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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1 / 2)

石丰秋跟着邢锋跑了几次短途,已经不是新手,因此邢锋这一次带着他跑了一次长途,前往南方送货,来回需要大半个月。

没想到这一次长途就出事了,在一个前后没有人烟的山沟沟里,被人放了路障拦车。

“对方有二十来个人,一看就是老手,看那样子不像是要放过我们的,所以只能拼了。”邢锋道。

这个年头很多劫匪都是附近的村民,武力有限,一般来说也不会把人往死里弄,就是要个过路费。

尤其机械厂的货物,运输到偏远地方的往往都是一些机械,普通人不好扛不说,带回去也没地方处理,分分钟就被抓了。

如果要求不太过分,很多司机干脆破财免灾,不会进行激烈反抗,省得把命丢在荒郊野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人收尸。

所以只要货物安全,对方人又比较多的情况下,会以自身安全为先,不会硬刚。

可这一次这群人明显不是善茬,而且还有棉纱厂和罐头厂一块,他们的货物很容易被觊觎,对方不会这么轻轻放过,于是就直接对上了。

石迎春挑眉,看了石丰秋一眼,嗤了一声道:

“是大哥没头没脑先冲上去的吧。”

石丰秋本就眼神游离,一脸紧张,一听这话整个人都紧绷起来。

“你,你咋知道。”

邢锋嘴角抽抽,得,还说让自己帮着掩盖,结果自己就这么轻易招了。

石迎春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如果是迫不得已反击,你怎么可能会像现在一样。”

石丰秋明显知道自己做错了,所以畏畏缩缩地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的伤。

这点伤对于石丰秋来说并不算为什么,他从前跑山里比这伤得还要严重,他们也没觉得怎么样。

长途司机能拿那么高的工资,肯定是要承担普通工人所没有的风险,他们早就做好了准备,即便遇上了也不会拦着石丰秋不让继续跟车。

石丰秋平常是个不喜欢说话的,可是干架干赢了还是会忍不住嘚瑟的,哪里像现在一样。

邢锋连忙出声打圆场,“大哥先发制人,杀得对方措手不及,才让我们以少胜多赢了。”

“妹夫,你不用给大哥说情,他肯定就是手痒了,不管不顾就冲了。”

石迎春却没有给邢锋这个面子,毫不留情地揭露真相。

石丰秋的脑袋压得更低了,不敢直视两个妹妹的眼神。

石立夏看他这样,不禁摇了摇头:

“大哥,你就算想表现也要听指挥,别仗着自己能打就胡来。万一对方有枪,你再能打有个屁用啊。”

这年头想要找到枪可比后世容易很多,现在仍属于备战时期,因此很多人都拥有枪械,随时做好战斗的准备,这个时代的华国比大熊还要战斗民族。

有的村子械斗,那都是枪和炮一起上的,让人瞧着不起眼的大妈,兴许就是个厉害的炮手。

石丰秋瓮声瓮气应下:“我知道了。”

他其实也没想着那么鲁莽,可他跟着跑那么长时间,啥也没干一个月就能到手百来块钱!比他老子挣得还多,放在大队里能羡慕一群人。

这对石丰秋来说多得烫手,觉得自己的付出值不了这么多钱,所以总想要表现一下。

可他跟车时间太短,不能上手开车,邢锋做什么他也就是跟着啥也不用干,顶多帮着搬点东西而已,那能值当个什么,然后闭上嘴就能分到钱,这让他感到心底不是滋味。

因此一遇到事,别人是被吓到不行,石丰秋整个人都兴奋起来,打架的时候就有些不管不顾了。

要不是被邢锋拦住,怕是要收好几条人命。

这些事,石丰秋更不敢跟两个妹妹说了,肯定会被骂死的,回头还会被老爹老娘骂死。

石迎春看向邢锋:“妹夫,我大哥这人脑子简单,麻烦你以后多看着些,别一时兴奋误了事。”

邢锋笑笑,“大哥其实还是很听指挥的,只不过第一次遇上这种事,难免会激动。”

邢锋其实当时也被石丰秋吓了一跳,觉得自己当初跟石丰秋打架能赢,还是石丰秋没想着真的跟他过不去,要不然还真指不定啥样。

别人打架都会留有余地,在打对方的同时不忘保护自己,石丰秋不管不顾受了伤也不怕,反正就一个目的,搞死对方。

这么个疯法,对方二十来号拿着家伙的人都吓了一跳,还没怎么打,心理防线就被击溃了。

因此邢锋和其他人都不怎么动手,石丰秋一个人就大杀四方将那些劫匪给镇住了。

所以其他人一点事都没有,石丰秋却是一脸伤,实在是他打架太不要命了。

不过也因为这样,石丰秋一战成名,这下大家更加服他了。

石丰秋被邢锋带着,也不是没有人有意见的,毕竟这年头工作太难找了,运输队的工作更是诸多人争抢的,很多人都想要这个机会。

石丰秋能进运输队当临时工,固然是因为能打,可更多还是因为邢锋的关系。

而且石丰秋之前跟着跑几次短途,也跟着拿了分成,要不然一个临时工不可能一个月能拿这么多工资。

现在他证明了自己,也就没人说啥了。这年头能打的人不少,可像石丰秋这么厉害的可就不多了。

石立夏看石丰秋彻底在运输队真正立足下来,心里也就放心下来。

只要他老老实实跟着邢锋一起混,以后就差不了。

“立夏,姐有事跟你商量。”

石迎春吃过饭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拉着石立夏说话。石立夏看她一脸严肃,好奇问道:“姐,啥事啊?”

