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烟火(2 / 2)
“故人所托……”
“不说也罢。莫忘了你我过命的交情,来日巨弓镇再会。”
于野收下铁牌、兽皮舆图,与仲坚举手作别,拿了桌上的衣物,转身返回客房。而他刚到客房,燕赤便随后而至。
“于兄弟要走了,令人不舍啊!”
燕赤的相貌不错,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如今换了一身丝质长衫,如同富家公子的模样。只是他做作的言语神态,依然不改轻浮圆滑的本性。
从仲坚房中拿来的衣物,应该购自镇子上的成衣铺子,是两套丝质长衫与两套粗布长衫,还有两双兽皮软底的靴子。
于野挑了身灰色的粗布长衫与一双靴子换上,大小倒也合体。
他更衣之时,燕赤为了避嫌,便站在门外等候,又时不时的探头观望。
于野将乱发束起,以布条缠牢了,然后拎起包裹,抓起了他的长剑。
燕赤不失时机的抬脚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粒珠子,不无诚恳道:“你我相逢于北齐山下,分手于悦来客栈,不知何日再相会,且以明珠赠兄弟。你听我说啊,这是我家传的夜明珠……”
“谢了,不要!”
于野张口拒绝,便要出门。
“且慢——”
燕赤急忙伸手阻拦,顺势掩上房门,转而讪讪笑道:“于兄弟,我家传的宝珠,能够换取功法……”
“你乃道门弟子,岂能缺少功法?”
“不,我是说你修炼的功法,譬如……剑气!”
“什么剑气?”
有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于野这才知道燕赤打他主意来了。
“哎呦,于兄弟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佩服、佩服!”
燕赤嘲讽一句,又神秘一笑,道:“你在北齐山杀了一位炼气高人,使的便是传说中的剑气,为仲师兄亲眼所见,难道你还能否认不成?”
这位世家子弟,自恃甚高,如今道门遭难,便有心结交仲坚另寻出路。仲坚顾及同门情义,对他倒也不薄,知道他瞧不起于野,便暗中提醒了几句。当他获知于野懂得剑气,杀了炼气高人,嫉妒与羡慕之余,不免动起了小心思。
于野皱起眉头,脸色不悦。
他所修炼的功法,只有蛟影传授的《天罡经》与七杀剑诀。他虽然不知功法的强大与珍贵之处,却也不会轻易传授他人。尤其是上门索要,分明就是无赖行径。
“兄弟尽管放心,绝不让你吃亏!”
燕赤脸上露出一丝狠色,伸手又从怀中拿出一枚玉简,道:“这颗宝珠只为定金,我再加上一篇家传秘笈,只要你愿意传授功法,我回家禀报伯父,拿出半个宿燕川交换……”
于野打断道:“请让路——”
“哎,于兄弟,你且收下定金,改日想好了,再交出功法不迟。”
燕赤忙将珠子与玉简塞入于野的怀里,转身打开房门溜了出去,又道:“仲兄腿脚不便,让我代他相送,一路顺风啊!”
他不是占便宜来了吗,怎么将家传宝物拱手送人?
于野看着怀里的珠子与玉简,追着走到楼下,没有见到燕赤,却见仲坚的两位兄弟在后院招手。他只得打消退还“定金”的念头,左手拎着包裹,右手拿着长剑,来到后院的马厩前。
仲权与仲义牵出匹马,通体黑色,毛发鲜亮,身躯高大,四肢健壮。马背上垫着块兽皮,驮着行囊、水囊,已是整装待发。
好马!
也幸亏学会了骑马,不然要在仲坚的两位兄弟面前丢人了。
于野将长剑插入行囊,拴上包裹,接过马的缰绳,与两人道了声谢,然后牵马出了院门,顺着街道往西走去。他一身干净利索的灰色长衫,直挺的个头,在黑色健马的衬托下,倒也略显几分风采。
天色晴好,街道上人来人往。
各色铺子挂着旗牌,门前伙计摆摊叫卖,老翁拄着拐杖讨价还价,婆婆掰着指头锱铢计较,孩童扯着娘亲哭闹撒娇,还有汉子挑着柴担的、赶着马车的匆匆而过,一派凡俗市井的景象尽在此间。
于野牵马穿市而过,拂面的暖风中夹杂着卤肉、糖食、汗臭以及马粪的气味。
他喜欢这种味道。
一种烟火的味道。
一种活着的味道。
马背的行囊里,放着褥子、雨布、火折子等物,还有两包卤肉、一壶酒与一小包散碎的金银。仲坚安排的颇为细致周到,来日再向他表达谢意。他家住在巨弓镇,地名倒是好记。
此去护送的人家,姓况,暂居离水镇,位于西北方向的三百里外,仍然属于北齐山地界。只要快马加鞭,明日天黑前应该能够赶到地方。
说起感谢仲坚,也着实难为他了。
仲坚虽然干着趁火打劫的勾当,却也兼顾着正经的营生。护送况家前往鹊灵山,便是他赚钱的门路之一。而他始终心存顾虑,一直没有透露实情。他不会轻信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更不会将一家三口的安危轻易托付他人。正是因为北齐山之行,使他相信了自己的本事,这才将护送况家的重任放心托付,于是自己也终于踏上了鹿鸣山之行。
总而言之,那是个值得结交的汉子。
不过,即使他再三询问,也不敢与他提起冯老七,不然又将惹来麻烦,他于野亦休想洗脱贼人的名声。
转念之间,到了镇子西头。
镇子西头,连着一条往北的大道。雨后没几日,道上的泥泞尚存,而行走已是无碍,尤其便于策马飞奔。
于野牵马走上大道,忽听有人喝道:“小子,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