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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重逢(2 / 2)

金二小姐的芳名叫做静雪,年方二十,生得花容雪肤,堪称是财貌双全。她踩着高跟鞋一进客厅,厉英良就站起来了,顺便扫了她一眼,没扫清楚,只看见她肩上围了一大圈雪白皮毛,雪白皮毛中探出同样雪白的修长脖子,肩膀锁骨都露着,肌肤扑了蜜粉,香喷喷的放光。

沈之恒一点头:“好啊。”

在客厅里枯坐了一个多小时,他终于把金二小姐等下来了。

他从来没同厉英良说过这么多话,更别提答应厉英良的请客。厉英良愣了愣,不知怎的,寒毛直竖,出了一后背的冷汗。顿了两秒钟之后,他才表示出了欢喜,表示得不大自然,有点痛心疾首的劲儿:“太好了!我对沈先生仰慕已久,早就想和您交个朋友,只是一直没机会。这回沈先生这么给面子,我真的是特别特别的高兴——明晚如何?”

厉英良不大考虑男女之事,光忙着力争上游了,没功夫考虑。偶尔想一想,也是本着务实的态度,想要攀个高枝,娶个阔小姐。可饶是如此,他也完全不肯考虑金二小姐。金二小姐从小就爱欺负他,他一看见她就生气。

沈之恒仰头想了想,随即答道:“明天我有事,后天吧。”

厉英良“嗯”了一声,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她方才传来的这句话也招了他的恨——她专爱装模作样的刁难他,仿佛有瘾。上楼等?他才不中她的计,当真上楼去了,她必定又要甩出一筐的闲言碎语来敲打他,捎带着还要支使他给她挑衣服选鞋袜,反正就是认定了他拿她没办法,她怎么揉搓他,他都得受着。除此之外,她还要隔三差五的露一露大白腿和脚丫子刺激他,好像他厉某人一辈子没见过女人,必会被她迷得心旌摇荡。

“好,好,那就是后天。”厉英良有点失控,双手合十“啪”的一拍:“后天晚上,我提前派人给您送帖子。”

丫头陪了个笑:“二小姐还在梳洗,说让您多等一会儿,在这儿等也行,上楼等也行。”

沈之恒点头一笑:“好哇!我们后天见。”

“那你让她下来。”

话到这里,有个卷毛青年从跳舞厅里跑了出来,隔着老远就高声大气的喊“沈兄”,沈之恒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对着厉英良说道:“那,我先失陪了。”

丫头答道:“二小姐在楼上呢。”

厉英良连忙向前一伸手:“好,您请便。”

跳下汽车进了门,他迈开大步往里走,一鼓作气冲进了客厅。客厅里只站着个大丫头,他对着丫头定了定神,试图放出几分好脸色,然而不甚成功:“二小姐呢?”

沈之恒转身走向了司徒威廉,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要带着他走回那大跳舞厅:“战果如何?”

汽车停在大门外,厉英良没有下去的意思,然而门房里的听差见了他,开口就请他进门,说是二小姐发话了,请良少爷到客厅里等。厉英良听了“良少爷”三个字,当即从鼻孔里呼出两道凉气,简直感觉受了嘲讽——他算什么少爷?谁真拿他当少爷尊重了?

司徒威廉本没有资格参加此地的舞会,他是为了一个目标,求沈之恒把自己带进来的。而他的目标,正是今晚大出风头的金二小姐静雪。自从去年偶然认识了金静雪之后,活泼美丽的金二小姐就成了司徒威廉心中的女神。厉英良认为金静雪十分烦人,如果金师长今晚死了,那他明早就能和她一刀两断。但鉴于厉英良是个奇人,故而他的评价也不能算数。在一般青年的眼中,金静雪的美与阔就不必提了,更可爱的是她性情爽朗,爱说爱笑,简直带了几分侠气,真不愧是位新时代的摩登佳人。

金公馆外静悄悄。

司徒威廉今晚存了一点小希望,最低是能够远远的见金静雪一面,最高是和金静雪共舞一曲。此刻和沈之恒并肩同行,他汗津津的红着脸,小声说道:“我刚和静雪说了好几句话,她特别和气,知道我是个医生,还夸我厉害。”

把自己打扮得无懈可击了,厉英良出门,横穿胡同,回到委员会,继续横穿院子,在委员会大门外上了汽车,直奔金公馆。

沈之恒侧过脸看他:“静雪?”

他光棍一条,家里没什么活计,做的又是机密事情,所以没有雇佣仆役,一旦需要人手了,就从委员会里叫几个人过来帮忙。烧热水擦了把脸,梳了梳头,他又换了一身新西装,尽义务似的把自己收拾了个溜光水滑。最后将一条紫绸子手帕往胸前小口袋里一掖,他走到镜子前照了照,照的时候不动感情,完全没有自我欣赏的雅兴。晚上他要陪金二小姐去参加舞会,所以就必须穿成这个样子,就好比如果他晚上要去参军,也必须要换制服打绑腿一样,无非都是按照规矩行事。再有一点,就是人靠衣裳马靠鞍,他一到那灯红酒绿的热闹场合就有点抬不起头,要是再不衣冠楚楚的披挂上阵,那更没脸见人了。金二小姐那嘴像刀子似的,定然也饶不了他。

“她名字就是静雪,我叫她名字怎么了?我又没说什么过分的话。”

下午,厉英良走后门离了建设委员会,横穿胡同进入了一座小院儿。小院儿挺干净,里面统共只有四五间屋子,这就是他的家。

沈之恒一挑眉毛:“我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呀。”

