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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迷宫(3)(1 / 2)

“你怎么在这里?”楚子航靠在列车残骸上,剧烈的火焰爆炸把车厢之间的连接也摧毁了,车头跑了,他们却被留在了这里。

夏弥抓抓头,有点不好意思,蚊子哼哼似的:“我晚上给你发短信你怎么没回?”

楚子航一愣,他并不认为自己有义务要回每一条短信,夏弥只是提醒他,他收到提醒了,那就OK了,明天他自然会出现在夏弥家的饭桌上。

“我睡前一时兴起啦……就查了查你的位置……”夏弥嘟囔。

“你怎么能查我的位置?”楚子航又是一愣。

“我上次玩你手机的时候偷偷跟移动公司订了一个搜索位置的服务嘛!”夏弥黑着脸大声说,“好啦好啦!很丢脸就是啦!我承认了又怎么样?我就是看到你的位置在东方广场,可是这时候东方广场早该关了,我忽然想到你跟我说过那个地铁传说的事……打你电话又打不通,担心你出事啰!”

楚子航沉默了很久,摇摇头,无声地笑了。他听说过那个移动公司的服务,别人可以看到你的手机是从哪个信号站接入信号的。订那个服务的通常都是家庭主妇……用于监视老公。其实他根本不想笑,只是这么尴尬的话题,如果你不想继续下去,除了笑还能怎么样呢?

“笑什么笑?要不是我你就危险了!我那么急着赶过来……你看我还穿着拖鞋嘞!”夏弥恼火地把脚伸到楚子航面前。

楚子航看着那双漂亮的、冻得通红的脚,低声说:“谢谢。”

“说起来深更半夜怎么会有地铁运营嘛?这里到底是哪里?”夏弥看他一直盯着自己的脚看,急忙缩回到那条波西米亚风的裙下,左顾右盼。

神转折,或者“顾左右而言他”,总是这样的。

“尼伯龙根,或者死人之国,”楚子航轻声说,“猜测终于被证明了,龙族真正的国度,并非存在于正常的维度中,它位于一个叫作尼伯龙根的奇怪维度,一个用炼金术构建的自有领地。如果我没有猜错,其实路明非进入的青铜城也是一个尼伯龙根,进去之后就会发现里面远比外面看来要大,路明非说过里面的一切看起来都是新的,因为时间不变化。”

“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夏弥拾起一块古铜色的骨骼研究。

“死侍。”楚子航轻声说,“被龙族血统吞噬的混血种,介于人和龙之间,生与死之间,失去了意识,就像是游魂……”他知道自己的结局大概也是这样。

“如果是尼伯龙根,那么龙王也就在这里。”夏弥说,“可惜我们把地铁给炸了,大概它会带我们去找龙王的吧?”

“没什么,沿着轨道,总能走到。”楚子航双手一撑,站了起来,从背后卸下黑箱放在夏弥面前,“可以帮我拿一下么?”

夏弥怒了:“喂!师兄你没搞错么?我可是没穿袜子穿着拖鞋来救你诶!你还叫我帮你扛东西?你有没有人性啊?”

楚子航急忙摆手:“不……我的意思是我背着黑箱不太方便……”

“那我提着就方便了么?”夏弥瞪眼。

楚子航觉得有点无力,按着额头轻轻叹了口气:“我的意思是,你穿着拖鞋不方便走,我可以背你……但是如果我背着黑箱,又会硌到你。”

长久的沉默,夏弥缩了缩脑袋,小声说:“哦……”

列车停靠在月台上。月台极其古老,水泥地面,边角贴着绿色的瓷砖,白灰刷的墙壁剥落得很厉害,上面用红色漆着触目惊心的几个大字,“福寿岭站”,旁边还有日期,1977年。月台上只有一盏白炽灯照亮,上面结满蛛网。赵孟华、高幂和万博倩三个人扛着路明非下了车。

“喂!在这里熬了快半个月的人是我们不是你好么,你虽然不算白胖,好歹也不虚,扮得像个病号是怎么回事?”万博倩有点恼怒。她进入这个迷宫时还穿着短裙丝袜,现在小腿细得可以比拼巴黎秀场的超模。

“我不是不想自己走,就是想到在这里不死不活地过几百年,就……就他妈的哆嗦。”路明非说。

“习惯了就好,那就是荷官。”高幂轻声说。

路明非抬起头,看见白炽灯下,坐着一个披着暗褐色麻布的人形。荷官缓缓抬起脸来,路明非惊得几乎背过气去。

就是刚才在隧道里不知道是要亲吻他还是要把他吸成干尸的镰鼬女王,它的九个头正左右扭摆,九根颈椎弯曲着,就像九条蛇的脊骨。

“别怕,荷官不会伤害人。”高幂说,“甚至你攻击它它也不会反击,你把它当成是个机器就好了。”

