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自设 疯(二)(1 / 2)
在林格不知道的时候, 林誉之曾经帮她圆过无数次的谎言。
她自小就是倔强的脾气,莫说十头马拉不回,就算是十头牛、二十头大象也未必能改掉她不撞南墙势不回头的性格。
初中时答应了帮同学去凑麻将搭子, 就算是父母明令禁止她出门, 她也执意偷偷溜走;高中时瞒着妈妈悄悄用电脑打游戏;大学时, 不顾一切,偷偷和他在一起。
林誉之帮林格打掩护,主动和敲林格房门的林臣儒说,妹妹有点头疼,早就睡下了;他不厌其烦地帮林格删除她那不堪入目的历史浏览记录,避免龙娇误打误撞地打开她的私藏网站;大学时对二老撒谎,为恋情遮掩,说林格一直很听话, 没有谈过恋爱, 也没有和男性约会。实际上, 前天晚上,他刚刚轻扇小格格,掐着点看颤抖的喷泉。就算脸上刚被溅上水, 下一瞬的林誉之仍旧能洗干净脸,淡定地接通父母的电话。
林誉之对林臣儒和龙娇说过的每一个谎, 都是为了维护林格。
维护这个,他以为和他血缘最近的人。
在初初到南方的时候,有一段时间, 他的确误将林格当作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这是多么奇妙的一种体验,和他分担着一半的骨血, 却又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思想。他们不是亚当和夏娃, 不是从我身体里抽出一根肋骨变成你——他们像本就是同一根骨头砍成两半、各自生长、分享着同样血肉的共生关系。
林誉之一开始并不喜欢南方。
连续的、阴雨连绵的天气, 夏季的闷热高温,和故乡中截然不同的燥热,湿润度过强,就连空气中凝结的水珠都时刻贴着身体,又脏又闷,粘哒哒地像一个如影随形的水牢。
闷热,湿气,这些东西放大着每个人身体的自然味道。
林誉之时常会感觉自己在一个巨大的、透明的闷热鱼缸中,氧气稀薄,变质的藻类在缓慢地死亡,他不是这鱼缸中缺氧的金鱼,只是一枚等待着死去的球藻,霉菌渐渐侵蚀着他的身体,他平静地看着自己将要死掉。
然后林格来了。
她是月季气味的小金鱼,红白色相间的锦鲤,自由自在,活泼又有生机,有漂亮的,随意挥动的大尾巴;她一边说着不喜欢林誉之,讨厌他的毒舌,另一边,自己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都默默地给他留一份。
这大约是所有兄妹/姐弟家庭中的本能,总会想着给对方留一份。
上午刚骂了他“假正经”“总是摆哥哥的架子”,下午又探出头,叫他“林誉之”“誉之哥”“吃西瓜啦”,吃她刚刚切开的大西瓜。
林誉之现在想要的,不是林格给他留的“那一份”。
他要她的全心全意。
鱼缸里快要死亡的球藻开始疯狂的变异,一切向着不可挽回的糟糕方向倾斜,浓绿的球藻繁衍、分裂出无数绿色的触手,想要将月季味道的鲜活小金鱼留在自己身边。
全心全意。
“……全心全意?”
