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又是新的一周,又是一个周一,纵然活力四射如陶桃,也难抵周一的折磨与摧残。
六点钟的闹铃将她从睡梦中吵醒的那一刻,她万念俱灰,艰难地将眼睛眯开了一条缝,伸出胳膊摸到了放在枕边的手机,关掉了闹钟,纠结了一秒钟,再次把眼睛闭上了,心里想着:“再睡五分钟就起床,就五分钟。”
然而五分钟过后,她没起。
又一个五分钟过去,依旧沉睡着。
最后她是被越来越大的敲门声吵醒的,敲门声中,还夹杂着程季恒的喊声:“桃子,起床了。”
睁开眼睛的那一刻,陶桃整个人一机灵,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同时拿起手机看时间。
竟然已经七点了。
本来只想睡五分钟,最后却睡了一个小时。
完了完了。
敲门声还在持续,她先喊了一声:“起来啦!”然后火急火燎地穿衣服,脑子里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安排这剩下的一个小时。
她要做早饭,要去给奶奶送饭,还要去辅导班上课。
医院和辅导班还在不同的方向,就算是买了早餐去医院,她也来不及。
后悔多睡那五分钟了。
换好衣服后,她急急匆匆地离开了卧室,打开房门的那一刻她就愣住了——客厅的茶几上已经摆好了早饭。
程季恒坐在茶几后的沙发上,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整个人看起来干净俊朗,看到她之后,他温声催促了句:“快去洗漱,然后吃饭。”
客厅的窗帘已经被拉开了,阳光投入室内,客厅里一片明亮。
那一刻,陶桃莫名有些晃神,像是回到了小学的时候,那个时候她的爸爸妈妈还在。
爸爸是班主任,所以每天早上六点就去学校了,盯班级早读。
妈妈不是班主任,所以可以晚点上班。
小时候,她总是喜欢赖床。
小学八点上课,妈妈每天早晨七点准时喊她起床,她每次都会赖在被窝里不起,一直赖到妈妈发脾气,她才会不情不愿地起床。等到洗漱完,都已经快七点半了,妈妈和奶奶早就坐在茶几边等她吃饭了。吃饭的时候,妈妈总是会唠叨她:“天天早上这么磨叽,你上了初中之后怎么办?”
那个时候她会理直气壮地跟妈妈顶嘴:“我就让爸爸喊我起床,我和爸爸一起去学校!”
妈妈:“就你这干什么都慢吞吞的毛病,不拖你爸后腿就不错了!”
被打击到了,她会气呼呼地鼓起腮帮子,这时奶奶就会打圆场:“好了好了,快吃饭吧,再晚一会儿你们俩都迟到了。”
妈妈会无奈地看她一眼,叹一口气,催促道:“快吃饭!”
她也见好就收,乖乖地吃早饭。
小时候,她总是心心念念地盼望着长大,她以为长大后就不用上学了,就可以无忧无虑地赖床了,就可以避免妈妈的唠叨了。
长大后她才发现,小时候的一切都是奢侈。现在的她,哪怕是放弃最宝贵的生命,也换不来妈妈的一句唠叨。
爸爸妈妈的离开,令她一夜之间变成了大人,她再也没有了赖床的资格。
奶奶住院后,更是没有人会喊她起床、会做好早饭等着她来吃。
程季恒让她体会到了一股久违的被人照顾着的感觉。
人活于世,根本不可能单枪匹马,再坚强的人也需要被关心和照顾,哪怕只是一点点。
忽然间,陶桃特别感动。
洗漱完,她搬了个板凳,坐到了程季恒对面。
茶几上的食物非常丰盛,有包子有油条有糖糕有茶叶蛋,还有两碗热气腾腾的豆浆。
陶桃都看呆了:“你不是不会做饭么?”
