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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2 / 2)

盗尸贼被她说的愣住,眼神闪烁不定,瞧着是有些心动。

冯嘉幼正准备再接再厉,被谢揽打断:“幼娘,你不必和他多费口舌。”

谢揽走上前捏住盗尸贼的下巴,迫使他嘴巴张开,扔进去一颗褐色小药丸,“喂他吃颗毒就行了。”

一松手,盗尸贼弓着背就要吐。

谢揽解开束缚他的绳子:“入口即化,你吐也没用。每天都要找我拿解药,需要连吃十五天,少一颗都不行,不然你会脱水而死,变成干尸。”

他拿着装着解药的瓶子在盗尸贼眼前晃了晃,当面系在自己的腰带上。

盗尸贼捂住脖子,满脸的难以置信:“你、你武功那么高,竟然还用这种下三滥?”

“难道有谁说过我品德高尚?”谢揽一贯是怎么省事儿怎么来,何况姚姑姑和松烟都喜欢用毒,他岂会觉得毒是下三滥?

他朝那敞开的兵器匣看一眼,冷笑,“你翻我东西时,就没发现我带了不少毒?”

盗尸贼懂了:“不只下三滥还小心眼!”

不等谢揽说话,他慌着往雨里跑,“我去捡我的斗笠,总不能让我一路淋着雨。”

捡了斗笠,还顺便捡回了旁的东西,是那本已被雨水泡烂掉的春宫图册,他拎着抖了抖水,再朝谢揽递过去,“来来来,物归原主。天晴了晒干勉强还能看。”

见过贱的,没见过这么贱的,谢揽气的直咬牙,从前谁敢这么挑衅他,早被他给打残了。

还是没忍住,倏地抓住他的手腕骨,咔擦一声!他痛得大叫,“大人饶命!手断了就没办法赶车了!”

……

雨势果然如谢揽说的逐渐转小,马车离开了义庄范围。

冯嘉幼试图和那盗尸贼聊天:“你叫什么名字?”

盗尸贼不搭理她,肩膀上突然架起一柄苗刀,虽未出鞘,却杀气腾腾令人脖颈发凉。

他赶紧道:“我叫骆清流。”

“你为何要盗尸体?

“雇主出钱,我不过是拿钱办事。”

“雇主是谁?”

“你在这审犯人呢?”骆清流刚说完,脊梁骨就被刀鞘尖端扎了一下,痛得他呲牙,唉声叹气,“谢夫人,做一行有一行的规矩,雇主的身份是死都不能说的啊。”

冯嘉幼也不勉强:“那你为何非得雨夜出来偷尸体,也是雇主要求的?”

虽然雨夜不好追踪,但也不方便偷盗。戴斗笠穿蓑衣,再扛着一具被雨水浸泡的尸体,重得很。

“那倒没有,是我自己的主意,这样显得我有特色。”骆清流问,“偷尸体的贼,和专挑雨夜偷尸体的贼,一听就是后者更神秘更有气场,你说是不是?”

冯嘉幼若有所思:“仅仅是为了有特色,你也不嫌麻烦?”

“为了赚钱,哪里会嫌麻烦?”骆清流大吐苦水,“这年头混口饭吃不容易,有特色才能被人记住。名气越来越大,找我的生意才会越来越多,我反正不信酒香不怕巷子深那一套。”

冯嘉幼没想到做贼还得有生意头脑:“听上去你的同行挺多?”

一般像不参合人命的盗窃案,送去大理寺复核的卷宗极少,也用不着冯嘉幼去研究,她了解不多。

“怪我倒霉,生错了时候。”骆清流感叹,“我家世代都是干这行的,但我小时候正赶上南疆战乱,孤儿多,不少自小入了这行。因此比起来我老子那一代,我难做得很。”

冯嘉幼讶异:“凭你的本事,去些富贵人家盗他们的财宝库,足够你花销的,为何非得受雇才做事?”

