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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马三儿(1 / 2)

因为温润认为那种地方,尤其是对簿公堂的时候,女人不方便去,何况翠花婶子是被人休弃的弃妇。

而休弃她的是林家。

他怕翠花婶子受不了。

她能缓过来,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这次林家找上门来,温润就不赞同她出现,要不是她后来自己出门,他连大门都不会让她出。

见一次林家人,就会伤心一次。

且这个世道对女人不公平啊!

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就不能水性杨花。

小门小户的好看闺女上街都要低头,高门大户的更是戴着面纱斗笠。

更有一些高官显贵人家,那真的是培养大家闺秀的地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能去的地方,也就是一些寺庙啊,道观之类的,烧烧香,拜拜神佛。

他们这里没那么严重,但温润也不想让刘翠花上公堂。

这可不是他那个年代,就算是那个年代,离婚也算是一件大事了,何况这不是离婚,离婚大概相同于和离。

休妻可是人家丢弃了你,不要你了。

这谁受的了?

所以温润否决了马三儿的提议:“本老爷请村长跟杨大叔,还有本老爷一起,随你去县衙。”

“可是如果刘氏这个当事人不去,不太合适吧?”马三儿犹豫了一下,又道:“不如您带着刘氏前去,小的查过卷宗了,刘氏被林家三儿休弃之后,就在衙门备了案,户籍落在了老杨家,本来是自立女户的,可能是怕以后没着落,就落到了杨家,现在是杨家的表妹,户籍落在杨家,但是没改姓。”

看来马三儿调查的很仔细啊!

温润记得当初的确是说要自立女户来着。

但是想到自立女户,这翠花婶子也没个孩子,这户籍立了,以后她要是没了,这户籍就得消了,埋在哪儿也不确定,要是户籍在莲花坳,也能在亡后埋在莲花坳的坟地里。

不做孤魂野鬼。

且杨家的后人也不会放任她的坟茔不管,起码三四代之内,会记得她这个表姨,谁让翠花婶子从在老王家做工,这工钱就说好了,一半攒着养老,一半给杨大婶,让她拿去供三个孩子读书。

“那本老爷就带她一起去。”温润说什么都不会让刘翠花一个人去县城过堂的,所以自己也要去。

马三儿都没什么可说的了。

当天晚上他就带着人去村长家借宿,同时也不知道跟马里长他们说了什么。

温润当天晚上也有些为难,晚饭过后,他特意叫陈旭去将翠花婶子请到了书房。

这地方在温润看来就是他平时看书写字的地方。

当然,有亲近友人来访,也会在书房说话。

可是在家里人看来,这地方可神圣了。

平时没事的时候,连长工们都不能进入,何况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女眷了。

陈强家的认识字儿也不行。

这地方平时只有陈旭一个人在,他负责打扫卫生,收拾整理书卷等等活计,就这么一个活计,家里长工们都羡慕的不得了,平时见到陈旭,也要喊一声“陈小哥”或者是年纪大的叫一声“旭小子”。

从来没有人当他是下人奴仆看待,一个是因为温润无意识的行为,他很尊重每一个人,或者说,每一个生命。

第二就是他认识字儿啊!

甚至还能在先生不在家的时候,当个监堂小先生,虽然不会教导孩子们读书,但是会看着他们练字,在温润不在家上课的时候,孩子们就要在私塾里练字,这东西勤加练习才能写得好。

普通人家没人认识字儿,更看不出来孩子是写的好字,还是在鬼画符糊弄家长。

在这里糊弄不了,陈旭是认识字的,而且还会写,写的还很好。

自打私塾搬了出去,就再也没人随随便便的出入二门之内,前院这里更是安静得很,只有长工们出出进进,陈旭将原来私塾的房间改成了外书房,他自己也住在那里。

可是温润的小书房,还在原来的位置。

陈旭请翠花婶子过去,翠花婶子深吸一口气,有些害怕的到了房间里。

“东家。”翠花婶子又换回了原来的打扮,还是原来的样子,就是有点颓丧的样子:“是……是要我收拾东西回去吗?”

“回去?”温润一愣:“回哪儿去?”

“东家别装傻了。”翠花婶子惨然一笑:“奴家这样的弃妇,能找个地方做工,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已经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儿,谁知道还会将林家那样的人招来,不止堵在村口高声喝骂,还跟您这位举人老爷动了手,这几日奴家早就想好了,您要是不用奴家,也不是您的错,奴家这就去收拾了东西,回隔壁老杨家去,要是姐姐姐夫不嫌弃,我就给他们家当老妈子,照顾三个外甥,要是嫌弃奴家碍眼,奴家就去白云庵或者金花观,出家做个姑子,从此青灯古佛,常伴左右,并且日日祈福诵经,求神佛保佑,亲朋好友能平安顺遂一生。”

她的打算很圆满,很好,而且都是她能做到的事情。

“这些日子,陈强家的没少教你吧?”温润却笑了:“以前你可不这么自称。”

什么“奴家”,还知道姑子?

也是,出家不论是去哪儿,进庵堂的那叫尼姑,进道观的那叫道姑。

反正说是“姑子”,也没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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