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掘地三尺,刨你的棺材板(2 / 2)

陆诚从夹克内侧口袋抽出一双法医乳胶手套,套上。

左手扣住铁丝接头,一圈一圈解开。

右手扯住蛇皮袋的开口,往两侧撕。

编织物裂开的声音,在雨夜里格外清晰。

第一样东西滑出来。

一把宽背杀猪刀。

刀身二十八公分长,刀背厚达半公分。

刀刃上布满了锈蚀和凝固的黑色血垢。

刀柄是木质的,缠了两圈防划胶布。

胶布上还残留着干涸的掌纹印记。

陆诚把刀平放在坑边的碎石上。

第二样。

一件成人男式深色外套。

面料被十几道刀口划开。

前襟和袖口浸透了大面积的暗褐色血渍。

领口内侧缝着一个白色水洗标,上面印着“XXL”和一串模糊的条码。

陆诚展开外套,检查了夹层。

指尖碰到一个硬块。

他从夹层缝隙里抠出一部手机。

旧款国产机。

屏幕从左上角裂到右下角,呈蛛网状碎裂。

后盖松动,电池仓里渗进了泥水。

但机身侧面的SIM卡槽还在。

陆诚把手机举起来,在探照灯下转了一圈。

张建国说过。

案发那天,他父亲张福林的手机一直打不通。

报案后,警方的说法是“未在现场发现死者通讯设备”。

案情通知书里,这部手机被列为“下落不明”。

现在它躺在王海强厨房地基下面一米二深的黑泥里。

和杀人凶器裹在同一个蛇皮袋子里。

三样东西摆在坑边。

刀。血衣。手机。

探照灯的白光打上去,每一寸血渍、每一道刀痕都清清楚楚。

坑外,雷虎的军靴还踩在王海强的侧脸上。

王海强的眼珠子瞪得快掉出来。

他看到那把刀。

那把半年前他亲手洗了三遍、裹了三层蛇皮袋、用铁丝拧死、埋进一米二深的地基下面、再浇上十五公分混凝土的杀猪刀。

他的瞳孔缩成针尖。

浑身开始抖。

从手指尖到手腕,到小臂,到肩膀,到整个身体。

牙齿咯咯咯地磕在一起。

他在泥水里蜷缩成一团,双手死死抱住脑袋。

嘴里发出的声音不是哭也不是叫。

是某种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断断续续的呜咽。

二十多个打手站在远处。

有人把铁棍扔了,有人往后退了好几步。

夏晚晴站在越野车旁边。

目光从那三样证物上移开,看向蹲在坑里的陆诚。

这个男人。

说挖就挖。说找就找。一米二。分毫不差。

她的手指攥紧了帆布包的带子。

就在这时。

远处的镇子方向,警笛声炸开了。

不是一辆。

至少四辆警车的警笛交叠在一起。

由远及近。

撕裂了雨夜的空气。

蓝红交替的警灯从镇子主干道上冲出来,刺穿雨幕。

三十秒后。

四辆警用皮卡和一辆依维柯猛地刹停在现场外围。

车门砰砰砰地推开。

十二名警员跳下车。

清一色防刺背心,手里端着九五式突击步枪。

枪口压低,呈战术搜索队形朝废墟合围过来。

最后下车的是陈大伟。

他从依维柯的副驾跳下来,警帽歪了也顾不上扶。

腰间的九二式手枪已经拔出来,双手握枪,枪口朝下。

他冲进现场的时候,先看到了地上的王海强。

脸被踩在泥里。裤裆湿了一大片。

旁边站着个寸头铮亮的男人,军靴底板压着他半张脸。

再看到坑。

厨房的墙塌了。地基掘开了。

一米二深的坑里,蹲着一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

坑边摆着一把杀猪刀、一件血衣、一部碎屏手机。

陈大伟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的脑子里嗡的一声。

那把刀。那件衣服。那部手机。

他见过。

半年前,他亲手从现场勘查原始记录里删掉的那枚血色指纹,就采集自案发现场的窗框。

而王海强亲口告诉他:“东西处理干净了,永远不会有人找到。”

现在它们躺在探照灯底下。

当着他十二个手下的面。

当着那个姓陆的律师的面。

陈大伟的手枪抬起来。

枪口从朝下的角度,一寸一寸地往上抬。

从地面。到坑沿。到陆诚的腰部。到胸口。

最后锁定在陆诚的眉心位置。

他的双眼通红。

手指扣在扳机护圈里。

食指指肚已经贴上了扳机的弧面。

“所有人! ”

嗓子劈了,声音在雨夜里炸开。

“双手抱头!趴在地上!”

十二名警员的枪口跟着抬起来。

分别锁定挖掘机驾驶室、周毅的越野车和站在坑边的雷虎。

陈大伟往前走了一步。

雨水顺着帽沿淌下来,流进他通红的眼眶里。

他也不眨。

“谁他妈再敢动一下。”

他把枪往前推了两寸。

“就地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