骆清流摊手:“我不是说了吗,我家世代都是干这个的。”

冯嘉幼略带疑惑的看向谢揽,询问他的说辞合理不合理。

“合理,各行都有各行的规矩,对一些‘手艺人’来说,行规有时候比王法还重要。”谢揽从小见惯了各种奇奇怪怪的人,“但他到底是不是干这行的,我不敢确认。”

有骆清流在外放哨,谢揽轻松许多,抱起手臂靠着车壁,双腿交叠伸到对面的长凳上,“不过凭他开启兵器匣机关的手法,没有十年苦练是不可能的。”

谢揽从前也学过拆解机关,耐着性子拆了大半年,连个皮毛都没学会,愤怒的一拳砸下去,直接给砸开了,再也不学了。

听他这样说,冯嘉幼心中的猜忌又减少一分。

等走到分叉路口,骆清流勒停了马:“走哪条路?我劝你们不要从城市经过,城里城外都有埋伏。我知道一条小路,不容易设伏,可以带你们绕过去,只不过今夜要借宿在村庄里了。”

谢揽道:“既然让你带路,你自己拿主意。”

骆清流说了声“那好”,又喝了一声“驾!”

谢揽挑起帘子默默观察了一会儿,比对手中地图,心中大致有了数。

他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距离借宿的地方至少一个时辰,你累不累,先睡会儿?”

冯嘉幼确实有一些困意,毫不客气的挽住他的手臂,将脑袋歪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一笑,声音细细软软:“夫君,你看我们现在像不像一对儿逃难的苦命鸳鸯?”

谢揽不觉得,这算哪门子逃难?他寻思了下:“你要觉着避着他们太狼狈,那我们一路杀过去?”

冯嘉幼本想说自己的重点不是“逃难”,但她认为谢揽八成会问那是“苦命”?

对他说话不能藏着掖着,她最好直接了当的说明白,她的重点是“鸳鸯”。

却又怀疑谢揽会问:你难道没见过鸳鸯?母鸳鸯丑得很,漂亮的都是公的,我们哪里像?

想到这冯嘉幼突然挺生气,坐直了身体,还忿忿地瞪了他一眼。

谢揽:“?”

他说错什么了?

……

晚上借宿在村庄一户农家,冯嘉幼睡不惯硬床,幸好马车里带了厚厚的棉褥子,等她洗完脸,谢揽已经把床铺好了。

村舍简陋,屋内寒气重,被子都是冷的,他先躺下暖了暖,才喊她过来睡觉。

冯嘉幼脱靴子时,趁着灯光,竟然发现鞋面上沾了几滴血迹。

她忍不住皱起眉头,换做平时这靴子肯定扔了。可这双是男靴,临时在淮安买的,尺码太小非常难买,又着急离开,只有这一双。

“你先睡,等会儿我去将血迹洗掉,明儿先凑合着穿了穿,去城里再买双新的。”谢揽伸出食指朝她皱起的眉心一按,直接将她按躺下,将被子盖好,“已经子时两刻了,你赶紧睡。”

冯嘉幼躲在染有他体温的被窝里,侧着身,只露出一双眼睛盯着他看。

“怎么了?”谢揽看不懂她的眼神,总觉得今天她看他的眼神就有些怪。尤其是义庄遇袭之后,更怪。

冯嘉幼摇摇头:“你去吧,早点回来休息。”

“好。”

冯嘉幼目望他弯腰拿起她的靴子往外走。待他背影消失,她摸摸自己的眉心,笑了一声。

谢揽收拾好回来,她已经睡着了。

他需要保持警惕,没上床,就在椅子上坐着休息。

第二天日上三竿冯嘉幼才醒来,一看见谢揽就道:“咱们今天可能走不成了,我肚子痛。”

谢揽从椅子上起身:“是不是昨晚的饭菜吃坏了?”

冯嘉幼朝他招招手:“可能是葵水要来了。”

谢揽正往她身边去,脚步稍稍一顿,才又走去床边坐下:“不是还要好几天?”

他知道冯嘉幼的葵水是哪几天,每到那几天,她总会抱着汤婆子搁在腹部不撒手,哪怕夏天也是如此。

有时候痛得厉害,躺在床上一整天不吭声。谢揽本着关心问过一次,还被她呛了几声,就再也不敢吭声了。

“晚上受了风,估计会提前。”冯嘉幼从被子里探出手,拉着他的手,本想让他帮自己暖暖,却发现他的手更凉,便朝他手心呵了口气。

这一口气吹的谢揽汗毛都竖了起来,忍不住说:“我感觉你不像是受了风,你像是中了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