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重见天日(1 / 2)
在司马光选择妥协之后,也就正式宣判宋神宗、王安石是大获全胜。
那么失败的一方,自然也得付出代价。
宋神宗终于可以体验一把,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爽感。
这把火烧的可真是不容易啊!
且烧且珍惜。
故此宋神宗立刻就做出一系列的人事安排,将那些当初最为叫嚣的几个御史、大理寺官员、刑部官员,全部都外派到地方上去。
说是外派,其实就是贬。
这也从侧面证实,这场斗争中,其实也包含着皇权与相权之争。
他贬得那些人,可全都是当初主张驳回圣裁的官员,而不是那些要求严惩阿云的官员。
……
由于审刑院的职责,是审查大理寺的判决,是一个监督机构,最高法院还是大理寺。
审刑院只能说大理寺的判决无误。
最终判决还是要以大理寺的名义昭告天下。
司马光是心有不甘地将审刑院审核公文交给许遵,同时愤愤不平道:“其实你我皆知,此非公平的判决。”
许遵接过公文来,很坦白地说道:“我承认,在此案中,我确有私心,因为我认为阿云是情有可原,她不是穷凶极恶,心狠手辣之人,她也是此案的受害者,再加上韦阿大依然还活着,故此我认为她罪不至死。”
司马光对此是嗤之以鼻:“但你是一个官员,必须要公正处理,而非是感情用事。”
许遵道:“我一没有添加伪证,二没有逼迫他人做伪供,就连审理此案的资格,我也是推荐司马学士,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遵从律法,无任何违法之举,那么对于这个结果,我自问心无愧。”
其实他的所作所为,还真有些程序正义的含义。
每个官员都有自己的价值观,都有自己的主观的想法,孰对孰错,还真就不好判断,许遵问心无愧的底气,就在于他没有做任何违法、违规之举,他是在合法的基础上,用律法的知识,用正义的手段去追求他所想要的结果,这当然是正义的。
显然,司马光并不这么想,淡淡道:“你问心无愧,但我始终觉得这份判决它并不光彩。”
许遵呵呵两声,反驳道:“自你们翰林院介入此案后,任何判决恐怕都不光彩了。”
司马光皱了下眉头,道:“故此我一定会想办法抹去这个污点。”
他也认为自己是输在政治博弈上面,故此他是认同许遵这个观点,他认为这将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同时他也得为那些因此案被贬的官员负责。
司马牛怎么可能轻易认输。
……
司马光走后,许遵向一旁的官员问道:“你相信这世上有天才吗?”
那官员愣了下,道:“下官当然相信。”
许遵感慨道:“但是这个天才不一般啊!”
事到如今,他完全醒悟过来。
他之前一直是从律法的角度去预测,他认为张斐的证据,并不是完美无缺,司马光肯定会着手调查。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
为什么此案能够拖这么久,他其实只是一根导火线,真正的原因,是朝中的政治斗争,如果不是在这么一个风口浪尖上,他的质疑能够令此案拖上几个月吗?
这种可能性很小。
可为什么马上又给出判决,原因也是政治斗争。
由此可见,真正能够左右此案的,已经不是律法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那么张斐断定十日之内必定给出判决,可见他是政治角度去分析的。
可笑的是,许遵才是官员,张斐不过一介平民,这令许遵很是沮丧啊!
殊不知此非天赋,而是经验,而是见识,虽然张斐没有打过官司,但是见识过很多,在很多国际案例中,许多大律师都是依靠政治正确来减轻当事人的罪名。
简单来说,就是疯狂叠BUFF,叠的越多,就越自由,什么违法的事都能够干,比如直接上女厕所去猥亵。
你若告我,我就是女生。
不过许遵也信守承诺,回去之后,就拿出三十贯交给张斐。
张斐是照单全收,又向许遵道:“恩公无须沮丧,有道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原本沮丧的许遵,听到这话,不由得哈哈笑得几声,但旋即又正色地问道:“如今此案已经了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张斐道:“我打算留在汴京。”
许遵哦了一声:“为何?”
张斐非常耿直地说道:“因为我害怕被人报复,待在汴京,还能得到恩公的庇佑,要是回到登州,天知道我会不会突然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