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9(2 / 2)
雾浓浓一个转身,差点儿没摔倒在地上,“你走路难道不能出点儿声啊?”即使如今有“求”于人,雾浓浓的脾气也好不了。
“我要是出声,怎么能看得见你踩我的大衣?”
雾浓浓尴尬得有点儿脸红,所以恼羞成怒地道:“不用麻烦司机,我自己走。”
十二月的A市,凉意已经很深了,雾浓浓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拉紧了大衣,走在几乎没人的路上,有一种被全世界遗弃的苍凉,仿佛人生已经不知道该向什么方向前进,前面全是浓雾。
空旷的大街上回荡着她的脚步声,乍听之下,仿佛有人跟踪自己似的,瘆人得很,换了往日,雾浓浓早吓得尖叫了。
但是今晚,雾浓浓真是恨不得真有什么女鬼之类的出现,把她拖入地狱就好了。
可惜这都是幻想,身后打来两束光,雾浓浓有些木然地回头,不知道是该原谅宁墨刚才的刻薄,还是记恨他。
逆着灯光,雾浓浓大约能分辨驾驶室里的人,并非宁墨,而是宁家的司机。
雾浓浓愤怒地调头正视前方,一切真的变了。
犹记得以前她生气的时候,开着车跟在她身后的那个人一定是宁墨,如今却成了司机,爱情不在,留下的只有责任,或者对一个不相关的人的人道主义关怀。
雾浓浓曾经放肆地消费过宁墨的关心,如今想在求得一点点关怀,已经成了奢侈。
“雾小姐,请上车,我送你回去吧。”老周开车上前,从车窗探出头,对雾浓浓道。
“我想独自走走,你回去吧。”雾浓浓深有点儿一切都不在乎,特别是不在乎自己安全的意思。
老周在宁家开车多年,早就知道该怎么伺候人,也不多说话,只是默默跟在雾浓浓身后百步的距离,缓缓地开着车。
借着那车灯,路上晚归的人,能够清楚地看见一个美得惊人的穿着水红色薄纱晚礼服的女人,慢悠悠地走在路上。
冬夜的寒风吹起她的裙摆,仿佛要飞升似的,又或者是一个艳丽的女鬼,专门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寻找借尸还魂的躯体。
苍白的脸色,诡异的美丽,反而让有些跃跃欲试的人望而却步。
雾浓浓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她只觉得双脚冻得都麻木了,看到路边唯一剩下的温暖灯光,她毫不犹豫地就走了进去。
店面里由雾浓浓熟悉的香味,她诧异地抬头看了看。
老王记粥店。
冥冥中雾浓浓也不知道她怎么走来的,道路早就变了,她曾经试图寻找过这家粥店,但一直徒劳而返,今晚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冬夜里四处都没有人,而这家粥店的生意却出奇的好,那些夜猫子在归家之前,总要到这里来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粥,暖暖胃,一夜好眠。
“雾小姐?!”迎面是一个六十来岁的女人,系着围裙,有些不敢相信却又面带惊喜地看着雾浓浓。
“王大妈,你还记得我?”雾浓浓记得王大妈是应该的,因为她只爱喝这家店的粥,可是王大妈平日那么多客人,在时隔十几年后还记得雾浓浓,却让雾浓浓在寒冷的冬夜,寻获了一点儿惊喜与安慰。
雾浓浓摇摇头,厌恶自己已经沦落到要从陌生人的记忆里找安慰的地步了。
“当然记得,雾小姐这样的美人,谁看了能不记得。”王大妈热情地领雾浓浓走到一张小桌前,“不好意思啊,雾小姐,人太多了,你在这儿将就坐坐吧,我去给你舀粥。”
雾浓浓微笑着点点头。
王大妈的手脚特别麻利,很快就端来了粥,雾浓浓就着碗口深深地吸了口气,“真香啊,就是这种味道,你的皮蛋瘦肉粥还是以前那个香味。”雾浓浓忽然觉得食欲大振。
“谢谢,谢谢。粥里没放葱,这是你最喜欢的脆萝卜丁。”王大妈把拌菜递给雾浓浓。
雾浓浓道了一声谢谢,将拌菜倒入碗里,“谢谢你啊,王大妈,你怎么还能记得我不爱放葱,喜欢脆萝卜丁呢?”
