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传承(1 / 2)
蜡染最忌高温,因为温度一高,蜡就容易融化。
蜡一旦融化,这一长卷的蜡染只能宣布失败,这染失败的料子,别说衣服了,就连床单都做不了,只能浪费,所以从头到晚所有的流程,都是金花大娘一个人负责,就连乌儿想来插手,她都不肯。
可以说相当的尽职尽责。
既然员工如此给力,作为厂长,苏锦绣也得给员工带来春天般的温暖。
到了蜡染小院,眼瞧着金花大娘正拿着长棍,站在缸边,搅和着缸里的蓝靛染料,苏锦绣站在旁边探头看了看,之间一大卷布正在里面翻滚着。
“大娘,这是新一卷的布?”
“不是,这不你之前说要蜡染的布料嘛,我特意给你画的。”
金花大娘又搅和了两下,才拍拍手,乐呵呵的下来了,一进屋子,就拉着苏锦绣往里屋走:“外头冷,快到里面来。”
进了里屋,里面有个炉子,上面正烧着开水。
金花大娘拿出个干净杯子,给苏锦绣倒了杯热开水:“喝点开水吧,这天是一天比一天冷,你暖暖身子。”
“谢谢大娘。”
苏锦绣接过茶杯,目光落在金花大娘的手上。
手背已经有点肿了,不是很厉害,但再这么下去就说不定了。
“大娘,我那些布不着急,如今天气冷了,你得好好保重身子才行,前些时候染的那些布还够用呢。”苏锦绣心疼的看着金花大娘的手:“瞧您这手,再这样下去怎么好。”
“嗐,没事儿,咱们这一辈儿人啊,哪个不是苦过来的,当初咱们村修山道,我为了养活乌儿,天天去背石头,就为了拿个满工分,那时候才叫苦呢,现在在这儿就染染布,还能拿工资,儿孙也能自己养活自己,这日子多好过啊,换做之前,我是一丁点儿都不敢想,所以厂长啊,忙点儿好,忙点儿老婆子我安心。”
金花大娘笑呵呵的说着话。
苏锦绣看她的脸,除了些微的疲惫外,居然看不见丝毫的愁苦。
显然,现在的生活让她满意极了。
“那也不能任由手冻坏了呀。”苏锦绣有些哭笑不得。
“晾晒的时候,我就躲在屋里不出去,再灌两个盐水瓶,厂长放心吧,肯定冻不着自己。”
就算有金花大娘保证,苏锦绣还是有些不放心。
回去的路上,一边骑车一边想着有什么解决办法,然后就想到了一个冬天使用冷水的神物,那就是——乳胶棉手套!
其实在上辈子,乳胶棉手套应该算是淘汰掉的产品了,毕竟那时候家家户户都装了天然气热水器,全家每个水龙头里放出来的水都是温热的,所以渐渐的,只剩下户外劳作的时候,才会戴这样的乳胶棉手套。
但对于现在来说,这样的手套却是新鲜物。
所以晚上的时候,苏锦绣将乳胶手套的事给宋清华说了。
“……乳胶手套的话,那不是医生做手术的时候才戴的么?”
“不用那么好啦,只是一般的乳胶手套里面加一层绒,能阻隔水温就行,京城的冬天太冷了,金花大娘的手还得下冷水。”
宋清华看着书,沉吟一声,似乎在构思怎么做。
苏锦绣梳了梳头发:“这种手套国外应该是有的,不如问问三伯?”
“我明天打个电话问问看。”
苏锦绣顿时高兴的走到床边对着他的脸颊,‘吧唧’就亲了一口。
得了老婆香吻的宋清华顿时眉开眼笑的,伸手就去搂她的腰:“美术组的那群人到了厂里怎么样?安分不安分?”
“安分肯定是安分的,就算心里有打算,也不至于这么快露出马脚来,不过,经过小朱他们的观察,倒是已经选中了那么几个人了。”
苏锦绣对自己厂里的这些员工的眼光还是很信任的。
小朱他们对自己的定位非常的清晰,那就是画师的助手,作为一个助手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跟一个脾气好,有能力有技术的好画师了。
如果自己跟的这名画师未来能独立出画本,甚至能独立带领项目,他们这些助手也能鸡犬升天,履历上留下漂亮的一笔。
所以小朱他们对于那些画师的挑剔,可比苏锦绣严格多了。
“对了,厂里最后一天会有个联欢会,咱们去红叶山把孩子们接回来住两晚吧,到时候跟我一块儿去看联欢会了,而且圆圆他们老师不是说几个孩子学习的很不错么?排练个节目,上去攒攒舞台经验。”苏锦绣脱了裤子,掀开被子钻进被窝里。
宋清华往旁边挪了挪,将捂的暖呵呵的位置让她。
“多上几次舞台,以后去参加比赛就没那么紧张了。”
苏锦绣舒服的眯了眯眼睛,像只小猫咪似的,还用脸颊蹭了蹭宋清华的胳膊。
“你看着安排就好,还有多长时间上台?”
