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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1 / 2)

晚上5点,苏墨墨坐上了明肖的宾利,朝着郊区的顶级别墅区驶去。

今天上午,安顿好哥哥后,在明肖的强烈要求下,苏墨墨也挂号看了下腿。幸运的是,她的腿骨基本愈合,但多年下来,脚踝和小腿处的肌肉开始萎缩。她需要增强肌肉力量,才能逐步恢复如常。

除了开药外,医生还给她做了针灸,小腿处也戴上了矫正带。

昨夜下了一场雨,倒春寒,天气再度寒凉。苏墨墨选择了一条雾霾蓝的半高领针织连衣裙,外面是件黑色大衣。造型师给她扎了个低马尾,露出莹润的小脸,两侧几缕发丝垂下,配着小皮鞋,气质出众,文艺中带着温柔。

随意,却并不简单。

参加不太正式的家庭宴会,见老人,这确实是不出错的打扮。

如果换个人,这种偏日常化的打扮或许不如裙装出众,但如果那个人是苏墨墨,一身破布袋,她都能穿得像在秀场走秀。这也是造型师并未置喙的原因,眼前的少女,有这么一张脸和气质便够了。甚至她们都觉得没必要化妆。

一路上,明肖不知道明里暗里看了苏墨墨多少眼。

车上暖和许多,她脱下了大衣。针织裙的半高领无法遮掩少女那修长的脖颈,在雾霾蓝的衬托下,露出的些许脖颈越发白皙。她的肩颈线条很美,毛衣质地不显累赘,将身段衬托得越发纤细,有种脱俗的仙气。

就像初见时,陈旧门扉旁,拄着锄头、穿着布衫,不经意回眸的少女。

脱离浊世,遗世独立。

偏偏那针织裙的质地一看便很暖和,没有棱角,绵软轻柔,在这寒冷的初春,似乎熨贴到人的心底。

像神明一般。高贵,却缠绕着蛊惑人的温暖圣光,让人只想献出灵魂,永生永世倚在她的膝下,再不分离。

“明肖哥,怎么了?”似被目光所扰,原本闭目养神的少女缓缓睁开眼,侧过头,澄澈的眸光里带着疑惑,让明肖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没事。墨墨,等到老宅,下车后你最好挽着我的手,看着会……更逼真一点。”明肖怀着隐秘的心思,忐忑、压抑着激动,说出了这些话。

他知道,拿出“扮女友”这面大旗,善良的女孩绝对不会拒绝。

果不其然,少女恍然,轻轻颔首,脸侧的发随之晃动,看得人心痒。

“明肖哥,你放心,我会尽力的。”

一级城市内,明家属于顶级的那一撮人。城郊的别墅区依山傍水,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人站岗,而不同的业主之间距离也很远,用树林隔开,充分保证了有钱人的隐私。

路上堵车,加上遇见了一场车祸,两人便迟到了。到的时候天色暗沉下来,停车坪上已经停了一整排的豪车。明肖解释道:“墨墨,我之前和你说,我爷爷有三个儿子,孙辈6个,加上各自的对象,等下的人不会少。不过你别怕,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

苏墨墨轻笑:“明肖哥真好。”

明肖有些不适应嘴甜的墨墨。就像遥在云端的神女,只要看你一眼,便是垂怜。而现在,神女对他笑,他只觉得不真实。

当少女挽上他,有了真切的接触后,这份不真实,便成了飘飘然。

明肖险些同手同脚,直到两人走进大厅,他都还没回神。

……

宴会还没开始,明雅独自坐在沙发,端着咖啡,看向窗外。正当她在心里骂明肖墨迹时,一道温和、却难掩傲慢的女声响起。

“大姐,你怎么一个人坐着?姐夫呢?”