路明非战战兢兢地跟着高幂,四个人围绕荷官坐下。荷官的九个头盖骨分别工作,观察每一个到场嘉宾,然后把一枚铁皮瓶盖扔在路明非面前。路明非拾起来看了一眼,上面有“北冰洋”的字样,那是种很古老的橘子汽水的瓶盖,北京产,以前和可乐一样流行。荷官又扔给高幂几十枚暗金色的硬币,给万博倩的也是几十枚暗金色的硬币,给赵孟华的除了硬币还多了一个铝壳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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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我的筹码就只有一个瓶盖?”路明非欲哭无泪,“我知道我新来,还没有积攒那么多绝望,但好歹照顾新人,惠赐两个硬币嘛!”

高幂拉了他一把,“别傻了,‘北冰洋’的瓶盖是这里最值钱的筹码,每个值1000个暗金色硬币,赵孟华那个指南针也就值100个。你想换零钱就把瓶盖扔给荷官。”

路明非试着把那个瓶盖扔过去打在荷官的一个头盖骨上,几秒钟之后,叮叮当当,足足1000个精美的暗金色筹码堆在了路明非面前,小山似的。

“哇噻!新手大礼包么?”路明非喜出望外,“你们只有那么点儿……要分你们点儿么?”

“不是每个新人都有这么多筹码的,我和高幂来的时候,每个人也只有一个指南针。”万博倩眼神有点羡慕。

高幂点头,“荷官审视你,便能知道你的心境,越多的孤独……会换来越多的筹码。用完了这一轮的孤独,就要回到地铁上去没有止境地兜圈子。”他扭头看了万博倩一眼,伸手和她相握,“如果我们两个拥抱着说话,心里会好过很多,但回到赌台边分到的筹码就少;如果我们谁也不理谁,或者拥抱发怒,就会分到更多……所以其实我们每拉一次手都会减少我们的筹码,只是,”他的眼睛里一片蒙蒙的笑,“有时候宁可牺牲点离开这里的机会……也想握着她的手。”

谁都能看出来他们是一对儿,路明非忽然想起了被埋葬在青铜城里的叶胜和亚纪。

“我靠!我有那么孤独么?”路明非坐在堆积如山的筹码里。

另外三个人又是羡慕又是同情地……点了点头。

“三条。”高幂翻开自己手中的两张暗牌,从明牌堆里拿了三张,凑出三条“Q”。

他又赢了这一局,荷官、路明非、赵孟华和万博倩每个人都要赔给他50个暗金色的筹码。

赵孟华脸色惨白地站了起来,他第一个输光了。高幂不愧是卡塞尔学院当年数学第二的高手,算概率堪称人脑计算机,不到十把下来他已经把桌面上的筹码收走了一大半。

谁也没有说话,赵孟华慢慢地起身,沿着隧道返回前一站,那里将会有一列地铁等他。这是赌局的规则,输光的人就要立刻离场,登上不同的地铁孤独地在这个迷宫里转圈,直到下一次赌局要开盘的时候,地铁才会在王府井站停靠,人们才能汇聚。

路明非看着黑暗吞噬了赵孟华的背影,不禁兔死狐悲。他只剩一枚暗金色筹码在手,还不如赵孟华等等他,大家路上也好搭个伴儿。这种脑力游戏真的不适合他。

德州扑克的规矩看起来简单,每个人手里有两张暗牌,下面则有五张明牌。荷官会分三次翻开明牌,第一次三张,后两次都是一张。最后大家从手里的两张暗牌加上下面的五张明牌一共七张牌中选五张,谁的花色大谁赢。同花、同花顺、三条、四条什么的都是大牌,每次翻开明牌前都要加注,觉得没希望的就不跟,失去桌面的筹码,觉得有希望的就堆筹码上去。荷官也下场一起玩。

关键是要算概率,有三条“Q”的人要算别家会不会有什么四条“3”之类的,胜率大的时候要拼死一博,觉得危险的时候要果断弃牌,砍了尾巴逃走。

在这个简陋的赌局里,一个“北冰洋”的瓶盖顶十个指南针,一个指南针顶十个烟纸壳儿,一个烟纸壳儿顶十枚暗金色筹码,一个暗金色筹码顶十枚古银色筹码。价值观非常颠倒,迷宫的守门人大概是在恶搞他们。可是什么样的守门人会花费那么大的精力设置一个迷宫来恶搞呢?他连门票都不收。

路明非看了一眼暗牌,心灰意冷。暗牌是一张“3”和一张“6”,已经翻开的三张明牌是“9”、“J”和“K”,这种渣牌根本凑不出大花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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