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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尾声: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个死小孩(1 / 2)

『“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路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2010年的圣诞,北京的街头到处是小灯妆点的圣诞树和驯鹿像,每个商场的门前都有圣诞老人给孩子们馈赠小礼物,每个餐馆都在热推圣诞夜大餐,男孩女孩们挽着手,女孩们捧着温室里栽培出来的玫瑰在街头走过,连地铁站里的流浪歌手都给力地开唱BillyMack的《ChrismasisAllAround》。

前门西大街141号,北京天主教南堂。这座砖灰色的建筑号称“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天主堂”,是明朝万历年间那个鼎鼎有名的传教士利玛窦建立的,又称“圣母无染原罪堂”。

拼花彩色玻璃窗下,白裙的唱诗班女孩们站在夕照里,在管风琴伴奏下歌唱主的慈爱:

平安夜,平安夜,圣善夜!

万暗中,光华射,照着圣母也照着圣婴;

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

静享天赐安眠,静享天赐安眠。

平安夜,圣善夜!

牧羊人,在旷野,

忽然看见了天上光华,听见天军唱哈利路亚,

救主今夜降生,救主今夜降生!

接近曲终时,教友们都站了起来手拉手同唱,满脸虔诚幸福。一个职场装束、看起来就是出自什么涉外公司的漂亮女孩一伸手,拉到了一个酒瓶。

旁边那个头发乱蓬蓬的猥琐男赔笑着把红酒瓶塞进牛仔裤的大口袋里,点头表示道歉,同时毫不客气地把女孩柔软的手拉住。

“饿了么?一会儿一起去领圣餐。”女孩以漂亮温柔的笑容回应,虽然有点诧异怎么给这货混到礼拜堂里来了……这是个酒精中毒的乞丐么?也许是嬷嬷们有点可怜他这么冷的天没地方去。

“下面请我们这一届福音班的代表,北大就读的赵孟华兄弟为我们发言。”唱诗结束后,牧师说。

一片掌声里,穿着黑白两色衣服、领口有十字花纹的年轻人从前排起身,走到圣母像下,彬彬有礼地向台下鞠躬。他俊朗而健康,头发修剪得很整齐,嘴角带着谦和的笑意,脸上有温润的光芒。

“各位兄弟姐妹,很高兴今天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虔敬的心。我与神结缘是在2009年,”赵孟华温情脉脉地看向唱诗班,“受到我女友的感召……”

唱诗班的长裙领口开得很大,陈雯雯低下头去,却掩不住连脖子都红了。

“然后我受到了罗四维牧师的教诲。”赵孟华又向牧师点头致意。

某游戏工会的会长大人、同时也是虔诚牧师的老罗以兄弟间的笑容回应,他对待教会活动还是很慎重的,穿着白色长袍,用一顶棒球帽把鸡窝般的头发压平了。

“和诸位兄弟姐妹一起,蒙主的恩召。我曾经在梦里走过天堂和地狱,在枯骨堆积的地方被主拯救,被天使拥抱。那一刻我方领会到我曾经所犯下的错误,曾经没有珍惜的生命,以及与生俱来的原罪……”赵孟华字字恳切,眼眶发红。

“这‘被主拯救’说的就是兄弟你了!”猥琐男低头跟旁边的矬男耳语。

“没搞错吧?”矬男在精神冲击下两眼瞪得滚圆,“学院对他做了什么?”