“出去走走?”

石立夏应下,现在已经转暖了,在外头散步也不会冷。

走到僻静地方,石迎春才开口道:

“立夏,这次广交会能不能带我?”

石立夏微微怔了怔,没想到石迎春想要跟她说的是这个。

“姐,你也想去羊城?”

“嗯,我也想去看看外头啥样。”石迎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听说那边的女孩很时髦,而且广交会上啥都有,我想瞧瞧热闹,长长见识。”

石迎春现在的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有了石盈盈的加入,更是如鱼得水。

虽然都是卖一些小玩意,什么头绳、袜子等,可也赚得不错,尤其现在还有石盈盈做的辣酱、小点心等等,一个月下来比普通工人赚得多,足够养她和两个孩子。

目前的情况,大钱不好挣或者说不敢挣,还好小钱也能满足石迎春的需求。

石迎春现在还将精力放到了做衣服上,石立夏现在非常忙碌,根本没有空去管这些。

自从石立夏给国营饭店的孙小月做了衣服,名气就给打出去了,时不时就有人找上门。

石迎春也就把这活儿给接过去了,她本就是个聪明的,手也很巧,还喜欢打扮,因此在石立夏的指导下,很快就上手了。

不过因为见识有限,样式设计上还是远不如石立夏,她也就更想出去见见世面。

其实她也没有非常直接的目的,也就是想要出去瞧瞧。

用大家的话来说,她离婚后是越来越不安分了,总想往外跑。

石立夏只是惊讶了一小会儿,很快又觉得石迎春有这想法很正常。

他们家就没有一个人是安分守己的,石迎春以前想要窝在一个小地方当贤妻良母,每天过着重复的生活,守着老公孩子的普通家庭妇女,不过是因为没有条件罢了。

其实她一直是个心野的,现在来到南城就释放了。

石立夏觉得这没什么不好,人有了憧憬和追求更加充满活力,有的人就是安定不下来,就像石广顺,沉默了这么多年,一有机会就忍不住浪起来了,本性是很难改的。

石迎春现在瞧着比从前要年轻很多,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未婚,就是拥有着未婚年轻人的活力,对外界事物充满了新鲜感。

很多女性结婚后,哪怕年纪不大也不会像未婚年轻女性一样,就是因为失去了这种‘爱咋咋’的劲儿。

石迎春只是个临时工,想要进入团队肯定是不可能的,不过要是自己买票跟着一起走,倒也不是不行。

石立夏泽合已经是第二次去广交会了,之前跟大家相处得不错,因为年轻还负责后勤工作,知道谁负责购买车票。

如果石迎春跟着,石立夏可以让那人帮着多买一张票,这样大家就能在一个车厢了,路上能互相照顾,也比较安全。

“姐,你要是走了工作怎么办?”

石迎春现在并不靠临时工的收入,可依旧很珍惜这份工作,这让她能更安稳地留在机械厂生活。

“我准备暂时把工作借出去,我已经找好人了。”

石迎春现在早就在机械厂混开了,在外头也认识不少人,想找个人品不错的人把工作‘借’出去并不难。

石立夏点点头:“那孩子呢?你跟我们一块儿去,也是要跟我们一块儿回来吗?”

如果跟他们是一起的,那么就需要离开家至少半个多月的。

“这更不是个事儿了,王婶子比我照顾得还好,孩子们跟她也亲。大哥和妹夫都在家,他们都是能顶事的。我是想要跟你们一道,来回坐车这么长时间,不多逛逛多亏啊。”

石迎春爱孩子,要不然也不会这么费尽心思地把孩子接到身边。

不过她跟现在传统女性不同,并不会成天守着孩子,也很少把孩子挂在嘴边,一天也离不开孩子。在一些人眼里,她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好妈妈。

石迎春并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反正她是不会为了孩子就放弃了所有的。

“你既然安排好了,那我就跟主管后勤的说一声。到时候你就跟我一块睡,能省点钱,跟我们一块也安全。”

石迎春摆摆手:“住宿费我自己准备了,不能占公家这个便宜,省得对你影响不好。而且你那时候很辛苦,咱们一块睡影响你的睡眠。我到时候就去睡大通铺,然后把我的行李放你屋里,就不怕丢了。对了,你们住的招待所有大通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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