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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一辈子?好(1 / 2)

陈二狗一直以为娘会活到很老,活到满头银发,坐在炕上含饴弄孙安享晚年,他从没想过她会离开自己的世界,事实上谁都可以死就她不能闭上眼睛的娘就那么走了,突兀得让陈二狗连悲怆都来不及酝酿,而此刻站在过道尽头的那个女人,却截然相反,是陈二狗心目中站得再近也只能是遥不可及的角色,她有让他自叹不如的脑子,有深不见底的家世背景,有大家族里培养出来的雍容华贵,这种女人,只要一天没让陈二狗爬上床趴上肚皮,陈二狗就只能把她视作额古纳河里一尾妖艳的大红鲤鱼,远观不可亵玩。

曹蒹葭。

红色后代的高干子弟,挺生僻的一个定义,这是从王虎剩嘴里听到的,小爷说死人妖熊子算半个,陈二狗觉得她能算一个,熊子的确跋扈,不可一世到让旁人心生敬畏,但她比熊子多了一分锋芒内敛的城府,魏端公用一言一行教会了陈二狗如何彰显一个大角色的胸有成竹,所以陈二狗每涉世深入一分,就增添一分对她的忌讳和感激。

蹲在地上转头凝望着她,陈二狗不知如何开口,嘴里叼着一截钢丝,手里拎着半成品扎枪,有些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后的手足无措,哪怕已经是第三次接触她,陈二狗也没那个定力去心如止水,第一次他还是个窝在张家寨的小农民,第二次是个在小餐馆打杂的上海外来务工人员,这一次依旧好不到哪里去,只是个流窜到南京的小保安而已,拿不出手,登不了台面,就在陈二狗发呆的时候,曹蒹葭已经抓拍下一张照片,一个有点小故事的年轻男人露出张茫然的脸庞,一杆质朴却杀气扑面的扎枪,身旁还有一个气质如出一辙、灵气四射的漂亮孩子,这是一幅让曹蒹葭很中意的画面。

“还管饭不?”曹蒹葭走到陈二狗身边,眨巴着秋水眸子,一脸促狭。

“管饭,就是没大鱼大肉。”陈二狗愣了一下,不知道她葫芦里卖什么药。

“那管住吗?”曹蒹葭问了一个很容易让寻常男人遐想联翩的问题,而且问得一本正经,丝毫不像在开玩笑。不过她不是寻常女人,陈二狗也不是俗到极点的男人,癞蛤蟆大多都想吃天鹅肉,但陈二狗还真没奢望能吃到曹蒹葭这种天鹅中的皇后,他撑死了也就在小夭肚皮上翻云覆雨折腾的时候偶尔一两次放肆假想曹蒹葭的曼妙,但这种龌龊念头也仅仅是一闪而逝,掀不起太大涟漪,陈二狗哪天如果真习惯了在别的女人身上翻滚却满脑子曹蒹葭,那只能说挺狗胆包天,意味着陈二狗心里的野心种子发了芽扎了根,差不多要开枝散叶了。

“房子我帮你找就是了。”陈二狗一口应承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有见到的缘故,陈二狗眼中的曹蒹葭愈发明艳动人,以前的曹蒹葭强大到让陈二狗主动忽略了她的相貌,这一次她则是强势到把陈二狗的视线硬生生拉扯到她身上,她的容颜,竟然让人想到四个字,摧枯拉朽。也许是沾染上了西藏寺庙的佛根,熏陶了喇嘛活佛们的灵气,曹蒹葭的美升华到极致,陈二狗抬头望着戴厚重黑框眼镜的她,这一年多时间读了点书,陈二狗知道从心理学上来说习惯戴帽子眼镜的人物,在自我保护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偏执,陈二狗蹲在地上就那么仰视着这个与整个世界划清界限的女人,突发奇想,将来哪个男人才能摘下她的眼镜?那个男人,想必一定是天之骄子一样的人物吧?陈二狗咧开嘴地偷笑,有点自嘲,以后自己见到了那种男人,还不得自卑死?

“不请我进屋喝口水?”曹蒹葭丝毫不客气笑道。

“水还是有的。”陈二狗带着曹蒹葭进了那小房间,拿一只一次性杯子从开水壶倒了杯水递给她,终于好不容易从最初的惊为天人中缓过气,陈二狗小心翼翼问道:“怎么找来的?”

