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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2)

看见叶舒城的那一刻,盛卉的脑子空白了一瞬。

要不是前面有两个男人分走了叶舒城的注意力,盛卉估计就要毫无防备地和他打照面了。

她逃都来不及,视死如归地趴到墙上,遮着脸猛咳嗽,恨不得把自己的肺咳出来。

两人错身而过后,盛卉立刻冲向洗手间,将女儿夹到胳膊下,往反方向匆忙离开。那动作,要不是小杏喊了句“妈妈”,洗手间里的阿姨们估计要报警抓拐子了。

道路尽头幸运地出现了一道暗门。

幽暗狭窄的逃生通道里,小杏拨开妈妈蒙在她嘴上的手,咯咯笑起来:“妈妈,我们在逃命吗!”

知道逃命你还笑那么开心?

盛卉的心脏砰砰直眺,一边又被她逗乐了:“宝宝不怕有坏人追我们吗?”

“不怕!小杏跑得最快了!”

她挣扎着想下地,盛卉却抱紧她,又下了两层,直到走出逃生通道,才把女儿放下来。

一无所知的小杏快乐得像个兔子,蹦蹦跳跳地拉着妈妈重新找厕所。

盛卉则有些恍惚,一瞬间想起了许多事。

小杏诞生于一个计划外的故事。

五年前,盛卉来到费尔法克斯,那里有全美最大的精子库。她原本打算挑一个外国精子,这样生出来的宝宝会很漂亮,可是临到头,她突然考虑到,混血娃娃太扎眼了,又是单亲家庭出身,外人少不了闲言碎语,这样的话,孩子还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吗?所以盛卉犹豫了,她想重新挑亚洲血统的精子,结果样本少了很多,她尤其慎重,怎么也挑不到合心意的。

因此心情不好,晚上随便找了家小酒馆喝酒。在那里,她遇到了叶舒城。

盛卉从未见过那么完美的男人,年轻,英俊,优雅,甚至是她的老乡。她心想,这不比精子库靠谱多了?

盛卉当时才22岁,年轻又冲动,考虑不了太多。

她想生孩子,她觉得叶舒城很好,那么她就去和他造人。

造完了人,她不需要男人,那么她就留子去父。

甩掉男人之后,用脚指头想都知道叶舒城肯定会找她,那么她就躲着,低调养娃,低调工作,低调生活。

她是如此冲动,如此自私。

但她一点也不后悔。

小杏从厕所里出来了,自己在儿童水池洗干净手,笑吟吟地钻进妈妈怀里。

盛卉抱住女儿,像抱住了她的全世界。

她们现在很幸福,其他人其他事,通通都是浮云。

偶遇叶舒城这个微不足道的插曲,很快被她抛诸脑后。

城南,金池壹号顶层。

落地窗外,恢弘的城市如棋盘展开,直到极远处,天与地于暝瞑夜色中交融。

男人临窗而立,垂顺衣袍勾勒出极宽的肩,修劲筋骨微微透出轮廓,力量感十足。

暗夜三面环绕,他站在一束冷光中,气质沉静而收敛。

桌上开了一瓶98年产的云顶21,暗金色液体澄澈至极。轻晃酒杯,酒液挂壁坠落的样子,宛如流金倾泻。

那天他们喝的就是这瓶。

五年前,硕士毕业后,叶舒城只身前往费尔法克斯拜访曾经的导师。

导师为叶舒城推荐了一家氛围很棒的酒馆,而他饭后临时有事,无法作陪。

叶舒城一进门就看到了一个中国女孩,像是同胞间的感应。

她很年轻,面庞略显稚嫩,五官却极为明艳动人,一双柳叶眼顾盼生辉,眼尾微微上扬,带着一股不自知的妩媚,撩人于无形。

叶舒城欣赏了几眼,很快就收回目光。

他坐在靠墙的僻静角落,其间被搭讪了几次,每次转过头,都能发现那个中国女孩正看着他。

叶舒城对异性的视线习以为常,并未放在心上。

直到一串叫骂声打破平静。

那个中国女孩似乎用酒泼了对她动手动脚的金发男人一脸。男人气急,边辱骂边卷起袖子,然而他还来不及碰到女孩的一根头发丝,就被人群中冲出来的两名彪形大汉拖了出去。

酒吧的安保这么迅捷么?