“至少一星期吧,要是交流时间长的话,半个月也可能。”
“那时间挺紧的,我明天就去接孩子去,要是想上台还得好好排练一下,和老师说一下,让老师给排个曲子……”
宋清华已经考试考虑上台表演该需要准备些什么了。
“得重新买新衣服吧。”
“得做西服才行。”
苏锦绣想到前世里看的那些音乐会,连忙加了一句:“最好是燕尾服。”
“那我可得好好找找了,正好三伯回来了,他见的多,让他帮着参谋参谋。”
“三伯回来了?羊城那边的厂子不忙了?”
“也不是不忙,只是听说奶奶回来了,特意赶回来陪奶奶住两天。”
是了,出国许多年的宋玉轩,如今是个有名的大孝子,若不是国外的产业不像后世那么简单能转移回来,恐怕他早就彻底回归祖国了,而不是顶着个洋国籍做那二等公民。
苏锦绣闻言,也忍不住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三伯那一对儿女如今在哪里,有时候瞧着他孤零零一个人的呆在羊城,感觉也挺可怜的,人家都说隔辈亲,也怨不得他那么喜欢八两九两。”
宋清华没说话,只是静静的抚摸着她的手臂。
苏锦绣看了他一眼,也没多说,只问:“家里还有红豆吧。”
“嗯,怎么了?你要喝红豆粥?”
“没有,我准备给金花大娘做个热敷袋,她那手,我看着都觉得心疼。”
苏锦绣动了动身子,宋清华手里的书举不住了,干脆脱了衣服躺下来,还顺手拉了灯绳,房间里瞬间一片漆黑,清冷极了,只留下被子里温暖一片。
“对了,你还记得程瑞么?”
“嗯。”
“他说他要出国,让我帮忙照顾他妹妹,他妹妹有晕血症,却想学医,还让我跟妈说一声,让妈和她聊聊,看能不能把这年头给掰回来。”
宋清华紧了紧胳膊,脸颊揉着苏锦绣的发顶:“她巴不得人人都学医呢。”
“怎么?”
“医院里越来越忙了。”
人收入越来越高,越来越有钱,对身体也就越来越重视,以前能忍则忍的小病小痛,现在也愿意去医院做个检查了,医院里的医生,本身就少,再加上前些年集团搞事情,没了不少,以至于现在忙的一个人恨不得当十个人用。
所以但凡有个人露出想救死扶伤的念头,颜晴肯定是举双手双脚的赞成。
只是颜晴现在还不知道,日后网络上有句很有名的话——‘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以至于军区不少孩子在颜晴的安利下学了医,然后抱着厚厚的医书,一边嚎啕大哭,一边熬夜背书,他们倒是想混混就过呢,可每次放假回去就看见颜医生那张教导主任式冷脸。
在颜医生眼里,医学生的成绩,除了满分,其余都是不及格。
若是程瑞妹妹去见了颜晴……还真说不好。
“不,不至于吧,她晕血哎。”苏锦绣有些惊讶的往后仰身子。
宋清华连忙抱住:“别乱动,冷风跑进来了。”
掖了掖被子:“怎么不至于,晕血怎么了,学医也不一定要见血啊,学个药剂学,以后去研究室里专门研究药品,也行啊。”
苏锦绣:“……”
原谅她对医学生的世界不懂,还真不知道有这么个专业。
“行吧,这事儿我们也只能说说,至于那孩子听不听,咱们也没办法。”
宋清华笑笑,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然后将脑袋埋在她的肩窝,深深的吸了口气,苏锦绣也伸手抱住他的脖子,像抱着孩子似的,两个人就这样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苏锦绣神清气爽的到了厂里。
小朱一如往常的带着老画师们去后面空地上进行例行晨跑,海美那边经过几天的适应,已经能跟上步伐了,新的美术组那边就没那么舒服了,一个个满脸困倦,又十分懵逼的跟着后面跑。
都是一群文化人!
哪怕之前再苦,也没搞过运动。
京美的老画师们跑完神清气爽,脖子上惯例挂着毛巾,三五成群的,一边走,一边熟练的用毛巾擦汗,海美的也一样,只是他们没有毛巾,而是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还顺道擦了擦脖子。
“今天早餐吃什么啊?”海美领队语气熟稔的仿佛本就是京美人。
和海美领队走一块儿的是当初跑海美投奔去的一个老画师。
如今老画师成了京美人,自觉是东道主,所以日常做解说。
不过他不住在厂里,还真不知道早饭是什么。
“早上煮茶叶蛋了,我早上过来的时候,刚巧厨房里掀锅盖,那叫一个香。”小朱穿着薄外套,一边做着高抬腿一边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