“放心,我找得到这里不代表赵鲲鹏能找到山水华门。”曹蒹葭微笑道,也不跟陈二狗卖关子,解释了其中的缘由,“有人去阿梅饭馆把你的狗接来了南京,加上从李晟嘴里套出来的信息,顺藤摸瓜就找到这里了,你捅伤赵鲲鹏,也就是熊子的事情其实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赵家老爷子虽然护短出了名,但还算讲理,大事情上不糊涂,再说这种丑事传开了也不利于赵鲲鹏日后的仕途爬升,不过代表着官方态度的赵老爷子表态息事宁人,不代表另一些冷眼旁观的好事者不会火上浇油趁火打劫,所以在南京避一避风头终归不是坏事,我看你小日子过得挺滋润。”

“滋润个屁。”陈二狗一脱口就来了脏话,一看曹蒹葭微微睁大眼睛的惊艳神情,立即挠了挠头。

这不能怪陈二狗气度胸襟狭窄,在上海混SD酒吧差点让他看到了月薪破万的奇迹,结果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红色高干子弟硬是横插一脚,把所有事情都搅黄,脱光了衣服白花花像条雪白嫩鱼的小夭没了,一个月几十张百元大钞没了,原先计划好的旁听和考证计划也没了,在山水华门提心吊胆上海方面的报复不说,还得重新从最底层一步一步攀爬,更需要郑重其事一丝不苟地为张三千策划人生轨迹,某种程度上来说张三千就像他的半个儿子,或者是那条白熊的拟人化,陈二狗恨不得教给这孩子所有他掌握的东西,他想要二十年后的张三千是个哪怕在大城市也能挺直了脊梁骨做人,即使做不成魏端公那类大人物,也不能比城里孩子逊色。

陈二狗瞥了眼张三千,这娃是第一次见到曹蒹葭,奇怪了,按理说曹蒹葭给任何人的第一印象都不会差,怎么到了三千这里就变味了,这孩子就跟被人踩到尾巴的野鸡脖蛇一样,不加掩饰透露着一股敌视,曹蒹葭显然也感受到了张三千赤裸裸的反感,她不恼怒不遗憾,反而颇有兴趣地跟他对视,最终还是道行相对浅薄的张三千败下阵来,扭过头冷哼一声,似乎还不肯认输。陈二狗虽然不遗余力监督张三千每天的拉二胡、练字、打拳、以及学习在内的所有大小事情,严厉到近乎苛刻的地步,但打心底宠溺这位跟他同样从张家寨走出来的小亲戚,所以见到这情景也没埋怨张三千不懂事,只是略带歉意地望向曹蒹葭,无可奈何道:“他名字叫张三千,别看长得像女孩,其实是男孩子,每天都有打八极拳,差不多能算富贵的半个弟子。性子野得很,天不怕地不怕,大雪天敢跟我去扎黑瞎子,也就稍微听我的话,你别跟这小犊子一般见识。”

“要是跟着我去了西藏,指不定就能入了活佛们的法眼,博得根骨清奇四个字了。”曹蒹葭微笑道。

“你别给他灌迷魂汤,小地方吃喝拉撒睡大的犊子,能有屁根骨。去,练字去,把《洛神赋》抄一遍。”陈二狗对曹蒹葭的高度评价不为所动,脸色平静到刻板地给张三千定下任务。他最怕的就是张三千这孩子误入歧途,骄傲,虚荣,心胸狭隘,好逸恶劳,这些都是陈二狗最憎恶的坏苗头,张三千当然聪明,有悟性,陈二狗比谁都更早更透彻地知道这一点,要不然王虎剩怎么可能绞尽脑汁要收他这个小徒弟,魏端公也不会三天两头来狗窝指导他练字,正因为这样,所以陈二狗才更加注意张三千的成长细节,他宁可让三千沉寂十年,甚至二十年,默默无闻做个小卒子,最后来一个一鸣惊人,也不希望他少年成名,最后在盲目自负中沦落一个泯然众矣的可悲下场。

张三千乖乖坐在小板凳上练字,悬空提笔,一笔一划,中规中矩,一勾一提,颇具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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