叶舒城已经赶到女孩桌边。他笑了笑,准备转身离开。

女孩抬眼看向他,乡音亲切:“谢谢你。你是中国人吗?”

叶舒城回想刚才女孩泼酒的模样,潇洒得赏心悦目。所以当女孩邀请他拼桌时,素来冷淡的他没有拒绝。

“我叫叶舒城。”

“我叫......瞿瑶。”

瞿瑶翻开酒单,点了一瓶云顶21。

纯酒斟入酒杯,瞿瑶为叶舒城添了小半杯清水,解释道:“加入适量水,有助于释放香气。”

琥珀色酒液滑过舌苔,丰富厚重的雪莉桶甜香和淡雅的烟熏味儿卷裹在一起,口感如抽丝剥茧,层次分明,余味深沉而大气。

叶舒城讶异地看了瞿瑶一眼。这个味道太迷人了。

酒精拉近了他们的距离,瞿瑶渐渐打开话匣子,为这个英俊的男人介绍各类蒸馏酒的风味阵营,分享自己游历各大威士忌产区的经历。

她的声音悦耳又轻柔,庞大的知识储备令人大开眼界。

说到她去艾雷岛参观蒸馏厂时,叶舒城忽然打断,问:“你是不是遇到了一个美国作家?”

瞿瑶眨眼:“你怎么知道?”

叶舒城:“他写了一本游记,《艾雷岛的三十六天》,我看过那本书。其中有一张插图,是个女孩的背影。作家说那是他在岛上碰到的中国女孩。”

那个背影很像她。书中关于女孩的描写,更像。

作家来到艾雷岛完成一场威士忌朝圣之旅,在一家小餐馆吃午饭的时候,有个美丽的中国女孩走过来,她的模样介于成年与未成年之间,她教作家用纯麦芽威士忌完全浸泡牡蛎,然后连酒带肉一口闷下,才能体会岛上海鲜正宗的风味。作家没问到女孩的名字,便用“精灵”一词指代她。

瞿瑶夸赞道:“你记忆力真好。”

叶舒城的记忆力确实很好,但是,如果故事和照片不够生动迷人,他不可能记那么牢。

好像就是从这一秒开始,叶舒城发觉自己的肾上腺素有点张狂了。

他遇到了一位书中颜如玉,她的美丽不再单纯停留在他的视网膜上,渐渐渗透到了更深的地方。

为她倒酒的时候,两人的指背意外触碰了一下。

瞿瑶脸色微变,倏地将手缩了回来。

叶舒城以为她有洁癖,或者不习惯和不熟人的人接触。

他尽量不碰到她。两个人继续聊那本《艾雷岛的三十六天》游记。

叶舒城说了一些书里的细节,却没有得到回应。

瞿瑶笑了笑:“其实我没看过那本书。”

男人表示不解,瞿瑶解释道:“那个作家的威士忌知识太浅显了,我懂的比他多得多。艾雷岛每一缕风的味道我都了解,为什么还要看他的游记?”

她表情从容,完全是陈述事实的语调。

叶舒城:“那你怎么知道他把你写进书里?”

瞿瑶歪了歪头,妩媚的眼眸笑眯着:“他自己告诉我的呀。他问我可不可以拍一张我的照片放在书里,我说可以,但不能拍脸,而且要拍得好看一点。所以,那张照片好看吗?我没见过。”

叶舒城才意识到自己问了个非常愚蠢的问题。

“特别好看。”他回答。

男人望着瞿瑶的眼睛,从她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极为强烈的自信。来自于她的每一个细胞,每一寸骨骼。不需要任何显摆和卖弄,她的底气是一片汪洋,而她天生发光。

这一秒钟,叶舒城感觉自己爱上她了。他活了二十四年,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悸动。

他诚恳而礼貌地寻求与她继续联络。

瞿瑶似乎毫不意外,对自己的魅力充满了自信。

然后,她问了他一个问题——

叶先生,你愿意捐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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