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李中堂的难言之隐(2 / 2)
看得出来,李鸿章这是想把日谍一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而,朝廷这次,并没有买他的账,光绪在给李鸿章的回折中讲道:
“李鸿章,这件事儿,你最好亲自督办,严刑审讯,如果揪出了探听军情等确凿实据,你就即行正法。
朕告诉你,现在朝廷中,已经有不少言官在奏报你有意隐瞒一事,朕劝你一句,就算你有什么难言之隐,也最好不要再宽纵奸细,否则,朕也只好公事公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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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鸿章这样的重臣而言,皇帝这样的言辞,已经是非常不客气,甚至是在警告他了,可见,从光绪到百官,大家都对李鸿章关于这事的处理态度,相当不满,怨气颇重。
见李鸿章还在举棋不定,左右为难,江南道监察御史张仲炘干脆推了他一把,他在给光绪的奏请折中,先是申请要密查北洋,随后又讲:
“李鸿章的外甥张士珩,自从做起军械局总办以来,在置买军械时,经常与验收者沆瀣一气,偷梁换柱,以至于北洋军队使用的很多武器都不合格。
日谍一案中的主犯刘棻,又是张士珩的直接下属,难保李鸿章在处理案件时,不会因为要保全他的亲外甥,而不深究案情,微臣建议,最好把刘棻直接押送刑部审理。”
张仲炘的奏折,不偏不倚,恰好戳到了李鸿章的痛处,眼看一味敷衍塞责,反而适得其反,李鸿章只得赶紧上书朝廷:
“据臣多次亲审,日谍已经供认自己在清国从事间谍活动的事实。”
随之附上的,还有主犯们之前招供的那份供词。
不过,在这份供词中,李鸿章把涉案人员的范围,尽量缩小,涉案官员的行政级别,也尽量控制在于邦起以下。
翌日午时,李鸿章亲自下令,将主犯刘棻,依律绑赴市曹处决;石川则押赴教场,按照公法,用洋枪击毙;汪开甲处以永久监禁;曾给石川和汪开甲牵线搭桥的戴士元,被当场处决。
于邦起等人虽未串谋,但明知有事,却没有据实举报,判处监禁五年;经多次审问,日谍的跟班王大富,对于石川的间谍行为,毫不知情,不久后,他便被取保释放。
甲午期间,清国破获的第一日谍大案,看似已经尘埃落定,然而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随着石川等人相继伏法,案情反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自案发之日起,坊间就流传着李鸿章为保全北洋高层官员,隐瞒真实案情的传闻。
事实上,这一传闻也并非空穴来风,在礼部侍郎志锐的奏折中,称李鸿章所报的日谍供词是“伪供”,并称:
“津中人士,无不切齿李鸿章所为。”
言外之意,这李鸿章隐瞒实情的事,在直隶,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
志锐通过他在直隶的“线人”,获得了一份关于日谍的真实“供单”。
在这份供单中,石川招认,他自光绪九年起,就在京津等处交替往来,刺探军情。
他与刘棻相识,是通过西沽炮药局委员李辅臣,令汪开甲引荐的,至今,已有二三年了,刘棻曾将各军营的机密底册,一一都抄录给了自己。
自己则把这些情报交到了日本驻华使官神尾光臣的手中,由神尾亲自带回日本国内。
石川还提到:
“张士珩大人与神尾大人最是交好,因此,张大人便放任手下将清国各营枪炮子药,和各局每日制造多少的底细,都全数告知神尾大人。
水师营务处的巡捕于邦起还称,神尾光臣在返回日本之前,还在裕太饭馆亲自设宴,宴请了李中堂的亲近之人。
并与汪开甲、于邦起、戴士元、刘棻等人商议,如果清国有紧急军情,众人即会飞电来报。
志锐的这份供单,不仅与李鸿章所呈报的供词大有出入,并且里面还藏有许多猛料。
如果供单所述属实,便可推断出刘棻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与石川打得火热,还收留他在家中居住,其实都是有上峰为之撑腰的。
若果真如此的话,李鸿章确实难逃干系。
但纵观甲午前后,波诡云谲的清国政坛,也许李鸿章的多次隐瞒,确实也有他的许多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