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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咋回事呀?(1 / 2)

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五年创建的读法、明理、彰善抑恶、剖决争讼小事、辅弼刑治之所。

设申明亭处,也必设旌善亭,亭上书写善人善事、恶人恶事,以示惩劝。

城乡各坊里厢,都例置二亭。

县治之有图者,也多半标明二亭的所在。

申明亭,每里推选一年高有德之人掌其事,曰老人,里长襄助。

起初,老人世袭,不轮充。

老人之职,酷似秦汉乡官中的三老,掌教化。他定期向里中编户宣读并讲解《大诰》、《大明律》、《教民榜》,使全里人户知法畏法,不敢犯法。

可能同时还宣讲“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弟,各安生理,毋作非为”等《圣谕》六事。并讲说《宣谕》。

明朝祖制,每月朔旦文书房请旨传《宣谕》一道,教谕百姓于各月应做的事,由顺天府发出,以达于天下。

如六月百姓应缴夏税,《宣谕》即提醒众人须“各守本分,纳粮当差”。

除执掌教化外,老人还剖断里中人户争讼之事。

照明太祖制度的《教民榜》,“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

不经由里老理断的,不问虚实,先将告状人杖断六十,仍然发回里老去评理。因为老人的任务是行教化,理词讼,宣讲皇上的圣旨或谕旨,所以地方上的官员、坊里的百姓,都隆礼以待,尊为“方巾御史”。

旌善亭就简单多了,只负责粘贴榜文,公布本地的孝子贤孙、贞女节妇之事,从而达到教化乡民之目的。

本朝虽然不是大明,也不是大清,但是本朝沿用明朝的制度,依然在各地各乡设立“申明亭”,由本乡人推举公直老人并报官备案,民间纠纷小事由老人主持,在申明亭调解。

调解不能和息的,再向官府起诉。

因为他们已经路过了大门口,温润觉得肯定不是小事儿,要是小事儿的话,他们就会在申明亭那里解决了,一般情况下,百姓们是不会进衙门里去的,他现在不止进来了,还一路同行无阻,进到了三进还往后。

甚至见到了女眷,县令夫人。

虽然带了好几个丫鬟婆子,那也有点于理不合。

还有半路上出来的毛师爷,那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硬生生的打断了县令夫人的话,不等县令夫人说清楚来意,他就被毛师爷带走了。

还一路直奔后宅……后宅?

后宅啊!

古代的男女大防不是说着玩的,一般的大户人家的女子,轻易不可能出自家的后宅。

正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那里是私人领地,一般能直接去后宅相见的,那关系是相当的好,不说是世交,也得是通家之好才行。

结果没等进去后宅大门,来了个十岁左右的小厮:“老爷跟大人都在前面的虚受堂等候。”

“刚才没看到啊?”毛师爷皱眉。

“刚过去,舅老爷也过去了。”小厮小声的道:“这里毕竟是后宅,夫人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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