何用金钱腐蚀人民群众的内心的。
和林季同相比,他哥就只剩有钱这个朴实无华的优点了。
难怪看见他敌意那么大。
周柯觉得自己拿捏住了厉潮那点属于男人的微妙忌妒心理,并为了照顾室友的情绪,转移了话题。
“别人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多看看自己。不是,这都二十分钟过去了,菜怎么还不上?”
男生思维跳脱,被周柯这么一打断,大家的注意力都被转移到饭菜上。
厉潮坐在角落,连灌了两杯酒,终于忍不住朝对面的室友开口,“换个位置。”
室友愣了愣,往他那边看了眼,“怎么了?”
“没。”厉潮道,“坐这边不舒服。”
请客的就是大爷,室友和他换了。
位置一掉换,落在眼底的街景顿时转变了个方向。
在美食街的尽头是一条历史悠久的小巷,而正对着的就是一家大排档,因为价格公道和味道好,在学生群体里很受欢迎。
来那里吃饭的人都是一群一群的,所以也就显得角落里的两个人很显眼。
厉潮朝那边看去。
只见穿着白衬衫的男的不知道说了什么,坐在他对面的青年弯着眼睛笑了笑,乖乖地接过他递过来的串。
厉潮低头,丢了颗花生米到嘴里,咬得咔嚓作响。
那羊肉也不知道在冰柜里放了多少天,撒上一堆辛香料,油腻腻的,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吃的。
黑色T恤青年跟前的水洒了,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探过身子,抽出纸巾帮他把桌子上的水擦干净。远远看去,姿势亲密。
咔嚓!
又是一颗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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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眠往后仰着身体,自觉地离林季同远一点,脸上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不好意思啊学长,我没想到水在这个位置,要不我自己来吧?”
林季同拿着纸巾的手顿了下,有些无奈,“不过几年不见,小眠当真要和我这么生疏?”
他道,“你之前什么事不是我帮你的?就连你大三去野营那会,突发暴雨,要不是我,你……”
说到这里,他止住了话头,往宋时眠那边看了眼,“学长也不是想旧事重提,只是你这样的态度,看得我很难过。我知道,你肯定是在埋怨我在国外不理你,可我是真的忙,所以才冷落了你,学长跟你道歉好不好?”
宋时眠不说话了。
缓了几秒,他才别开脸若无其事地笑道,“学长你这说的什么话,我们可是过命的交情,我怎么可能会和你生疏。只是你也知道,我现在也算有夫之夫的人,我丈夫心眼小,要是被他看见,不知道得气成什么样?”
想着男人别扭了一下午的情绪,宋时眠没忍住又笑了起来。
林季同擦桌子的手就这样僵在了原地。
他看着宋时眠说起自己新婚丈夫时那股愉悦的劲,如同吞了根鱼刺卡在喉咙里,咽不下,也吐不出来,如鲠在喉。
他把纸巾丢垃圾桶里,坐回原地,“你这么喜欢他,那他应该是个很优秀的人吧?”
“还好吧。”宋时眠道,“大家都是普通人,开心最重要,不一定要优秀。”
他脸上开心的神情不似作假,所以林季同清楚的明白,宋时眠的确很满意这份婚姻,甚至还感到幸福。
可林季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甚至连违心的祝贺都说不出口。
如果不是他出国,如果不是他那段时间冷落了宋时眠,不然怎么会……
接下来的后半段林季同食不知味,就连宋时眠付好钱准备走的时候他还呆站在原地没反应。
宋时眠有些无奈地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学长,你怎么了?怎么感觉你心不在焉的。”
林季同看了宋时眠一眼,抿了抿唇,“没什么,可能是刚回国,时差还没倒过来,脑子有点迷糊。”
两人肩并着肩朝外面走去。
才走没几步,林季同便看见他们前方的墙边倚着一个男人。
男人身量修长,姿势懒散随意,半阖着眼,在光影下的半边侧脸轮廓优越。
在他看过去的瞬间,男人也抬眸朝他望了过来。
那双眼睛狭长,眼尾微微上挑,明明是双含情的眼,可眼皮褶皱略深,瞳仁又黑,眼睫长且直,扫过来时,含情没有,只剩刺骨的冷。
这冷在移向他身边的青年时又变成了绕骨的柔,眼尾泻出笑意,倒真的双眸含情了。
宋时眠也像是有所感觉,停了下来,把头转向男人的方向。
在林季同愣怔的时候,男人抬脚走了过来。
“眠眠。”
他听见他这么喊宋时眠。
宋时眠伸手,自然地握住男人递过来的双手,把导盲杖收起来,乖乖地站在他身边。
“学长,这个是我丈夫,厉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