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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找点事做(1 / 2)

一连两天,袁媛都没有再出现。

这段时间以来,马冰已经习惯了有个圆眼睛的漂亮小姑娘笑吟吟看着自己,小尾巴似的跟着,脆生生甜丝丝地喊“姐姐”。

可现在,那个小姑娘不见了,像坠入湖面的雨滴一样,只在她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马冰第一次遇到如此棘手的问题,堪称茫然。

她有点担心袁媛的情况,可若登门拜访,又该以什么身份呢?两人再见面,是否又会尴尬,甚至令整个袁家下不来台?

她甚至连个可以商量的人都没有。

深夜辗转反侧,到底睡不着,马冰索性翻身爬起来,散着头发去桌边坐着发呆。

她想画画,奈何静不下心来,只得作罢。

可惜研了这么一池好墨。

“唉……”

马冰长叹一声,百无聊赖地趴在桌上,软踏踏像一滩泥,看不知什么时候飞来的一只小虫,奋力蹬着六条小腿儿飞快爬动。

她的思绪不由发散出去:

若做一只小虫就好了,朝生夕死,什么都不必想,只为一口露水、一点残渣……

做人有什么好?爱恨情仇,七情六欲,总没个清净。

“轰隆隆~”

夏日的雨水就是这样任性,分明没有一点征兆的,可伴着天边的几个闷雷,绵绵夜雨便落了下来。

雨水如珠如豆,安静而迅捷地坠下,打在茂密的树叶和屋檐上,又急又密,铮铮作响。

湿润的水汽伴着泥土芬芳扑面而来,马冰伸手接了几点雨水,强迫自己思考。

还有半个来月就是城南福云寺讲经大会,根据张抱月的情报,田嵩极有可能去听。

这几日马冰在脑海中反复演练过许多次,将各种可能性都考虑一遍:

若他去了,留宿,该怎么样;

若是当日去,当日回,又当如何。

甚至万一他不去,又该怎么办。

无论如何,过些日子都该悄默声去看看地形地势……

思及此处,马冰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几张信笺,捻在指尖反复翻转,对着灯光看起来。

她甚至忍不住哼了点乱七八糟的小调,“小猎人抓老狐狸呀,抓了俩,还剩……”

乍一看,好似就是普通信笺,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们似乎都比寻常信笺略厚一分,颜色也略深。

但文人们最喜欢自己加工纸张,更以做出不同寻常的彩笺为傲,倒也没什么稀奇。

据张抱月说,田嵩此人疑心病颇重,甚至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若有陌生人来信,必然不肯亲自开启的。

但马冰有自信,旁人念了之后,田嵩必然会忍不住抢过去看。

至于看完之后如何处置么,那才是重中之重。

要知道,这看似不起眼的几张信笺,可着实费了她好大功夫呢!

瞒过所有人斟酌方子、熬制汤药,反复浸泡……

马冰缓缓吐了口气,将信笺放回抽屉,看见旁边那几枚同样工序的书签子,禁不住笑了下。

普通纸张遇水软塌,即便晒干后也大不如前,为了不让人起疑,也不知借着做书签的名义试验了多少次,作废了多少,好算有了结果。

书签啊……

糟糕,又想起那个小姑娘了,马冰懊恼地抓了抓头发,甩手关上抽屉。

算了算了,难得夜雨,左右也睡不着,倒不如去街上逛逛。

这么想着,马冰便迅速穿好衣服,将一头乌油油的头发随手挽了几下,咦?睡前把簪子丢哪儿了?

罢了,也不大耐烦去找,顺手取一只干了的毛笔,以笔代簪,撑着油纸伞出门去。

是一把很久的油纸伞,原本米色的伞面已经明显泛黄,上头绘制的白山黑水似乎也染了岁月痕迹。

真不愧是开封,已是丑时,街上竟没有半点冷清,各处皆是灯红酒绿欢声笑语。

许多店铺都是几班倒,一班伙计下去,另一班收拾收拾,直接就准备白天接着干了。

雨势不小,刚下不久,地皮子就全湿了,水淋淋映出街边高楼里透着的灯火。

马冰抬头望去,就见那酒楼纸窗半遮半掩,脂粉香混着酒气在雨幕中幽幽荡开。

被烛光映成橙红色的窗纸上立着歌女的剪影,细细的嗓音伴着丝竹声和雨声传来,暧昧旖旎:“却是那两个~冤家~”

冤家……

酒客们笑着叫好,马冰却跟着叹了这几日来的第无数口气。

真是冤家!

“马姑娘?”

熟悉的声音响起。

马冰抬起伞面一瞧,就见谢钰擎着伞长身玉立,“谢大人。”

“这么晚了……”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停下。

对视一眼,都笑了。

罢了,不问也罢。

不用坐衙,又三更半夜出现在大街上,除了睡不着,似乎也没有别的缘故。

“马姑娘要回衙门么?”谢钰走过来。

他出来似乎有一会儿了,因为伞大约是刚买的,簇新,马冰没见他用过,而且看做工并不大出色,显然是忽然下雨就近买来应急的。

“刚出来。”马冰摇摇头。

她的头发根本没正经梳,只求不散开就好,大半都在脑后斜斜堆着,剩下好几缕碎发自然垂落,比起素日干练,罕见地带了点女孩儿家特有的柔美。

谢钰忍不住多瞧了几眼,又觉得自己有些唐突,忙别开眼。

然后……又忍不住多看几眼。

哦,竟然用毛笔簪发,倒有几分名士风流。

越发率性可爱。

不过他自晓得,这姑娘恐怕没这心思,大约是实在找不到簪子,胡乱应付一二。

“下雨了,倒不好四处走动,”见她裙摆都打湿了一点,谢钰看向路边茶楼,“不如去吃茶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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