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谁惹锋芒(下)(2 / 2)
众生灯火夜行。
疲惫的蝼蚁抬头,
楼顶的贵人点灯,
同见岳麓山常青,
湘江温柔水如玉。
我从不想求什么天降奇迹,
不想要荣华美人身边绕。
千古岁月琴中过,
我只要弹好这一首歌,
让你看到花依旧开在满山上,
酒依然暖在玉壶里,
我依然热爱一切拥抱一切梦想一切不曾潦倒。”
最后一句,旋律加快,而岑野的嗓音,虽然清亮,却在这时丝毫不失力量,辉子的鼓逐渐加重,仿佛要伴随着歌声,将所有人的心引入一片浓厚如同灯火繁世的温暖、明亮的世界里。
许寻笙眉角微微一敛,手已起逝,就在鼓声中,岑野歌喉的余韵中,一段快如灵鹿、繁复似锦的古琴声响起,这一段几乎是她的Solo,只有鼓声相合,张天遥的吉他拨出几个唱和的音。而她坐在千人面前,坐在灯光明暗的舞台上,也如同一人独坐旷野,身姿挺立,眉目低垂,双手越拨越快,台下响起惊呼声和喝彩声,那是为她的精妙琴艺和不可思议的诡巧旋律折服。而以许寻笙的古琴声为引,键盘声渐起,贝斯、吉他,渐起,旋律越来越重,就在这时,一直在前方主唱的岑野突然转过身,抓起吉他,面朝许寻笙,他的面目清冷流光,他的眼神放肆孤旷,他的嘴角有不可一世的笑,竟也随着她的琴音,开始弹奏。
台下响起一阵爆炸般的欢呼和尖叫,然后某种强烈的情绪,仿佛无形的火花,迅速在观众们的头顶点燃、蔓延。伴随着音乐,所有人竟然都站了起来,开始摇摆,开始鼓掌,开始欢呼。
可是许寻笙的眼里空无一物,只有手下被她激烈拨弄的琴弦。岑野的眼里也近乎空无一物,只有眼前的许寻笙。他看到了她眼中的放肆,也看到了她满脸的无情与满身即将被唤醒的多情。她整个人都已经在音乐里,他的音乐里。岑野忽然感觉到一种更热烈、更悸动、更加义无反顾的情绪,将自己包裹住。他的眼眶竟隐隐发热。那感觉是陌生的,可竟也是他期待了小半生的。他几乎来不及捕捉那是什么,整个人已被淹没,被这一曲,被这个舞台淹没。
一个琴音,一个吉他音,越来越清亮,越来越激昂,渐渐超越了所有声音,相互追逐、相互放纵,缠绕在一起。岑野看着许寻笙,许寻笙没有看他,只看着琴,可这毫不妨碍他们俩的琴声如同两只飞鸟,交颈飞翔在剧院上空。
人群再次爆发出激烈的欢呼。几个评委甚至都一副听傻了的模样。
这和他们排练时不太一样,那时这两个人的音乐,还没有这样水乳交融,锋芒尽显。张天遥一愣,下意识看向舞台上的那两个人,手上竟弹错了一个音,惊得他心底一凉,好在没有人发现。辉子、赵潭、张海也有些意外,但大家表演经验都丰富,也排练过无数次,只坚持自己的演奏不变,竟也算配合得天衣无缝。
在某个瞬间,岑野丢下吉他,一把抓起话筒,闭上双眼。他的表情是幸福的,他的表情是痛苦的,在许寻笙忘乎所以的琴声中,在所有兄弟的齐心演奏中,那是自他肺腑中发出的最热烈的嘶吼——
“我就是困在这城市里的兽,
上古繁华于我梦中,
血与火铭刻在我骨上。
每一天都是战场,
贫穷、病痛、饥饿、孤独,
都不能令我回头。
我就是让你害怕让你热爱的兽,
城市听到我的怒吼,
未来会听到我的怒吼。
没人可以回头,
看到我踏破千山穿越万水,
看到我的名字终于铭刻在荣耀碑上。”
……
灯光亮起。
掌声雷动。
满场欢呼,久久不息。
……
黑格悖论乐队等在休息室里,大熊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年龄最大的那名贝斯手,戴着厚眼镜的工科男,忽然低头,用手按住了脸。
朝暮乐队同样等候着,就在刚刚退场的台下。每一张映着光芒的脸庞,再无一丝胆怯,甚至仿佛经过这场比赛的洗礼,这群人看起来比比赛前还要沉稳、骄傲和不屈。许寻笙站在他们当中,帽檐依然压得很低,面容清秀无比。可现在她和他们在一起,平生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身体里、骨骼四肢里、每一寸血管肌肤里,那被唤醒的热血,仿佛久久也不能平息。
……
“我宣布,经过评委打分和观众投票,今天的胜者……能够进入湘城区决赛争夺区域冠军……同时获得全国赛出线资格的那支乐队是——
朝暮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