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猎人小屋(2)(1 / 2)
2002年11月07日,格陵兰海域,受神秘的心跳声吸引,卡塞尔学院执行部前往调查,在冰海深处遭遇了疑似龙王的敌人,接近全军覆没,仅有一人半幸存。
……
……
近两百年内,所有跟龙族有关的大事件都被悬挂在空中,有些是路明非知道的,有些是路明非不知道的,有些路明非知道,却不敢相信它们也跟龙族有关。
相关的事件用红线相连,有时候两三条线索交汇,产生了新的事件,也有些事件看起来跟其他事件完全没有关联,孤零零地用一根红线悬挂起来。
红线结成一张错综复杂的大网,但最终,所有的红线汇成粗粗的一束,拴在混凝土墙上,旁边用墨笔写着古老的名字,“Nidhogg”。
手电筒的光照亮那个名字的时候,路明非觉得心脏被一只冰冷的利爪捏住了。
楚天骄真正在意的还不是上述那些事件,而是这些事件组成事件流,事件流如同万川归海,向着那个名字汇集而去——尼德霍格,那条象征着绝望和毁灭的黑龙。
它既是人类的敌人,也是龙族诸王的敌人。某些隐秘的历史说龙族诸王联手人类杀死了那至高无上的存在,但尼德霍格在流尽鲜血之前,宣誓说它必将归来。
它归来的那一天,就是世界的末日。
那之后再也没有关于尼德霍格的可信记载,但没人敢忘记它说的话,即使对龙族诸王而言,尼德霍格也是神祗一般的存在,它的话即为神谕,神谕即为命运。
那些红线就是神秘的“命运线”的具象化,命运已经开始流动,黑王即将苏醒……在无数个夜晚,楚天骄躺在这张铺设了绵羊皮的床上,仰望着空中的红线,思考着命运的流向……没错,那是一个守望者,他守望着人类的命运。
他在这座城市里是个异类,他为某个特殊的目的而来。他懂最好的雪茄和最好的威士忌,爱听猫王好玩摄影,他应该去过很多地方,有过很多的经历。
他天生是善于伪装的野兽,他可以在美国伪装成雅皮士,在欧洲伪装成浪荡子,在意大利伪装成黑手党,但他来了这座中国的普通城市,伪装成了一个爱吃卤大肠和辣鸡翅的司机。
他错误地爱上了一个叫苏小妍的女人,那女人跳舞跳得很好,以楚天骄的本事追一个美且笨的女舞者太容易了。他们结了婚生下了孩子,一切都很美满,但楚天骄很清楚自己无法给妻儿平静的生活。
他是那种刀头舔血的人,舔的是龙血,他那种人很难平安地死在一张软床上。所以他跟苏小妍签了离婚协议,看着她带楚子航离开,嫁给另一个男人,那一家三口去游乐园去看电影享受家庭生活的时候,楚天骄躺在地下三层的床上,静静地看着那些红线,思索着人类命运这样的宏大主题。
“那才是真正的孤独吧?”路明非心想。
就像阿兰·德隆主演的那部名叫《独行杀手》的电影里说的,“世界上没有比武士更孤独的人了,也许丛林中的猛虎除外。”
时间有限,路明非来不及伤春悲秋,他只能尽快背下每张纸片上的内容,还有那些红线的走向,他无法从这个梦境里带走哪怕一张小纸片,只能带走记忆。
必须记下来,这些红线上悬挂的信息如果全部解析出来,就能解开龙族的究极秘密,黑王尼德霍格的归来,以及末日的降临方式。
十五分钟快到了,路明非觉得自己差不多都记下了,诺诺还在外面等他,他不能久留,虽然他很想在这间屋子里多呆一会儿,好像隔着时空跟那个名叫楚天骄的男人对话。
离开之前他经过了用来洗相片的水池,愣了一下又退步回去,洗相片的水池旁就是楚天骄的工作台,工作台前是一块软木板,木板上用图钉钉满了照片。
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那些照片全都是盗摄的,在游乐园,在商场,在餐馆,隔着草丛,隔着玻璃,隔着雨幕……照片中的人物无一例外是女人和孩子,年轻时的苏小妍和还是娃娃脸的楚子航。
照片上的苏小妍呈现出很多种样子,欢笑的、凝眸的、孤单的,像母亲、小女孩、妻子……楚子航跟路明非说过,说我外婆说我娘是个毛头姑娘,什么叫毛头姑娘呢?就像毛头小子那样没心肝,吃饱了睡,喝饱了也睡,要漂亮,没心事。
可在楚天骄的镜头下,苏小妍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哪种变化都那么美。那真是世界上最爱苏小妍的男人啊,唯有你那么地爱一个人,才能注意她的每个瞬间,把她拍得千姿百态地美。
至于楚子航,路明非相信楚天骄也是蛮爱这个儿子的,无奈少爷永远面无表情,看起来他这面瘫的毛病真不是心理创伤造成的,是天生的。
至于某位鹿姓企业家,他偶尔也会不小心入镜,洗相的时候楚天骄就会用不知什么手法把那家伙洗得很模糊,纯粹是一团光影。
原来即使是那么洒脱的男人也不是全然不介意的,他也很希望在妻儿对面的男人是他自己吧?在他自己拍摄的照片上另一个人取代了他的位置会让他很不舒服,所以他才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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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的边角用红笔标记着盗摄的年月日,还有类似这样的话,“这是你离开我的第一年,你看起来气色不错”“这是第二年了,拜托别那么憔悴”“第三年,你胖了”“第四年,想起你的时间变少了”“第五年,继续变少”“第六年,但还是想你”……
路明非想着那个男人叼着雪茄烟,用镊子从水池里捞出一张又一张的相片,用图钉把它们固定在木板上,然后坐在工作台前抽烟,看着它们慢慢地干透,那是曾经属于他的妻儿,现在只能呈现在他的取景框里。
醉意上涌,他抽出红笔在照片的边缘写字,就当是跟那个取景框里的女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