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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一碗26(1 / 2)

说实话, 汤煦恩已经做好了一到季巍家就直奔主题的准备。

唱歌肯定是骗人的呀。

没想到季巍真的拉着他的手去书房,说要唱歌给他听。

简单做个准备。

季巍的书房布置得很年轻化,当初他们一起商量布置的, 除了一张办公的电脑桌,还铺了地毯和懒人沙发, 飘窗上也铺了垫子,可以一边晒着午后阳光懒洋洋地看书。

现在, 汤煦恩就坐在懒人沙发上,手边一杯加冰威士忌。

季巍坐在飘窗边上。

打开防尘袋, 取出吉他,还是先试试音。

季巍脱掉了西装外套,摘掉领带,解开衬衫最上两颗纽扣,将衣领整齐往上折,叠到手肘下一点,随性许多。

好似解开了束缚,整个人都静静地散发着恋爱的喜悦。

大灯没开。

只开了角落的一盏复古法式台灯, 灯罩是玻璃铃兰。

灯泡暗的简直像是坏的, 钨丝烧得很慢, 打开来的一开始,仅有一小团光,只能照亮安置他的高脚桌,然而, 慢慢地, 这橙黄色的暖氲的光才弥散在整间屋子里, 悄悄地盈满角落。

正是似明非暗的光线。

季巍调吉他调了半天, 很是认真。

又去找拨片。

汤煦恩坐在沙发上无聊地喝掉小半杯酒以后, 酒意微醺地想,可能真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季巍正儿八经地要给他唱歌听呢。

与在大庭广众之下听季巍唱歌不同。

他其实觉得他们俩这样悄悄在一起更好些,隐晦安静,不宣于众,他本来就是个不爱热闹的人嘛。

汤煦恩先双腿盘起,坐累了又伸直,伸了个懒腰,舒展下筋骨,然后双手撑在身后这样坐着。

他充满期待地问:“唱什么歌给我听啊?”

季巍说:“你听了就知道了。”

汤煦恩:“中文英文?”

季巍说:“英文。”

又是英文歌啊?

汤煦恩点点头,好奇地问:“你什么时候学的那么多谱子啊?你怎么能随手弹那么多歌?”

季巍拨动琴弦,发出泠泠的声音,说:“以前在国外的时候太寂寞了,我基本不参加派对,也不恋爱,空出大把时间,除了跟你写信,也就闲着没事练琴来打发时间。”

“这首歌我一想到你就唱一遍,再熟悉不过了。”

汤煦恩喝一口酒:“到底什么歌啊?还要这样神神秘秘的不告诉我。”

“快唱吧。”

酒精让他有点飘。

觉得自己是个在被帅气小歌手专属服务的客人。

唱完他好回家。

轻柔的前奏响起,一听就知道是一首小清新风格的歌,他一边想,一边晃起脚丫子。

"he lay beside me like a branch from a tender willow tree~"

他躺在我身边,像一绦柔嫩的柳枝。

"I was as still as still as a river could be~"

而我安静地,安静地,像一条河流。

真好听啊。

汤煦恩想,之前在餐厅不方便开口给季巍捧场,现在在这里他放松很多,说:“唱得真好听。宝刀未老啊,季巍。”

季巍莞尔一笑,望他一眼。

没有一直紧迫地看着他,只是唱到动情之处时才递一个温柔的眼神过来。

"When a rococo zephyr swept over him and me~"

当徐徐微风吹拂着他和我,

"he watched the water ripple ripple ripple ripple light~"

他望着水上,泛着柔柔、层层涟漪。

"Light watched the water ripple ripple ripple ripple he~"

光映照水面,将他轻轻、叠叠漾起。

汤煦恩越听越觉得耳熟,他肯定听过,但到底是哪首歌?歌词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应该也是高中时候听的。

但他很喜欢这个旋律,像是初春午后的气息,温暖轻和,让他忍不住跟着俏皮的节拍,屈起指尖,轻叩地板。

"I did some kind of dance jaunty as a bee~"我跳了些舞,兴高采烈,像只蜜蜂。

"I tried to look my best a finch in wild mint vest~"

我试图仔细看,原来是一只燕雀落入野薄荷丛中。

"A fiercer force had wrenched him from where he used to be~"

一股猛烈的力量,将他从原来的地方拽出来。

"I caught and caressed the length of him a tender willow branch floating on me~"

我抓住他,安抚他,让娇嫩的他伏在我身上。

不对。

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随着美妙的音乐,汤煦恩感觉自己的回忆开始复苏了。

"Well maybe this was all was all meant to be~"

或许这才是一切意义。

"A rococo zephyr crept up and stepped over him and me~"

徐徐微风漫散吹拂他与我。

季巍唱完第一遍开始唱第二遍。

大抵是看到汤煦恩不晃脚了,知道他一定是想起来了,眸底笑意更深,嘴角挂着一抹狡猾的笑。

笑笑,继续唱。

汤煦恩的确想起来了。

这首歌他以前确实抄过歌词,是挺特别的一首歌。

——因为这是一首小黄歌。

但你乍一看他的歌词,你哪看得出来啊?

说起来,这首歌还是汤煦恩先在路过一家咖啡店的时候听到了,他问来歌名,在电脑课上查了这首歌。

当初还是个高中生、不甚了解英语的汤煦恩完全没看出来,他以为写的就是一对情侣去郊外野餐约会的事情,觉得歌词写得很美,就抄在他的歌词本里。

还兴高采烈地把这首歌分享给同为民谣爱好者的季巍,季巍也说喜欢,把这首歌加进了mp3的歌单里。

有一阵子,汤煦恩很爱哼哼这首歌。

回家路上要跟季巍分着耳机听。

不过,他不会唱,他爱听歌,可自己是个天生的五音不全。

可也没规定不会唱歌的音痴不可以爱听歌吧?

直到有一天。

季巍面露为难地同他说:“小煦,前几天我表哥听到我唱这首歌笑话我了,这好像不是一首普通的民谣。”

汤煦恩:“那是什么啊?不普通的民谣?”

季巍给他指出某几句话,说:“这好像不是在欣赏美景,而是在描绘欢爱。”

汤煦恩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怔了怔,才理解季巍所说的意思,简直耻到爆炸,他不想承认:“不、不、不是吧?”

季巍给他解释,汤煦恩听没两句就不好意思了,让他住嘴,说:“可能是吧。别说了。”

一想到自己最近天天都走在路上唱小黄歌,汤煦恩当时真想删除这段愚蠢的回忆。

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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