金师长——现在外人都尊他一声金将军,虽然人是在热察一带带兵驻扎着,不在他眼前;他如今也不再靠着他老人家吃饭,但父子的情分还在,金二小姐隔三差五就来骚扰他一通,支使奴才似的让他这样那样,他看着干爹的面子,虽然心里对她烦得要死,但也发挥长处,“忍了”。

司徒威廉羞得面红耳赤——他这人难得害羞,唯独一提金静雪就脸红:“沈兄,你别拿我开玩笑了好不好?过了今晚,我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她了。”

金师长这些年瞻前顾后,又想要甜头,又怕当汉奸,犹犹豫豫的,已经耗尽了日本人对他的信任。厉英良也没有那个耐心再替他干私活了,做汉奸就做汉奸,厉英良不在乎,为了出人头地,他不介意再认个东洋干爹。可惜横山瑛实在是太年轻了点,要不然,他也可以给横山磕几个响头。

沈之恒停了脚步:“那你倒是再去找找人家,请人家出来吃吃饭,看看电影呀!难道你一辈子都只打算和她偶遇不成?”

厉英良很有上进心,能力的高低姑且不提,反正确实是舍得力气,二话不说就是干。干着干着,他就干出了自己的一片世界——会长一职,不是他干爹赐给他的,是他自己从横山瑛那里,凭着本事争取来的。

“那她会不会拒绝我?”

金宅也不是乐土,金师长家里一串孩子,大的小的都敢来欺负他,他咬牙忍着,横竖是忍惯了的,而金家的少爷们再坏也不过是促狭顽劣,不似裁缝铺里的那些家伙心狠手辣。忍到十几岁,他开始到金师长身边当差,金师长私底下也会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比如说,和日本人勾结连环、倒卖烟土。这种勾当一旦暴露,金师长就逃不过一顶汉奸的帽子,所以这种差事派给谁都不放心,就只能是交给他的干儿子厉英良去做。

“不知道,你去碰碰运气好了。”

金师长打了个酒嗝,正要回答,忽听脚边“咕咚”一声,他低头一瞧,只见厉英良跪了下来,冲着自己就磕起了响头。金师长吓了一跳,可是已经受了人家的头,想要反悔也迟了,只好糊里糊涂的收了这干儿子。而厉英良自此就算是改换门庭,脱离那苦海一般的裁缝铺,改到金宅当差了。

“我怕给她留下坏印象。要不沈兄,你陪我去,你替我说。她要拒绝也是拒绝咱们两个,要不然我紧张。”

二姨太听了这话,有口无心的凑了句趣:“那你收他做个干儿子,提拔提拔他,他不就不可惜了?”

“我去倒是可以,可她要是同意了,你们吃饭看电影时要不要加我一个?”

厉英良认识金师长时,还是个裁缝铺里的小学徒,成天被师傅和师兄欺凌得死去活来,全凭他忍辱负重,坚决不死,这才熬到了金家二姨太光临裁缝铺这一天。二姨太那时候正受宠,三天两头的添置新衣,非常照顾裁缝铺的生意,厉英良身为一个好模样的小学徒,少不得常要跟着师兄去金宅取料子送衣裳,一来二去,二姨太太便看好了他,认定他是个伶俐的小东西。偏巧那一日他到了金宅,正赶上金师长醉得面红耳赤。金师长瞧他是个精精神神的小白脸子,便酒气冲天的发出感慨,认为这孩子在裁缝铺里干杂活,真是有点可惜。

“别闹了,我知道你没这个闲心,我们加你你也不会去的。”

厉英良父母早亡,一个小妹妹也幼年夭折,他几乎可以算作是孤儿出身,并且还是穷困潦倒的孤儿。他这样的苦命孩子,照理来讲,能活着长大就算成功。而把他抬举成人、让他有机会往上走的恩公,正是金二小姐的父亲,金师长。

“我们?”

打电话给他的金二小姐,是个他惹不起的女人,当然,是暂时惹不起。

“你看你又挑我的字眼!”

他笑着将话筒放下,电话一挂断,他的笑容也瞬间消失。重新窝回椅子里,他冷着脸翕动嘴唇,无声的骂了一句。

沈之恒拍拍他的后背:“好,我陪你去。我先和金小姐随便谈谈闲话,谈谈哪家馆子好,最近有什么新片子,然后你就插话进来,问她有没有兴趣和你去下馆子或者看电影,至于人家肯不肯,我就管不了了,如何?”

说完这话,他一扯嘴角,下意识的露了个笑容,此笑容相当之勉强和疲惫,仿佛他笑着笑着就能睡过去:“哦……感谢二小姐的好意,可我不合适吧?我根本不会跳舞,二小姐不如找个男同学一起去,还能谈得来……不是不是,不是那个意思,那我怎么敢。我可以给二小姐做汽车夫,你说个时间,我送你过去,再接你回来……不是不是,真不是那个意思……那好,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好,好,我知道,穿西装,明白,再会,晚上见。”

司徒威廉乐出一口白牙齿,一边乐一边抬手满脑袋耙了耙,把要翘起来的卷发压了下去。

厉英良僵着没动,直过了半分多钟,才伸手接了话筒:“喂?二小姐吗?我英良。”

沈之恒当真去见了金静雪。

嗯了几声过后,他捂住话筒,对着厉英良小声道:“是金二小姐,说要立刻和您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