程季恒十分坦诚:“我下楼买的。”
他六点多就醒了,起床后发现她还没起床,又不舍得把她喊醒,但又考虑到她一会儿还要上班,不吃早饭不行,所以就下楼买饭了。
楼梯间有窗户,白天有阳光照进来,不似晚上那么封闭黑暗,但依旧拥挤凌乱。
下楼的时候,程季恒完全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他这辈子都没有伺候过人,更别说一大早去给女人买饭了。
但现在他确实是这么干了,还他妈的心甘情愿。
家属院门口有个早餐店,一大早就排长队。
顶着初升的朝阳,他夹在一群老头儿老太太中间排了十多分钟才买到早饭。
老头儿老太太还特别喜欢聊天
排队的时候,他前前后后全是爱聊天的老年群体。
排在他前面的是个老头儿,排在他后面的是位老太太,最可怕的是,这两位还认识,一直在隔着他聊天。
老年人都有点耳背,尤其是那位老大爷,和老太太对话时的嗓门堪比洪钟。
为了避免自己的耳朵被振聋,程季恒决定和身后的那位老太太换个位,让那位老大爷可以近距离的和这位老太太聊天,从而减低他的嗓门。
老太太忽然往前移动一位,特别高兴,笑呵呵地看着他:“谢谢你呀小伙子。”
程季恒语气淡淡:“不客气。”
老太太忽然注意到了他的胳膊:“哎呦你这左手怎么了?骨折啦?”
程季恒并不想跟这位老太太多聊,言简意赅地回了个:“嗯。”
老太太:“都这样了你还出来买饭呢?你是自己住么?”
聊天话题似乎无休无止,程季恒心累又无奈,但又不能怎么样,毕竟对方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所以他也只能回答:“不是。”
老太太:“你们家那口子怎么不下来呢?”
莫名其妙的,程季恒忽然对这次的话题来了兴趣,开始和这位老太太愉快的聊天:“她还没睡醒呢。”
“哎呦,你是个好男人呦,知道疼媳妇儿。”老太太开始和那位老大爷感慨,“手都成这样了还来给媳妇儿买饭呢。我们家那口子一辈子都没给我买过饭,做饭更别说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知道疼媳妇儿了。”老大爷回话时的嗓音依旧洪亮如钟,但是程季恒却不感觉心烦了,甚至觉得面前的这两位老人有点可爱。
炸油条的大油锅就摆在队伍的不远处,晨风时不时会吹来一股夹杂着浓烈油腻味道的热浪。
四周围的环境十分嘈杂。
程季恒曾经十分讨厌这种环境,他不喜欢嘈杂凌乱,他喜欢安静。
但此时此刻,他有点享受这种环境了,因为这里有人间烟火气。只有有家的人,才有资格体会到人间烟火气。自从母亲死后,他就没家了。
但他却在云山县体会到了两次人间烟火气,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和那颗傻桃子一起在厨房。
每次都和她有关。
那位卖油条的老师傅听到了他刚才和那位老太太的对话,在他买油条的时候,奇怪地问了他一句:“你是住在教职工家属院吗?”
程季恒点头:“嗯。”
老师傅猜测:“刚搬来?刚结婚?”
程季恒:“刚搬来。”
他故意忽略了第二个问题,老师傅自动理解为了刚结婚:“哦哦,怪不得我以前没见过你。”
为了祝福他“新婚”,老师傅还多送了他两根油条两个糖糕,寓意:十全十美。
把早饭买回来后,他感觉一次性塑料袋包装不好看,于是去厨房换了碗盘,从而给陶桃造成了一种这些东西全都是他自己做的假象。
但也特承认了这些东西不是自己做的。
不过陶桃还是很感动:“谢谢你。”
感谢他让她重新体会到了被人照顾着的感觉。
“不客气。”程季恒道,“我还多买了一碗八宝粥,已经装到了保温饭盒里,你吃完饭直接去上班就行,我替你去医院照顾奶奶。”
陶桃怔住了。
又是会心一击。
感觉就像是,她的肩头原本压了千斤巨石,但是在猝不及防间,程季恒替她分担走了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