雾浓浓觉得这家老王记神奇极了,数十年如一日。在周围的高楼大厦包围里,依然还是一家小小的店面,连装潢都还是十年前的样子。而老板的记忆,也仿佛停留在十年前似的,什么都记得。
王大妈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隔壁桌的客人嚷了起来,“喂,老板,你不是说皮蛋瘦肉粥卖完了吗,怎么她还能吃上,你这样做生意也太不地道了。”一个男人粗声粗气的嚷着。
皮蛋瘦肉粥是老王记的招牌,每天都供不应求,稍微来晚点儿就买不到了。
王大妈赶紧上去安抚,“你误会了,你误会了,最后一碗皮蛋瘦肉粥一直是给这位小姐留着的。”
雾浓浓诧异地看着王大妈,“大妈?”
“哎,要说你们还能喝上老王记的粥,可全靠了这位小姐。”王大妈笑呵呵地道,“你们也知道这条街现在是咱们A市地价最高的地段,咱们老王记生意再好,也买不起这儿的店面。要不是宁先生买了送给咱们,我们老王记早就散了。”
周围的人都是知道这A市的变化的,地价比十年前至少翻了十倍,更何况是这种商业地产,最高的翻了二、三十倍的都有,现在都不兴说多少人民币一平方了,张口就是多少多少美金。
所以很多人也觉得老王记的确是个奇迹,今天才知道奇迹的来源。
“宁墨?”雾浓浓呢喃出这个名字。
“是啊,宁先生真是个怀旧的人,说咱们老王记的粥太好喝了,实在舍不得它散掉。只是宁先生把这间粥店买下来白租给我们还附带了一个条件,就是每天都一定要给雾小姐留一碗皮蛋瘦肉粥,所以你瞧这不,这位小姐才能喝上皮蛋瘦肉粥。”
在场的人恍然大悟,还有不少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吃惊地咋呼,觉得这事太过浪漫。
一个男人,只为了能让他心爱的女人喝上合意的粥,就买下一间店铺来。
这种需要金钱做后盾的浪漫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特别稀少,也就格外让人羡慕了。
如果没有发生刚才在宁家的那一幕,雾浓浓也许会激动得睡不着,可如今只觉得冷,宁墨曾经的温暖,映衬着这个冬天格外的冰冷。
王大妈走近雾浓浓道:“雾小姐,你好多年不曾来了。”
“是啊,有些年头了。”雾浓浓也随之感叹。
王大妈大约是看到了雾浓浓的无名指上并没有戒指,所以叹息了一声,“这些年,宁先生有时间的时候,总是要抽空到我们店里喝一碗粥,每次都是一个人,点两碗粥,一碗不要葱,加一份脆萝卜丁。”
随着王大妈的话,雾浓浓几乎能看见在那个平行空间里,宁墨一个人独自坐在这家店里,仿佛一匹孤寂的受了伤的狼,正在舔舐他的伤口。
可惜那个时候,她不在他的身边。
而如今,却换成他不在她的身边了。
雾浓浓的眼泪顺着脸颊滚入粥碗里。
王大妈叹息一声,在雾浓浓的旁边坐下,“姑娘,虽然大妈是局外人,可是大妈真要说一句,这年头像宁先生这样执着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大妈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哪个男人有他那样痴情的。大妈看见宁先生一个人喝粥的时候,好多次都红了眼圈的。你们十几年前多好啊,那时候,虽然小吵小闹的,可是别人一看就知道你们感情好得不得了,听大妈一句话,没什么是过去不去的,你可得珍惜啊,俗话说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儿了。”王大妈还安慰地拍了拍雾浓浓的手。
雾浓浓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也许她早就错过这家店了。
之后仿佛想起什么似的,雾浓浓跟抓住救命稻草似地抓住王大妈的手,“大妈,最近一年多,宁墨来过这家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