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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红薯的产量比土豆还要高一些,虽然大家早做准备每家又挖了一个大地窖,但还是装不下了,红薯都堆在院子里。

秦清让秦澜把秦炅爷爷叫来,“既然地窖放不下那么多红薯,那叫大家把挖坏的,长得不好的红薯挑出来,磨出淀粉来做红薯粉条,这样放得久,还不容易坏,更重要的是,方便咱们送一些去宝山县。”

秦炅应道,“你说的对,我们不能把秦灿他们忘了。做红薯粉剩下的渣渣也浪费不了,咱们也能用来喂猪。”

“嗯,不会做红薯粉的让胡嫂子教一教。”

秦炅爷爷一走,胡爱华小姑娘端着一碗拔丝红薯进来了,“少族长,我刚跟我妈新学的,你尝尝。”

秦清捻了一块儿,色泽金黄,入口外脆里嫩,糖炒得尤其好,甜脆却不发苦。

“好吃!”

胡爱华骄傲地挺起小胸脯,“我也觉得好吃。”

秦清又吃了一块儿,剩下的让秦澜她们两人分了。

秦澜跟着少族长之后,没少吃胡爱华的手艺,她不得不承认,胡爱华虽然年纪小,但在厨艺方面,确实很出色。

“少族长,我娘说,等我家猪养肥宰了,就教我做粉蒸肉,用甜丝丝的红薯垫在粉蒸肉下面,粉糯软烂,还有一丝儿甜,好吃得很。”

秦澜都被胡爱华引直吞清口水,为了尝一尝粉蒸肉,她决定一会儿就去打猪草,把猪喂得肥肥壮壮的。

“你们加油,喂的好过年就能吃上肉。”

“嗯嗯,我有信心。”胡爱华雄赳赳气昂昂地从书房跑出去,回家就去找镰刀割草。

“你等等我。”秦澜也要去。族里照顾他们,她和哥哥也分到一头小猪崽儿。家里存的红薯藤要留着冬天喂猪,现大家每天都去打猪草喂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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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炅做事雷厉风行,说好要做红薯粉的,下午各家就摆开了阵势,大木盆里架着一个磨红薯的铁板,一边磨一边浇水。

把红薯全部磨成渣渣之后,就把水过滤出来。红薯渣还要再用清水洗几次,直到把红薯渣里面的粉全部洗出来,变成清水为止。

每家每户人口都不多,磨红薯可是一个辛苦活儿。一下午功夫没弄完,第二天大家继续磨红薯,昨天下午磨的红薯粉已经沉淀下去,慢慢倒掉上面的清水,下面全是红薯粉。

夏月昨天下午也忙了一天,今天早上起床,胳膊酸疼的抬都抬不起来。

“哎哟,不做不知道,原来做红薯粉这样累人!”

秦清化身贴心小棉袄,小手搓的热乎乎的,认认真真地给妈妈的手臂按摩。

按完之后,夏月活动了一下肩膀,感觉好受多了。夏月一把抱起闺女,爱意满满地亲了一口闺女的小脸蛋儿,“咱们清清真能干呀!”

秦森也想女儿给自己按一按,可惜,他手臂还好好的,没有借口。

秦森捋起袖子去后院忙活,“阿月今天你休息,我来磨红薯!”

夏月乐的很,“行,你好好表现,下午做好红薯粉,我给你做一碗酸辣粉。”

秦森为了挣表现,啃哧吭哧地在后院磨呀磨呀,哎哟喂,半下午的时候总算弄完了。从小凳子上站起来,秦森眼前一花,差点一踉跄摔倒。

闺女呢?秦森茫然四顾,媳妇儿和闺女都不在家。

秦奶奶过来一看,哟,儿子挺勤快的嘛,做的还挺不错,那就去老母亲家帮帮忙。

得,秦森忙完家里,又去爹娘家帮忙磨红薯,硬生生磨了一天,下午回家的时候,手都在抖。

秦清不忍心看着傻爸难受,也给按摩疏通了一下。秦森躺在女儿惯用的躺椅上,乖宝按的他手臂热热的,舒服的他都要睡过去。

哎,还是小棉袄好呀!

家家户户的红薯总算磨完了,到了做红薯粉的步骤。家家户户的厨房燃气炊烟,大体阳底下,晾衣绳上都挂满了灰白色的粉条。

这次忙活之后,秦清家得了八十斤左右的干红薯粉,秦奶奶家得了六十多斤。族里其他人家也在五十斤到一百斤出头的样子。

大家商量后,每家捐一些红薯粉,凑够了两百斤,找人送到上海,让董大成帮忙到宝山县。

正好,带队去上海也能沿途看看情况,秦清也想验证一下,自己这些时日的推测对不对!

按照她现在的能力,她不能推测国运,只能推测一些近期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根据这些事情的大体走向,以她的聪明,也能窥见一些端倪。

又是一个夜晚,月明风清,望着头顶璀璨的星河,她推测不到更多关于未来的事情。

只盼,这次的上海之行能够顺利。

这次去上海,秦清的大伯秦楼主动要求要去。

秦楼自信地笑笑,“上海我熟,成家之前我跟着厂里的师傅去过上海好几次,阿拉还会讲几句上海话,让我去没问题。”

大家商量后,秦炅道,“那好,这次去上海秦楼带队,外面不太平,你们在外别惹事儿,办好事情就回来。”

秦清给了大伯一个地址,“这是董大成家和单位的地址还有电话,找不到的话,让他去火车站接你们。”

秦楼接过来,“不用接,我们找他办事儿,还是自己上门更合适一些。”

秦楼看过后,把地址收起来揣兜里,又问带哪些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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