“总不能让他们四处去说什么曾经进入龙族的领地,看见牛逼的楚英雄和路英雄宝刀屠龙吧?所以学院派出了富山雅史教员,他的真正特长是催眠和心理暗示。总之一番暗示下来他就成了这个样子。最初他参加福音班是被陈雯雯拉进来的,只是瞎混,不过大难归来摇身一变成了读经积极分子,如今已经是班中的偶像人物了,看来准备毕业后当牧师了。”芬格尔顿了顿,“哦,我提醒你,牧师是可以结婚的,所以,他估计会和热情教友陈雯雯结婚。他们复合了。”

“我知道。”路明非低声说,“这样也挺好。”

他还被裹成粽子躺在医院床上的某个夜晚,陈雯雯打电话跟他说了这件事,说她虽然开始很排斥,但是赵孟华无论刮风下雨都候在她们宿舍楼的门口。问他为什么这样他也说不出所以然,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噩梦里我到处找你,我只记得你的电话号码,我不停地拨打……陈雯雯说我觉得他是认真的,我就心软了,你会祝福我们么?路明非说当然啰,我祝福你们开开心心地在一起。

放下电话的时候,他想起穿蜡染傣裙的柳淼淼,这时候她是不是很伤心?

发言结束,满场掌声。看着唱诗班里走出白裙女孩和赵孟华兄弟牵手而下,学员中有几个流下祝福的眼泪。老罗重新登台,“《约翰福音》中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下面是领圣餐的时间,感恩主赐予我们他的血肉,令我们得拯救。”

嬷嬷们把一片现烤面包和一小杯红酒放在餐盘里,学员们很有秩序地传给身边的人。赵孟华和陈雯雯举杯相视一眼,满脸写着“恨不得此一杯就是交杯酒啊”。路明非忽然笑了,隔得很远也冲他们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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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啰。”他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说。

芬格尔一口喝干红酒,再一口吞掉面包,在裤子上擦擦手,斜眼看着路明非,“你说如果学院批准了恺撒和诺诺结婚,恺撒会不会请你当伴郎?‘见证我们忠贞爱情的男人非路明非莫属’什么的。再请赵孟华当牧师,陈雯雯参加伴娘团,那可热闹了!”

路明非白了他一眼,扭头往外走去。

“傲娇了,开不起玩笑。”芬格尔耸耸肩,转头看着旁边的女孩,“能留个电话么?求拯救……”

路明非站在南堂砖雕的门楼下,门口就是熙熙攘攘的大街,人流涌动不息,寒冷的空气里弥漫着暧昧而温暖的味道。他走进人群,和男男女女们擦肩而过,夕阳在他的背后坠落,他打开手机,看见那个古铜色的轮盘上,他的生命刻度只剩下二分之一。

一个只剩下两根火柴的……卖火柴的小男孩?妈的,这是什么扯淡的人生嘛!

“不知道怎么的,吃了主的肉喝了主的血还是饿得够呛,要不就是我太吃货了,要不就是主的血肉不太扛饿,”芬格尔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他身边,双手枕在脑后跟着路明非溜达,打着饱嗝儿,“忽然蛮想念那个小龙女的,觉得她还会带吃的给我们似的……”

日暮的时候,楚子航找到了那个藏在高楼大厦后的老旧小区。难得这里还留着梧桐树,树叶已经落光了,枯枝把暗淡的阳光切成碎片。

31号楼是一栋红砖外墙的老楼,水泥砌的阳台,绿色油漆的木窗,说不清它的年代了,楼道里采光很不好,只有几盏昏暗的白炽灯照亮,墙上贴满“疏通下水道”或者“代开发票”的小广告。“15单元201室”的蓝漆门牌钉在绿色的木门上,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人住了,门把手上厚厚的一层灰尘,各种小广告一层叠一层,把锁眼都糊住了。隔壁飘来炒菜的香味和教育孩子的声音,温馨幸福。

楚子航轻轻抚摸那面锈蚀的门牌时,邻居老太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闪出来,拎着两根葱,仿佛手提双刀,满脸警惕,“你是小弥的同学么?”

楚子航点了点头,掏出钥匙晃了晃,“帮她来收拾点东西。”

“以后不在这里住了?”老太太略微放松了警惕。

“不会回来了吧。”楚子航轻声说。

老太太双眼精光四射,“那你帮我问问她家这房子卖不卖,我孙子要结婚了,还要再买个房子,房产中介整天来她家贴广告,卖给中介公司不如卖给我,大家都是邻居,我好歹照顾她那么多年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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