明雅脸色未变,对来人笑道:“二妹,瞧你多久没和大姐聊天了。你忘了么,我可还单身呢。”

明玥动作自然地在她身侧坐下,一身红色旗袍衬得身材极好,夸张地掩唇,状若惊讶道:“大姐居然是单身?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可已经……31岁了呀!不过单身确实是‘贵族’,自在得很,我也羡慕呢。只是你快乐了,爷爷他老人家可就……”

明玥是明家二叔的大女儿,比明雅小三岁。由于父辈不合,两人从小就彼此看不顺眼。

明雅暗地里翻了个白眼,笑着转移话题:“二妹,我听说你谈了对象?看来好事将近了啊。”

谈到自己的男友,明玥顿时转移了注意力,笑容真切几分,语气得意道:“借大姐吉言了。不是我说,余潇这样的男人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当初第一次见面,我的裙子不小心被血弄脏,他就主动给我递来外套。那我可不就一见钟情了么,追了一个多月呢,不过也值得,幸福就得自己去把握,现在好男人可都被抢走了……”

明玥也在明氏工作,高低算个女强人,如今却活脱脱一副恋爱中的小女人模样。

她从男友余潇努力走出大山、考上名校、养活三个姐姐,讲到男友怀才不遇、但为人正直,对异性不假辞色,至今还是个处男。

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素来和她别苗头、在公司里也互抢项目的明玥如今这幅被冲昏了头脑的样子,明雅不禁打了个寒战。

恋爱真可怕啊。

——明玥真的不怕遇见一个凤凰男么??

怀着这样怜悯的心态,无论明玥如何炫耀,明雅都用怜爱的目光看着她,也不反驳。如此一来,明玥的倾诉欲、炫耀心态得到满足,看这个姐姐也顺眼了几分。

临走前,明玥怜悯地看了她一眼:“大姐,你享受不到爱情的甜蜜,可真是太遗憾了。”

明雅:栓q,这福气留给你自己吧。

被明玥搅合了这一通,明雅原本的忐忑也消失了大半。她相信,爷爷看见这样的孙女婿后,对她单身的谴责也会少些。再说,不是还有明肖这个兜底的么。

想起明肖这些天的动静,明雅倒真的生出了几丝好奇。

这姑娘究竟有什么魔力,明肖那家伙竟然被吃得这么死?别说天天待在她身边,就连回明氏都不抗拒了,可真稀奇。

不过人家姑娘愿意和明肖一起参加家宴,想必对明肖也有几分喜欢。明雅还是很欣慰的。

就凭明肖喜欢她这一点,明雅想,只要对方人品不是太差,她都会对这个弟媳很好。

听说小姑娘是苏大壮的妹妹,农村出身,有那么一个正直的哥哥,她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接近6点时,明雅看见了明玥身侧穿着白衬衫、骆色长裤的男人。男人面容清隽,身姿挺拔,像是高中的学霸男神,神情有几分淡漠,模样却又有些青涩,像禁欲的高岭之花。明玥穿着红色旗袍,走在男人身边,热情地和他介绍亲戚,说实话,不太搭。

其实美艳姐姐x青涩弟弟也是很配的,只是男人神色太淡了,两人也没有肢体接触,这才缺少cp感。当然,也有可能明雅先入为主,她一看这男人,就觉得是个适合吃软饭的。

而且这么拽,搞不好还是软饭硬吃那种。

啧。看着明玥脸上甜蜜的笑容和男人的臭脸,明雅觉得她还不如去包只鸭子,起码人家态度好啊。

不同于明雅,明家其他人都对明玥的男友很满意。毕竟余潇名校出身,大学还是学生会主席,要不是父亲生病拖累了他,他早就拿到不错的offer了。不过这也说明这孩子孝顺啊!

还有就是,余潇的脸长得不错,气质干净,给人第一印象就很好。加上稳妥的谈吐,不俗的见识,自然而然博得了明家人的好感。

“男人嘛,出身不重要,关键人要有潜力。”明雅的二叔正好坐在不远处,她便听见了这么一席话。

她二婶跟着附和:“可不是么,男孩子对玥玥也好呢,听说一直没谈过恋爱,玥玥是他初恋,这初恋,肯定是不一样的……”

明二叔不耐烦听这些,转而有些兴奋道:“刚才明玥和我说,她和余潇商量过了,婚后生两个,头胎随我们家,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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