林格仰面躺在浴缸中,和大学舍友聊天:“就这个红包吧,我觉得寓意好,而且很有感觉哎。其他的百年好合啦,喜结良缘,肯定有好多人送了,我们就送全心全意——你到时候不用买,我这边看了,都是十个红包起卖的。今年我有挺多要结婚的亲戚,我买的多,到时候捎给你们,一人一个。”
“那可不是,”林格说,“我什么时候不大方啦?单单夸我这次。”
“嗯,那就这么说定啦,”林格笑,“记得提前到,估计我们都得熬通宵。”
还是为了朋友的婚礼。
尽管很多人随份子都改成电子支付,林格和苏木木商量了下,还是打算去银行取现金,没别的,就是为了吉利,红包红包,总还是实体更放心一些。随多少份子,用什么样的红包,带什么新婚礼物过去,两个人商量到大半夜,终于定出个章程,才互相倒了晚安。
林格现在发愁的,倒不是参加朋友的婚礼,而是王霆的生日。
且不说林誉之那边,他采纳了林格的建议,将去三亚玩的时间提前几天,刚好错过王霆的生日。这样一来,留给林格的准备时间就不多了。
既然答应要去,那林格就开始着手准备送给王霆的生日礼物。她在送礼这件事上颇有经验,好朋友喜欢什么,爱什么,她都摸得一清二楚,举个例子,送葛荣城,就送他最爱的奥特曼系列手办模型,送杜静霖,就迎合他的爱美、精致喜好,送漂亮独特的手工制品。
至于林誉之,林格送过他剃须刀、须后水、情侣手链、腰带、钱包等等,都是寻常的送男友礼物,他最爱的,却是那一次的礼物,那一次,林誉之不慎崴了脚,林格馋他身体,又不忍心让伤者病势加重,主动扶着他的肩膀,一点点地吃下去。当然,结果仍旧是林誉之半坐着,依靠手臂的力量将她抱起压下、抱起压下。尽管算是个“生日半成品”,林誉之仍旧在结束后闭眼抱她,叹气说,这是他收到最实用的礼物。
实用的代价是林格大腿肌肉酸了好几日,就像一口气同时做完大学的800米体测和100米短跑。
但林格不了解王霆。
只隐约记得对方小时候挺爱吃的,不然也不会圆滚滚地长成一个可爱小胖子。
也不知他何时长开了。
现在的王霆非但不胖,身材保持的也很好。程序员久坐电脑前,时间久了,塌腰驼背都是常有的姿态,他不一样,挺精神的,也挺板正,是老人家会喜爱的那种长相和身材。
送吃的?
不行,生日蛋糕肯定是提前订好的。
实用性?
剃须刀?
不,这样的东西偏向私密,不适合普通的朋友送。
……
思来想去,最终林格从网上买了把某知名品牌的键盘,心想,这样大概就比较……实用?
她没想到,林誉之先签收了。
林格一回家,就瞧见一桌子的菜。厨房的门没关,属于党参炖鸡的气味悠悠地飘出,她迟疑地看着桌子上满满当当的碗碟,试探着叫了一声哥。
围着小熊围裙的林誉之探出半边身体,笑眯眯地让她去洗手,说再等一会儿,锅里煨的鸡汤就好了。
林格不知所措:“今天怎么准备这么多?有客人要来吗?”
“没有客人,”林誉之笑吟吟,“是我们的纪念日。”
林格错愕:“什么纪念日?”
“忘了?”林誉之无奈,提醒,“今天是你第一次学会骑摩托车的纪念日。”
林格:“啊!”
她都差点忘了。
葛荣城出国前,依依不舍地把爱车托付给林格和林誉之照顾,那辆摩托车极好,而所有的车子不怕人骑,就怕人不骑——林格不会,都是林誉之偶尔骑出去“遛一遛”,顺带着带她吹吹风。
后来,林誉之也教会了林格。
林格说:“怎么这都有纪念日了?”
“你都送我这个师父礼物了,”林誉之笑,“不是想要纪念一下?”
林格懵:“什么礼物?”
“那把键盘,快递箱看到你的备注,是礼物,所以要仔细包装——”林誉之微微蹙眉,“不是送给我的?”
林格在他这样的注视下,哪里敢把真相说出。
她感觉,只要自己说出是送王霆的,林誉之下一瞬就会把王霆绑到地下室,面无表情地往他喉咙中灌滚烫的、刚烧开的热油。
——开玩笑的。
她点头:“是,是送给哥哥的。”
林誉之徐徐地笑了,抬手,揉揉她脑袋:“去把你这手洗干净,过来吃饭。”
他次日果然就给家里的电脑换上新键盘,挺爱惜,阿姨每日来打扫,他仍旧订做了一个漂亮的玻璃防尘罩,安静地罩在林格“送”他的键盘上。
林格又重新订了一个键盘,这次收件人信息和地址,都填了公司。
签收的第二日,她就请了假,跟林誉之一块儿去三亚度假。阳光很好,林格每隔几分钟就呼呼呼地往自己身上喷防晒喷雾,这东西带不上飞机,她都是落地后买的,一天用掉一整罐。
还是不够,背部上喷不到,只能让林誉之代劳。只是他不知道怎么回事,林格趴在酒店房间阳台椅上,乖乖请林誉之涂抹——几分钟就能涂完防晒霜的事情,他去了两次厕所。
三亚之行还遇到一次熟人,是林誉之的一老同学曹爽。
对方不知林格是林誉之的妹妹,只知道他们当年在大学时谈恋爱,现在见了面,笑眯眯地,问什么时候能喝上他们的喜酒呀?
善于交际的林格尴尬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