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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被男色吸引(1 / 2)

慕宁早上醒来的时候,太阳都升得老高了,她怔了好久才发觉身边少了一个人。

“大早上,人呢?”

不会又消失了吧。

她下床穿好鞋出了卧室,走到客厅发现饭桌上有包子油条和豆浆,还有一张纸条压在饭碗下。

[我出去一会儿。]

字遒劲有力,气势如虹,字如其人,像极了男人那张嚣张看不起任何人的脸。

“他不是就上过几年学吗?”写的字竟然出奇的好看,这让慕宁莫名的有些喜欢。

她舍不得把纸条扔了,竟然折了起来放进了兜里,随后去厨房洗脸刷牙。

蜂窝煤上面放着锅,里面的水还是温热的,她打了一瓢水倒进了洗脸盆里,又用陶瓷杯倒了一杯来漱口。

其实夏天用井里的水也一样,但男人意外的这么贴心还是让她很喜欢。

毕竟以后还要相处很久,如果他品行习惯实在太差劲了,她就算回原身爷奶家,也跟他过不下去。

洗漱后,慕宁慢吞吞的回到了客厅开始吃早餐,她刚一个包子下肚就听见了大门被推开的声音。

只看着男人背着背篼,一只手提着两只活鸡,一只手提着一条鱼。

唔,昨天他们才吃了鱼啊!

顾凛看了一眼正在吃早饭的慕宁,没有说话,直接去了厨房,把菜都拿了出来。

她赶紧拿着油条就跟了上去,“你买鸡干什么,要自己杀吗?”

“老人说,你坐月子要吃鸡肉。”所以他买回来打算养到慕宁生了孩子吃。

“你想吃的话,也可以杀一只。”

看她盯着活鸡,顾凛想到她一直在馋肉。

根本没有等慕宁回话,拿着菜刀一秒钟就了解了一条鸡命。

“啊!你手怎么这么快!”

慕宁尖叫。

男人诧异脸,下一秒又听到她说,“你怎么不拿个碗把血接着,你不知道鸡血也是一道菜吗?”

慕宁赶紧去拿了一个碗凑到鸡脖子那里,心疼的直抽抽,这可是93年,讲究什么都要节约的年代。

“你太浪费了。”

“……”

男人实在想不通,过去他虽然不回家,但每个月都给了慕宁不少钱,看她不愿意出门,他也经常买肉买菜回家,她怎么就馋得一碗血都舍不得呢?

他却不知道换了一个芯的慕宁,馋得是这原生态没有吃饲料的鸡肉啊。

后世这土鸡你去菜市场,没点关系压根买不到好不好。

多少年了,她吃得都是科学与狠活。

所以能不心疼这原滋原味的一碗血吗?

“好了,剩下半碗也不错。”慕宁美滋滋的回到厨房,然后向锅里掺了好多水。

“水烧开,等会儿你拔毛,这鸡咱们红烧还是煲汤呢?”

流口水啊流口水,不管怎么都好吃。

“你说了算。”

“嘿嘿,昨天吃了麻辣鱼,今天鸡就煲汤吧,家里没有酸萝卜,等会儿去周大婶那里要一点儿。”

慕宁捧着脸看了一眼鱼,“鱼还是麻辣吧,昨天的油还没有倒,也可以再用用呢。”

能节约坚决不浪费。

“你会做木工吗?你得弄个鸡窝,不然剩下的一只鸡在院子里到处拉屎就不好了。”

她到底是城市里长大的,这鸡还真的不怎么会养。

“会,下午弄。”

这年代的人,基本上都会点木工,顾凛当然也会。

过了一会儿,水烧开了,顾凛坐在凳子上听着慕宁的絮絮叨叨,他竟然觉得挺悦耳,手下的动作也快了不少,眼看她说着说着就要自己动手,他侧身拦住了她。

“你手受伤了,我弄吧。”

拔鸡毛是一件需要耐心的活儿,慕宁就端了凳子坐在男人旁边。

她撑着脸静静的看着他。

男人今天穿的花衬衣加阔腿裤,这一套在她看来比较过时的打扮,在当下却是流行的造型。

顾凛长得是真的好看,比原书中形容的还要好看。

皮肤不是小白脸那样白得发光,小麦肤色让他看起来更有男人味,身材嘛,细细看下来肩宽腰窄,还有大长腿。

啧啧啧,放到后世当明星爱豆的话应该能斩获大批女粉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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